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机供应
第五节 农机供应
50年代初期,农机物资供应由农村供销社负责。1954年,国营拖拉机站设供应仓库,负责
农机物资供应工作。1958年,拖拉机站撤销,农机具由商业部门供应。
1960年,专署农机局设供应科,对外称供应站农机物资由省农机局供销处划拨指标,专署
供应科分县下达,由各县生产资料站组织供应。
1961年,各县建立了农机物资供应站。专署农机局在肇东、绥化建了农机物资库,各县农
机物资由商业部门移交给农机物资供应站经营。肇东库负责肇州、肇源、兰西、安达、青冈、
明水、肇东7个县,绥化库负责绥化、望奎、庆安、绥棱、海伦、伊春6个市县。1962年,市县
农机物资供应站改为市县农机站直属单位,独立核算,由省农机公司直接供货,统负盈亏。
1965年9月,省农机公司在绥化县建立了黑龙江省农机供应公司绥化供应站。1966年1月,
绥化供应站在肇东县设分拨站,负责肇东、肇州、肇源、兰西、青冈、明水、安达7个县农机
物资供应工作,开始按经济区组织流通,实行定点供应。
1968年12月,省农机供应公司绥化供应站下放给绥化地区管理,改称绥化地区物资供应公
司,隶属行署领导。负责绥化、海伦、望奎、绥棱、庆安、明水6县农机物资供应,并附设肇
东库,负责肇东、肇源、肇州、兰西、青冈、安达6县农机物资供应工作。1970年3月,绥化地
区物资供应公司改称绥化地区农业机械公司。1972年,肇东库撤销,全区12个县均由地区农机
公司供货。
1974年,全省推广了青冈县农机供应网点下伸到公社的经验。即由县农机物资供应站负责,
在各公社普遍建立农机物资供应部,负责全公社农机配件、油料供应、旧件回收等。供应部三
权在上,独立核算,与县站统负盈亏。
1977年,各县农机供应站均改为县农机公司。
1979年3月,绥化地区农业机械公司收归省管,改为黑龙江省农机供应公司绥化分公司。
1985年4月又下放给绥化地区管理,改称绥化地区农业机械供应公司。
1990年,全区共有地区农机供应公司1处,市县农机公司12处,乡镇农机供应点151处。
农机物资供应的主要品种有农机具、维修配件及其原材料。
随着农机事业的发展,农机物资经营额不断扩大。1960年,全区农机物资进货额为99.4万
元,销售额为51.7万元;1970年进货额为3294.9万元,销售额为3177.5万元,分别比1960年
增长32倍和60倍;1980年进货额增到6336.5万元,销售额增到6090.2万元,分别比1970年增
加92.3%和91.6%;1990年进货额达8200.4万元,销售额达9505.8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
29.4%和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