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管理机构
第六节 管理机构
一、绥化地区行署畜牧局
1957年至1958年7月,全区畜牧工作由绥化专员公署第四办公室领导。
1958年8月,设松花江专署畜牧局和畜牧兽医科研所。负责全区的畜牧政策、兽医卫生、
牲畜繁殖改良、畜禽疫病防治、草原保护和种畜基地建设等项工作。
1962年5月撤销松花江专署畜牧局和畜牧兽医科研所,畜牧工作由松花江专署第四办公室
畜牧组领导。1962年11月松花江专署第四办公室撤销,畜牧工作由松花江专署农业局畜牧科负
责。畜牧科下设畜牧兽医工作总站、防疫队、草原站,编制22人。1965年7月改称为绥化专署
农业局畜牧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畜牧机构被打乱,畜牧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69年7月,
在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农林组内,配备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畜牧兽医工作。1970年设立绥
化地区农牧局,承担全区农业、牧业工作。1973年8月成立绥化地区畜牧局,1978年11月改为
绥化地区行政公署畜牧局。1990年,绥化地区行署畜牧局内设机构有秘书科、计财科、畜牧站、
防疫站、繁育站、草原站、牧工商联合公司和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二、市县畜牧局
清末和民国时期,绥化地区境内各县没有专门的畜牧管理机构。伪满时期,各县先后在伪
县(旗)公署实业科、产业科或开拓科内设了畜牧股、兴农合作社畜产系等,配有少数畜牧管理
人员,负责调查掌握畜禽数量,催办官马、官猪,收缴禽蛋及牲畜交易等畜牧生产工作。
建国初期,各县先后在农业科内设立了畜牧兽医技术指导所或畜牧兽医总站、家畜防疫队、
畜牧生产服务站。1959年各县分别成立了畜牧局(科)。1965年畜牧局(科)先后与农业局合并为
农牧局,内设畜牧总站和防疫队或设畜牧股。1968年各县在县革命委员会农林组内,配有1~2
人负责畜牧兽医工作。1969年各县在农业科内设畜牧站。
1972年,各县先后恢复了畜牧科,1983年改为畜牧局。一般市县畜牧局内现都设有畜牧、
防疫、繁育站,部分市县还设有草原站,绝大多数市县都先后增设了乳畜办或奶牛公司、牧工
商联合公司、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兽医院、配种站等一些实体单位。有的市县还成立了畜
牧业现代化办公室。全区已基本形成了家畜养、防、繁、治配套化服务体制。
三、乡镇畜牧站
建国初期,绥化地区境内农村设有区畜牧助理员。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各公社均设有畜
牧助理。1961年各公社设立了畜牧站。1984年改为乡镇畜牧站。1985年以来,各乡镇畜牧站先
后从乡镇政府中分出,同乡镇兽医院、配种站、草原站合属办公,建立了“四站合一”的畜牧
兽医综合服务站,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抓牧业。到1990年全区已有40%的乡镇建成畜
牧兽医综合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