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植树造林 群众植树造林始于50年代初。1951年东北人民政府做出了营造东北西部防护林带的决定。
肇东、肇州、肇源、安达4县被列入防护林带县份。1953年,各县认真贯彻了“谁地谁造,谁
造归谁”的造林政策,由国家提供苗木,组织群众造林。1955年至1958年,随着国营林场(站)
的建立,全区普遍开始了国营造林,纳入了林业生产计划。
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规定》精神,重新确定
了集体和个人薪炭林的所有权,发放了林照,进一步调动了集体和个人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植树造林工作受到很大干扰和破坏。到1974年末统计,自
1950年至1974年的25年间,全区平原累计造林885万亩,成活保存面积仅124.1万亩,保存率仅
为14%。平原森林覆盖率为2.6%,平均每年增加0.1%。全区平原面貌无大改变。
1975年,全区在植树造树上坚定地执行了“谁造谁有”、“依靠集体造林为主,积极发展
国营造林,并鼓励社员个人植树”的造林方针。地委、行署提出了“二年育苗,三年大造,一
次成林”的战略措施,全面开始了大苗造林。
1978年,全区正式开始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制定了《绥化地区I979~1985年林业发展
规划》、《育苗造林技术方案》,按规划进行设计,按设计进行施工。1979年,国家规定了植
树节 ,进一步调动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1983年至1985年,全区造林面积连续3年超百万
亩,3年累计造林保存面积330万亩,是建国30年造林保存面积的2倍。1988年,全区采用了林
业与水利结合、林业与教育结合、林业与城建结合、林业与公路部门结合的造林方法,多方位
地发展林业。1989年,行署在望奎县召开了全区10年造林绿化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造林绿化
的方向、目标、指导思想、战略措施。地委、行署主要领导还分别在各县办了绿化点,省委书
记孙维本也在望奎县办了绿化点,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植树造林事业的发展。
1990年,全区平原有林面积已达727万亩(此为行署林业局掌握的数字)。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来,累计完成植树造林6040172亩,其中国营造林353017亩,群众造林5687155亩;
用材林1535838亩,防护林2215865亩,薪炭林1841458亩,经济林142005亩,其他林
305006亩。平原森林覆盖率达13.2%,平均年递增1%。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保存率达80%。
农田防护林总长达7000公里,构成网格55558个,庇护农田2117万亩。荒山基本绿化,义务
植树累计2100万株。全区已初步形成了网、带、片结合,多林种、多树种相结合,乔、灌、
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
全区曾先后涌现出许多全国植树造林先进单位。1956年绥化县长发乡和平村被国务院评为
全国绿化先进单位。1958年望奎县火箭公社厢兰三大队,被国务院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单位。1962
年安达县老岗公社被林业部评为农田防护林建设先进单位,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了该社农田防
护林建设的新闻记录片。1966年肇州县双发公社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四旁”绿化先进单位。1979
年绥化县三井公社被国务院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单位。1980年绥化县被林业部评为全国平原绿化
先进县。1984年绥化、青冈、肇州、海伦4市县被评为全国绿化和义务植树先进县。1986年绥
化地区被中共中央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地区。
一、防护林
绥化地区防护林建设,大体分为4个时期。
1950年至1951年为农民自发期。这两年,农民为抵御风沙和水土流失的危害,开始自发营
造单一的防护林带。由于缺乏组织。没有规划,树种单一,面积小,分散而不具规模。到1951
年末,仅造农防林10980亩。
1952年至1965年为西满建设期。14年间共造防护林984672亩。这一时期以改善农田小气
候为目的,由国家和集体共同营造防护林。肇东、肇州、肇源、安达4县,被划为西满防护林
县,并于1952、1954、1956年三次进行规划设计,营造了以小叶杨、榆树、柳树等为主要树种
的农田防护林、固沙林、水土保持林。但由于采用直线设计,耕地斜切严重,林带占地过多,
成林效果差,防风效果不佳。
1966年至1977年为“文化大革命”破坏及恢复时期。12年间共造农防林1520710亩。植
树造林多处于盲目生产状态,大部分农防林带被盗伐,仅保存22.5万亩,保存率只有18%。1976、
1977年开始得以恢复。
1978年至1990年为“三北”防护林建设时期。1978年,肇东、肇州、肇源、安达、明水、
青冈、兰西7县,正式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总体建设规划。1983年,绥化、望奎、海伦3市
县又被列为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县至此,绥化地区被国家列为“三北”防护林建设区。根
据上级要求,全区农田防护林建设按不同地域条件,对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以道路
为骨架,以方田为基础进行设计造林,实行以路定方,以方定带,使路路相通,带带相连,构
