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森林保护 一、林政管理
建国后,全区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了党和国家颁布的一系列保护森林的政策和法令,加强了
林政管理工作,保护了森林资源。
1950年,海伦、庆安、绥棱3县,实行了封山育林,在林区设立了森林警察队和护林站。
到1957年,全区累计封山育林23.34万亩,使天然林得以恢复。
1958年“大跃进”期间,由于大刮“共产风”,致使大量柳条通和树木被砍伐。为此,1963
年国务院颁布了《森林保护条例》。全区各县进一步加强了森林保护工作,划分了森林保护区,
在国营林场配备了专、兼职护林员,在通往林区的交通要道,增设了检查站。“文化大革命”
期间,无政府主义泛滥,乱砍滥伐、毁林开荒事件屡有发生,森林资源受到破坏。据1980年10
月绥化地区营林局对海伦、绥棱、庆安3个半山区县调查统计,1962年至1979年的18年间,森
林遭受破坏面积达141396亩,立木蓄积175555立方米。其中非正常采伐130亩,立木蓄积550
立方米。乱砍滥伐38605亩(砍光14963亩),立木蓄积78590立方米。毁林开荒85587亩,立
木蓄积74465立方米。毁林搞副业6774亩,立木蓄积15950立方米。森林火灾10300亩,立
木蓄积6000立方米。
1979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各市县根据森林法精神,结合本
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具体保护森林的办法和规定,使全区林政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一是建
立健全了乡、村、屯三级护林网。到1990年全区已基本形成了近万人的三级护林网络。3个半
山区县的国营林场都根据本地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确定了每个营林站的林木管护责任区。
二是实行了“双三长”责任制。即对林木管护实行行署林业局长、县林业局长、林场场长,市
县长、乡镇长、村长责任制。三是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1988年8月,全区12个市县都成立
了林业公安派出所。由于加强了林政管理,全区乱砍滥伐的毁林案件大大下降,结案率明显提
高。1984年以来,全区共发生毁林案件2310起,结案2210起,结案率96%。共处罚4423人,
收缴罚款167393元,收赔偿损失费223794元,收木材变价款89215元,收回木材1312立方
米。1984年到1987年,因毁林犯罪而被依法判刑的20人,被逮捕的20人,被拘留的64人,打击
了犯罪,保护了林业资源。
二、森林防火
建国后,林区各县即开展了森林防火工作。1975年前,地区及海伦、绥棱、庆安3个半山
区县均在营林局或林业局内设有森林防火办公室。1975年,地区行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同时,海伦、绥棱、庆安3个县和设在林区附近的
农场局所属县级农场及军队设的军垦农场,也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1978年,
各林区开始按毗邻划分森林防火联防区。到1990年,全区在3个半山区县共设18个森林防火联
防区,下设135个森林防火包干责任区,又按作业范围划分了250个森林防火责任小区。全区从
上到下形成了四级联防网,健全了森林防火组织。同时还与绥化地区相邻的通北林业局、伊春
林业局等地建立了护林防火联防区,进一步完善了联防体系。
绥化地区森林防火戒严期为每年春秋两季。春季在3月15日至6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1
月15日封山。在防火戒严期间,各林区都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制定护林防火公约,加强通讯
联系和巡逻,昼夜值班了望,实行按联防片分工,由县统一指挥进行搜山。在每个联防片内均
实行专人、专责、一包到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森林防火机构和基础建设
进一步完善。
建立了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扑火队伍。1990年,全区共有专业扑火队33个,635人;以
民兵为骨干的群众快速灭火队257个,4770人;一般扑火队265个,8550人。地区先后举办了
半山区县林场场长、护林队长和报话员训练班,森林防火了望员训练班,120~EM东风对讲机
训练班。各市县也举办了营(护)林员训练班,风力灭火机手训练班。专业队伍和第一梯队还进
行了扑火演习,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除特大火灾外,能够迅速扑灭森林火灾的要求。
加强了森林防火基础建设。1981年到1990年,全区用于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资金达205.1万
元,其中增设、维修了望台12座,使全区了望台达20座,了望覆盖面达85%。新购置风力灭火
机299台,使全区风力灭火机达396台。新购置无锡801电台37台、C~120对讲机76台、温州对
讲机35台。新建差转台4座,全区已建成了以地区指挥部为中心,与3个半山区县、绥棱林业局
及7县20个林场用电台通讯的一级无线通讯网络,以及以3个半山区县为中心,通过4个差转台
和各站通话的二级通讯网络。全区森林防火在“四网”(森林防火了望网、通讯联络网、防火
线路网、防火预报网)、“两化”(队伍专业化、灭火机械化)建设上达到了省级要求标准,形
