第八节 种子 一、培育繁殖
(一)良种培育
农作物新品种主要由地、县农业科研部门培育。育成后由科研单位、种子管理和生产单位
进行区域布点,联合试验。成功后由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命名,进行推广。自60年代地、县
农业科学研究所成立以来,先后培育出了大量适于全区种植的农作物优良品种。其中有19个品
种经省审定命名,在全区各地推广。
全区良种培育情况表
表4—8
(二)良种繁殖
全区主要通过国营良(原)种场、种子专业村及“外繁”、“南繁”种子基地进行种子繁殖。
国营良(原)种场1950年,兰西、青冈2县首先试办了国营良种场,繁殖良种6000公斤。
1960年,国营良种场发展到13处,繁殖良种64.15万公斤。1971年,全区各县普遍建立了良种
场,计19处。1973年,地区接收了肇东县第二良种场,成立了第一原种场。1976年,地区又建
立了肇源经济作物场和绥化水稻原种场。至此,全区共有地、县两级国营良(原)种场22处。繁
殖良种280.2万公斤。到1990年,全区共有地、县国营良(原)种场27处,职工总数4792人。播
种面积105557亩,其中良(原)种面积54873亩,年产良(原)种651万公斤。这些良(原)种场的
农业机械、种子加工机械及多种经营生产都有很大发展,已成为全区种子繁殖的重要基地。
种子专业村种子专业村是在社队集体种子繁殖基地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起来的。农业合
作化后,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建立种子田。人民公社化后,各公社相继建立了良种场,大队建
立良种生产队,在集体经济内部形成了良种繁殖体系。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到1979年末,全
区共有社办良种场138处,大队办种子队1371个,有13911个生产队建立了种子田。三级良种
基地共繁良种9000万公斤,占总用种量的76.4%。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社队集体
种子繁殖基地,逐渐发展为种子专业村。1990年,全区11个市县(安达市不搞种子自繁)共建起
种子专业村56个,繁种户13968个,繁种面积164025亩,生产良种2160.9万公斤。种子专业
村的建立,有利于大方连片制种,实现种子生产专业化;有利于提高繁种技术,实现种子质量
标准化;有利于稳定繁种基地,加强基地建设,实现种子加工机械化;有利于种子区域化和优
惠政策的落实。
外繁“外繁”是利用吉林和辽宁两省部分农业科研部门和种子经营部门的种子繁育基地,
发挥那里积温高的优势,繁殖生育期长的玉米杂交种,以提高种子成熟度,保证种子质量,满
足本区对玉米种子的需要。80年代末,全区种子“外繁”有了很大发展。1989年,安达、肇东、
肇州、肇源、兰西、绥化、望奎等7市县在吉林和辽宁两省设繁殖点8处。通过合同预约,繁殖
品种9个,产种770万公斤。1990年,进行种子“外繁”的县又增加了青冈县。这些市县分别在
吉林、辽宁两省设繁殖点10处,繁殖品种12个,产种779万公斤。
南繁“南繁”可缩短育种年限,加快种子繁殖速度。全区各县自1969年开始到海南岛崖
县(今海南省三亚市)进行种子“南繁”。繁殖品种是玉米和高粱的亲本种子和少量的新品种试
验。一般是每年繁殖一季,个别年份繁殖两季。年繁种量最少1万公斤,最多10万公斤。另外,
根据种子“南繁”经验,1978年地区种子公司还在肇源县建立了全省第一处“小南繁”基地,
进行同杂2号高粱制种“小南繁”,制种面积8800亩,采种53.5万公斤。1979年,制种面积增
加到11000亩,采种76.5万公斤。仅两年的“小南繁”,就基本改变了全区高粱种子混杂、退
化的被动局面。
二、检验加工
检验1979年,地、县种子公司正式开展了种子检验工作。1987年,地、市县种子管理和
标准计量部门,联合成立了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1990年,全区共有种子检验室1033平方米,
检验仪器560台件。检验手段逐步改善,检验结果更趋于科学准确。