成方田林网。1984年,实现了平原绿化覆盖率10%的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了“三北”防护林一
期工程。1978年到1985年,全区共营造防护林132.9万亩,保存面积102.7万亩,保存率77.28%。
二、经济林
全区的经济林主要是果树。
解放前,除山里林区有山里红、野葡萄、山梨等次生野果外,个别农户及城市居民在房前
屋后还栽植了极少量的果树,主要有李子、樱桃、灯笼果等,自栽自食,少量上市。伪康德11
年(1944年),郭尔罗斯后旗公署农事试验场,从外地引进1000多株黄太平、大秋果、红铃铛
和奶果,在四方山西南脚下建成4垧果园。
1949年,肇源县建立了国营园艺场。1952年,绥棱县建立了果树园艺试验场(现黑龙江省
农业科学院绥棱果树试验站)。1955年,肇东县建立了果树示范繁殖场。60年代初,海伦、绥
化、明水等县也相继建立了果树场。一般场有果树面积30亩左右。
70年代,全区经济林由专业化向社会化发展,部分乡镇也建立了果园。到1981年末,全区
经济林面积已达69800亩,其中国营200亩,集体69600亩。1950年至1981年,全区累计营造
经济林44.9万亩。
80年代,由于庭院经济的发展,庭院栽植葡萄,房前屋后种植果树较为普遍,全区果树面
积不断扩大,品种逐渐增多。
1982年开始进行果树重点带开发。全区共规划2个果树生产重点带,第一条带是肇源县,
第二条带是望奎、兰西2县呼兰河沿岸的6个乡镇。到1990年,2个果树生产重点带的果树面积
已达61627亩,占全区果树总面积的84.6314。其中第一重点带肇源县,各种果树面积为23240
亩,年产果297.05万公斤,总产值594.1万元。第二重点带望奎、兰西2县,各种果树面积38387
亩,年产果264.04万公斤,总产值343.21万元。
1986年,全区开始“三小”(小果园、小苗圃、小林场)基地建设,同时开始庭院果树栽培
和庭院果树示范村建设。示范村的标准是,全村有50%以上农户庭院栽植果树,每户栽植果树5
株(草梅50平方米)。到1990年,全区累计新建小果园1913处,面积3.8万亩。全区庭院果树栽
培已达12.3万户,24258亩,共栽植果树4万株,产果135.2万公斤。全区共建成果树示范点12
个。望奎县还结合村屯绿化建成“庭院果树一条街”43条,总长30970米,栽植各种果树1.6
万株。该县富源乡二北村,在东西主街道的南侧栽李子树,北侧栽葡萄树,长500米,新颖别
致,美化了村屯环境。
1990年,全区各类果树总面积已达78608亩,其中各类果园面积54450亩,庭院栽植果树
面积24158亩。共有国营果树示范场、果树场5处,即海伦市果树示范场、肇源县果树示范场、
兰西县果树示范场、明水县果树示范场和青冈县果树场。国营果树示范场、果树场的土地总面
积4215亩,其中果树面积1781亩,1990年共产苗木25万株、果品31.6万斤。
全区果树品种主要有:黄太平、大小秋果、铃铛果、苹果、花红、海棠、李子、草梅、葡
萄等。李子品种主要是倭李1号、3号,葡萄品种主要有龙眼、巨峰、凤凰、太妃、京早晶等。
三、薪炭林
50年代初,各地先后开始营造薪炭林,并有很大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个人的
薪炭林被收归集体所有,薪炭林遭到破坏。据1973年统计,全区薪炭林仅存3万余亩。
198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林业的“三·五”指示和省政府《关于发动群众大搞插柳造
林的通知》精神,行署召开了全区薪炭林会议。明确了划分薪炭林地的范围、数量、划分对象、
地块分配、林地使用原则。1981年春,全区掀起了营造薪炭林的高潮。到年末统计,全区薪炭
林划地到户140万亩,户均1.13亩。全省薪炭林发展试点县明水县于1980年划给社员薪炭林地
151829亩,户均3亩。1981年到1985年,全区共营造薪炭林147万亩,1986年到1990年共造薪
炭林37万亩,10年累计造薪炭林184万亩。
四、四旁绿化林
建国初期,全区的“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几乎是一片空白,屯是“光腚
屯”,路是“光板路”,仅河流两岸有少量天然萌生的灌木柳。
五六十年代,在毛主席“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号召下,各县开始在村旁、
沟旁及闲田隙地造林绿化。但由于造林技术水平低、管护不好、破坏严重,保存率很低“四旁
”绿化进展不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结合“三北”防护林建设,全区“四旁”绿化有较大发展。到
1990年,全区已绿化村屯9574个,占全区村屯总数的90%。绿化公路8200公里,占应绿化公
路的94%。绿化水库塘坝349个,绿化排灌渠道1750公里。全区基本消灭了光腚屯、光板路,
实现了“四旁”绿化。
五、重点绿化工程
“三北”防护林一期工程(1978年~1985年)结束后,全区可供造林的土地,大都是造林条
件差、困难大、投资多的岗头山包、水打沟、沙包地、荒山荒坡等地块。利用这些地块造林统
称为重点工程。根据国务院(1986)15号文件精神和地委关于“七五”期间全区林业在调整中发
展,突出搞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向宜林荒山荒地进军的战略思想,绥化地区于1986年对重点
林工程进行了规划,制定了《绥化地区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全区重点绿化工程,规划造林108.6万亩。其中水土保持林21.7万亩,固沙林10.3万亩,
其他防护林18.4万亩,用材林19万亩,薪炭林30.2万亩,经济林3.1万亩,其他林5.9万亩。分
布于全区12个市县,其中兰西、望奎、肇源3县的重点绿化工程,是省重点工程。
到1990年末,全区共完成重点工程造林86.5万亩,占规划的79.7%。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都在85%以上。1986年国家“三北”防护林现场会和1990年国际防护林第二次研讨会先后参观
了绥化、望奎、兰西、青冈4县的工程造林,受到了好评。
全区历年造林更新面积表
表4—19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