成了较高的预防和扑救能力。绥化地区于1980到1982年,连续3年被省政府评为护林防火先进
地区。
1951年至1990年的40年问,全区共发生森林火警28次,荒火332次,森林火灾161次。其
中森林大火灾41次,仅1976年就发生19次。特大森林火灾8次,仅1976年就发生6次。40年累计
受灾森林面积148.9万亩,其中次生林142.1万亩,人工林6.8万亩。灭火累计动用人力23.7万
余人,127万余个人工日。累计伤亡58人,其中死亡7人,仅1976年就伤13人,死亡5人。
1951年至1980年的30年间,全区年平均发生森林起火16.7次,年均过火林地面积4.9万亩。
1981年至1990年10年间,年均发生森林起火3.9次,下降76.64%,年均过火林地面积82亩,减
少99.8%。
全区森林火灾主要是由于烧荒、雷击、吸烟、铁路(包括森铁)机车喷火所引起的,坏人破
坏也有少量发生。几次大火灾都是由外区蔓延而造成的。
全区历年森林火灾情况统计表
表4—20
三、病虫鼠害防治
种类及危害绥化地区营林局于1975年和1979年对全区人工林进行了两次病虫鼠害普查。
根据普查结果统计,全区林木病虫鼠害共有227种,其中病害48种,虫害175种,鼠害4种。
从第二次普查结果看,全区成灾的病虫鼠害共28种。其中病害8种,虫害17种,鼠害3种。
共危害林木面积1096173亩。其中病害面积451426亩,虫害面积559132亩,鼠害面积85615
亩。在这些成灾的病虫鼠害中,危害比较严重的有:朝鲜黑金龟子、杨柳毒蛾、青叶跳蝉、榆
紫金花虫、白杨透翅蛾以及松苗立枯病、烂皮病。还有发生在东部海伦、绥棱、庆安等区域的
落叶松早落病、松毛虫。一些食叶害虫、蛀干害虫多发生在全区中、西部大面积的杨树人工林
内。
受害树种主要有杨树、落叶松、樟子松、水曲柳、榆树、柳树、柞树、核桃楸、红松、云
杉、黄菠罗等共11个树种。总受害面积达100余万亩,占全区人工林保存面积的40%。其中受害
面积最大的是杨树和落叶松。77%的落叶松人工林和66%的杨树人工林均遭受了病虫危害。
1988年,地区林业局进行了第三次林木病虫鼠害普查,共普查林地705.9万亩。普查结果
是,全区林木病虫鼠害共有101种。其中病害39种,虫害57种,鼠害5种。
从第三次普查结果看,目前对全区平原林木危害严重的病虫鼠害主要有:杨树肿茎溃疡、
天幕毛虫、松毛虫、分目扁舟蛾、杨柳毒蛾、杨干象、白杨透翅蛾。发生在山区的主要有落叶
松早落病、蛸蛾、松瘿小卷蛾等。其他食叶及蛀干害虫多发生在本区中、西部大面积人工林内。
在危害程度上,人工林占绝大部分。受害树种主要有杨树、落叶松、水曲柳及各种柳树等
共10余种。但仍以杨树与落叶松受害最重,70%的落叶松人工林和80%以上的杨树人工林均受到
病虫危害。
防治措施及效果建国后,绥化地区各县认真贯彻落实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本着“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则,采取了人工防治、药物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
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病虫鼠害的发生和蔓延。特别是1989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把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纳入了法制轨道。到1990年,年防治能力
已达到200万亩,基本控制了松毛虫、杨园蚧、白杨透翅蛾三大主要虫害的发展蔓延。现正向
以生物防治为主的方向发展。
预测预报1971年后,地、市县陆续建立了林业病虫害防治站,负责林木病虫鼠害防治工
作。1981年以来,各乡村都配备了兼职防治员,建立了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站、点。到1990年,
全区共设有地、市县林木病虫害防治站13处,市县、乡镇预测、预报站点184处,有专、兼职
测报员345人,形成了测报网络,对预测性的林木病虫鼠害发生和防治有了一定的超前准备,
将部分病虫鼠害消灭在萌芽中。
苗木检疫1981年以来,全区普遍开展了对林产品及苗木的检疫工作。尤其是国营、群众
苗圃普遍进行了杨树、落叶松、柳树出圃前及生育期的检疫,受检苗木达1o亿多株。凡患有病
虫害的种条全部剔除烧毁。而且苗木出圃都需签发检疫证书,不合格苗木不准外运。
药物防治1964年至1966年,肇东、肇州、肇源、安达等县榆紫金花虫大量发生,这4个
县连续3年对防护林进行了飞机喷洒“六六六”粉雾进行灭虫,杀虫率达80%。
1970年后,各地开始使用施放烟雾剂杀虫,收到良好效果。1981年至1990年,海伦、绥棱、
庆安3市县采用施放烟雾剂防治落叶松人工林松毛虫和早落病20余万亩。西部平原县对杨树人
工林食叶害虫,也试用烟雾剂进行防治,均收到较好效果。
1981年以来,普遍推广了应用“性诱剂”、滴滴畏液、氧化乐果防治白杨透翅蛾,收到理
想效果。到1990年,全区累计用“性诱剂”防治白杨透翅蛾435.7万亩,占发生面积的72.8%,
使白杨透翅蛾的害株率由8.2%下降到0.2%以下。
1982年,全区推广了海伦县用辛硫磷进行大面积土壤处理防治大黑金龟子及蝼蛄等地下害
虫的经验,收到明显效果。受害率由47.2%下降到1.1%,并在全省推广。
生物防治自1972年以来,安达、肇源、海伦、绥棱、庆安等县先后开展了生物防治林木
病虫害工作。主要是施放赤眼蜂和运用白僵菌防治杨毒蛾、松毛虫,收到了杀虫、不污染环境
的好效果。1985年开始用二点瓢虫防治杨园蚧,用性激素防治白杨透翅蛾,效果也很显著。
此外,各地还用人工扑杀的方法进行防治。在造林时选用良种壮苗,适地适树,合理混交
造林,造后精心管护,提高了林木抗病、抗虫能力。
1965年到1990年,全区累计发生病虫害面积3190余万亩,防治1707余万亩,占发生面积
的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