种子检验的范围和任务是,对全区所辖的一切单位和个人所从事的品种选育、生产、经营
的种子,实行质量检验和质量监督管理。种子检验方式有田间检验和室内检验两种。田间检验
主要检验种子田隔离标准,种子特征、特性,拔杂去劣及人工授粉等,以防混杂,保证种子纯
度。室内检验主要是在种子入库时和入库后销售、保管期间检验种子水分和芽率及种子质量变
化。1979年至1990年,全区各级检验单位共进行田问检验110万亩,室内检验种子30071万公
斤。
加工五六十年代主要是人工筛选加工。70年代初,种子加工开始向机械化方向发展。各
地相继修建了气流烘干室,增添了种子机械烘干设备,开始使用种子精选机精选种子。到1979
年末,全区已修建起气流烘干室73座,年烘干种子209.5万公斤;有种子精选机23@,年精选种
子251万公斤。1990年,全区共有种子精选加工房4198平方米,精选机121台,年精选种子1057
万公斤;有种子烘干室42处,烘干机40台,年烘干种子355.5万公斤,基本实现了种子加工机
械化。
仓储1974年以前,全区农作物种子以生产队自储为主,县少量储存,用以调剂余缺和救
灾备荒。1974年实行地、县、社三级储备,以县为主,生产队只备有自行调剂的种子粮。1990
年,地、县、乡三级共有种子储存仓库46866平方米,基本满足了种子仓储的需要。
三、推广普及
解放后,全区良种推广普及大体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
新旧品种更换1946年到1952年,各地未确定主栽品种和搭配品种,仍延用了解放前的农
家品种。1952年至1957年对农家品种进行了整理,逐步淘汰了低产品种,推广了农家优良品种,
并确定了主栽品种。1952年普遍推广了满仓金大豆良种,比老品种增产15%。1955年推广了玉
米良种美稔黄、黄金塔,比火苞米增产近50%。1956年普及了小麦耐锈品种合作4号、甘肃96,
亩产稳定在75至100公斤之间。
品种改良1958年至1965年,各地全面进行了品种改良。农家品种逐渐被淘汰,开始推广
了克系麦(克强、克壮、克坚、克全)、克系豆(丰收8号、丰收10号)、安系谷(安谷62)和马齿
型玉米等。
新品种推广1966年至1975年,普遍推广了各种农作物新品种。玉米、高粱逐渐两杂化,
小麦全部克系化,其他作物新品种也不断涌现。1966年全区开始推广玉米双交种和高粱杂交种。
玉米重点推广了黑玉46、71、78等黑玉号双交种。1973年转向单交种,重点推广了龙单号和嫩
单号玉米单交种。高粱主要推广了黑杂、同杂号杂交种。这一时期,在“左”的思想指导下,
受学大寨、创高产、上《纲要》的影响,地区南部肇州、肇源等县不顾当地自然条件,从河北、
辽宁、吉林、山西等地盲目调入晚熟品种,造成玉米、高粱品种多、乱、杂现象,玉米生育期
有的长达135~140天,甚至156天。高粱有晋杂5号,原杂10号、12号等晚熟品种。1976年后这
些品种被淘汰。
品种更新1976年以来,全区普及了两杂种子,并进行了各种作物品种的更新换代。80年代
初,推广了玉米三交种,引进吉字号玉米品种获得成功,基本实现了玉米、高粱1年一更新,
水稻3年一更新,大豆4年一更新,小麦5年一更新。
1982年,肇州、肇东等南部县引种了吉林玉米品种四单8和吉单101获得成功,平均比当地
玉米增产20~36%,此后,“吉字号”玉米逐渐普及。1990年,吉字号玉米面积已占全区玉米
面积的60%左右。
1980年至1990年10年问,通过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筛选出适合全区各积温带种植的
玉米、高粱、大豆、小麦、谷子五大作物新品种35个,推广面积1600万亩,占粮豆面积的81.2%,
增产幅度一般为10~30%。
根据“四化一供”的种子方针,全区于1979年开始实行品种布局区域化,因地制宜地推广
普及优良品种。按照自然特点、土质情况、栽培条件及农作物品种的生态特性,全区共划分为
4个积温带,作为农作物品种的选育、繁殖、推广区域。每个积温带既有当家品种,又有搭配
品种;既有接班品种,又有苗头性品种。经过不断更新换代,到1990年全区4个积温带,六大
作物共有当家品种34个,搭配品种24个。
全区六大作物品种推广情况表表
表4—9
四、经营管理
1956年,绥化地区及所属各县均建立了种子站。1958年,各县又相继建立了种子库。1978
年,地区及各县种子站均改为种子公司。地区及市县种子公司均承担种子经营和行政管理的双
重任务。但地区种子公司以行政管理为主,市县种子公司以种子经营为主。
(一)种子管理
1956年前,种子靠农民自繁、自选、自留、自用,由农民自行管理。1956年开始,种子管
理工作由种子站和粮食部门共同负责。
1958年,实行“四自一辅”(即以生产队自选、自繁、自留、自用为主,以县、社调剂串
换为辅)种子工作方针后,全区的种子管理、经营工作统一由种子站负责。1974年,根据省政
府提出的“三级储备,以县为主”的精神,地区又建立了种子库,全区形成了地、县、社三级
管理、三级经营、统一供种的新体系。1978年,根据“四化一供”(种子加工机械化、生产种
子专业化、种子质量标准化、品种布局区域化;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的种子工作方针,各县、
社都相应地扩建了种子储存仓库,完善了加工设施,健全了管理制度,使全区统一供种体制有
很大发展。1984年,黑龙江省颁发了《种子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又颁发了《种子管理条
例》。在两个《条例》的指引下,全区种子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轨道,形成了“六大管理”。
计划管理根据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计划,安排种子生产和经营,禁止私自繁种和计划外
繁种。
品种管理按不同积温带确定、安排品种布局,坚持试验、示范、审定、推广的品种推广
程序,控制和避免品种超前繁育。
亲本管理坚持“两繁两制”方针,即省、地繁亲本,地、县搞制种。坚持原种和亲本生
产程序,即育成者提供原种,省、地繁原种,市县搞制种。避免超代利用,即杂交亲本只能利
用到原种二代,自交作物利用到一级良种。
质量管理搞好种子田隔离检查,防止生物混杂,坚持田间三期(苗期、花期、成熟期)
检验制度。对调出调入种子,坚持两证(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制度。坚持种子入库及保管
期问的质量检验。
价格管理贯彻执行价格政策,对违价现象进行检查处理。
市场管理80年代中期,全区种子“四乱”(乱引、乱繁、乱销、乱涨价)现象时有发生。为
加强种子管理,解决种子市场的混乱局面,1986年国家种子总站提出了对种子市场实行“三证”
(经营许可证、准繁证、合格证)管理的要求。1987年省下发了“三证”管理制度的通知,1988
年全区市县种子管理部门开始对种子市场实行“三证”管理。1989年12月,行署发了92号文件,
提出了“实行种子专营”的管理方针。1990年全区各市县都制定了种子专营细则,普遍实行了
种子专营。种子“三证”管理及种子专营,对治理“四乱”,理顺供种渠道,稳定种子市场起
了很大作用。
(二)种子经营
1958年,各县种子站相继开始经营种子,经营品种有亚麻、水稻、小麦、大豆等,全区年
经营量50万公斤左右。60年代,经营品种又增加了玉米和玉米、高粱杂交种,年经营量1000
万公斤左右。70年代,年经营量3000万公斤左右,并开始经营蔬菜种子。80年代,年经营量
达3500至4000万公斤,六大作物供种量年均2000至2500万公斤。
按照“四化一供”种子方针,全区生产用种,主要由市县一级种子公司统一供应,地区种
子公司只供应亲本和部分两杂作物种子。种子的生产和供应,按照国家下达的农业生产计划,
由省下达种子经营指标,本着以销定产,合同预约,产销平衡的原则,力争做到既满足生产需
要,又尽量减少积压。两杂作物玉米和高粱正常供种量,可达到用种量的70%,高的年份可达
100%;个别年份受到“南种北移”(主要是吉字号品种)的影响及“四乱”的干扰破坏,供种量
仅能达到用种量的40~50%。水稻、大豆、小麦等自交作物的供种量,正常年份平均在20~30%
之间。当前全区种子经营最突出的问题是种子大量积压。从近10年的种子库存看,一般年份库
存积压量都在1000万公斤左右。积压最严重的1989年达2450万公斤,超过了当年种子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