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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电

第二节 供电



  一、供电区域

  绥化地区各市县在接通围网电之前,均由各县地方火力发电厂自发供电。

  国网电接通后,各县均以国网供电为主,逐步形成了大庆、绥化两个供电区。安达、肇州、
青冈、明水5市县由大庆电业局供电;肇东市由大庆和哈尔滨2个电业局供电;绥化、绥棱、海
伦、望奎、庆安、兰西6市县由绥化电业局供电。

  二、供电设备

  (一)输电线路

  绥化地区各县在接通国网电前,输电线路仅限于各县境内,自成网络。

  为接通国网电源,自60年代中期开始,各县陆续兴建了大量电网工程,架设了大批跨县输
电线路,全区形成了绥化、大庆两大输电网。其中主要输电线路有:康绥(康金至绥化)220千
伏送电线路、绥海(绥化至海伦)220千伏送电线路、66千伏输电线路、龙安(龙凤至安达)输电
线路、安达至任民35千伏输电线路、安达至明水110千伏输电线路、明水至海伦35千伏输电线
路、任民至青冈110千伏输电线路、松涝(哈尔滨松浦至肇东涝洲)60千伏输电线路等。

  康绥220千伏送电线路康金一次变电所至绥化的22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于1976年4月,经
省电力设计院现场勘察设计后开始施工。1978年1月竣工,2月投入使用。线路全长64.23公里,
采用1GJ一240导线,组立铁塔26基、27米三段拔梢杆173基。

  绥海220千伏送电线路绥化一次变电所至海伦22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于1981年10月由省
送变电公司施工,1982年6月竣工。7月移交绥化电业局正式开通使用。线路全长89.12公里,
共组立水泥杆276基,铁塔23基。

  66千伏输电线路为接通国网电,绥化电业局陆续在绥化地区境内架设66千伏输电线路9
条,全长343.88公里,水泥杆2005基,铁塔39基。

  龙安35千伏输电线路龙凤热电厂至安达铁西变电所35千伏输电线路全长28.75公里。1962
年动工,1963年8月竣工,同年9月试运行成功,10月1日国网电源正式输入安达县。

  安任35千伏输电线路安达一次变电所至安达任民变电所35千伏输电线路是安达县城通往
农村的第一条输电线路,全长32.89公里。1966年4月施工,同年9月投入运行。

  安达任民至明水110千伏输电线路该线路是明水县接通国网电源的第一条线路,全长55.8
公里。1967年竣工运行,国网电源输入明水县。

  安达任民至青冈110千伏输电线路该线路是青冈县接通国网电源的第一条线路,全长49.5
公里。1967年竣工运行,当时为35千伏输电线路,1984年改建为110伏输电线路。

  松涝60千伏输电线路哈尔滨松浦至肇东涝洲60千伏输电线路全长52.5公里。1958年竣工
运行,哈尔滨电源引入肇东县。

  南明35千伏输电线路安达南来至肇东明久35千伏输电线路全长32.1公里,1968年建成投
运,大庆电网电源引入肇东县。

  到1990年,绥化地区境内共有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56条,总长1530.57公里,分布于绥
化、大庆及哈尔滨3个供电区内。

  (二)变电所

  绥化地区境内共建有35千伏以上变电所57处,主变压器79台,总容量77.72万千伏安。其
中绥化供电区内28处,大庆供电区及哈尔滨供电区内共29处。

  绥化供电区内28处35千伏以上变电所共安装主变压器38台,总容量39.89万千伏安。其中:
220千伏一次变电所2处,主变3台,容量24.3万千伏安;60千伏变电所25处,主变33台,容量
15.31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所1处,主变2台,容量2800千伏安。按隶属关系分,绥化电业局
所属13处,主变17台,容量34.23万千伏安;市县所属15处,主变21台,容量5.66万千伏安。

  (三)配电设备

  高压配电线路绥化地区共架设有高压配电线路13440.74公里,分布于全区城乡各地。

  绥化供电区内共有高压配电线路1635条,6119.74公里,杆基77395基。其中6千伏高压
配电线路58条,长503.82公里;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1567条,长5615.92公里。按隶属关系
分:绥化电业局属高压配电线路18条,长128.83公里;市县所属高压配电线路1617条,长
5990.91公里。

  低压配电线路绥化地区共架设有低压配电线路8078.46公里。其中绥化供电区内共有低
压配电线路4852条,长3115.46公里,杆基63174基。

  配电变压器绥化地区共装有配电变压器13166台,总容量57.85万千伏安。其中绥化供
电区内有配电变压器5493台,容量29.5万千伏安。

  三、供电量

  建国前,各县发电厂发电量很小,供电范围仅限于县城机关和较大的企事业单位。

  建国初期,各县供电范围逐渐扩大到县城各居民区。到1958年,全区供电量已达2014万
度,县城内居民普遍用电照明,工厂企业也多使用了动力电。

  60年代中期,供电范围开始向农村扩展,供电量增大。到1968年,全区供电量达7107.3
万度。

  国网电接通后,各县供电量明显增加,1978年,全区供电量达44597.8万度,1990年又增
加到92349.6万度,分别比1958年、1968年和1978年增加44.8倍、12倍和1.1倍。

  1990年,绥化供电区国网供电量为46418万度,用电量为44268万度。其中:工业用电
18089万度,占40.86%;农业用电3005万度,占6.7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7108万度,占
38.5%。绥化供电区内共有122个乡镇,1486个村,63.5万户农户,已通电的乡镇、村、农户
分别为119个、1376个和58万户,通电率分别为97.5%、92.6%和91.3%。

  绥化供电区1990年供用电量情况表
  表5—2         单位:万度



  绥化供电区农村通电情况表
  表5—3
0000215(缺失图片)

  四、供用电管理

  绥化地区内的绥化、大庆两个电业局是省电力工业局直属国营电力工业企业,全民所有制
的经济组织。在网局范围内,实行统一经营、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经营管理体制。在工作中
形成了计划、安全、生产技术、财务核算、物资管理、劳动管理、营业用电、线损、工程管理、
教育培训、生活服务等11个管理体系,并不断进行完善。尤其是1983年对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和
综合治理以后,实行了经济责任制,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把责、权、利三者紧密结合
起来,企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连年超额完成,企业管理步入一个新高度,使企业由单纯生产
型逐步转向生产经营型。

  电力工业企业属国家统管企业,始终未实行承包或租赁等经营形式。到1990年末,管理体
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一)计划管理

  电力工业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以计划为指导,计划管理是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首要
环节 ,通过计划管理,对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协调和综合平衡,使人力、物力、财力尽可
能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科学地组织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计划管理的内容主要是生产计划、劳动工资计划、财务计划、成本计划、物资供应计划、
设备检修计划等。

  (二)生产技术管理

  电力工业生产具有产、供、销在同一瞬间完成的特点,要求发供电企业和用电单位必须协
调一致,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运行。

  绥化地区内的绥化、大庆两个电业局是由局长、生产副局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组成
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重点掌握生产动态和衔接生产的各个环节 。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由生产技
术科和生产调度负责。

  (三)营业用电管理

  绥化供电区供电营业工作,在绥化电业局成立前,由哈尔滨电业局管辖,下设绥化供。电
所,所内设一个营业班,整个绥化的供电营业管理工作由该所负责。1980年绥化电业局成立后,
经省电力工业局批准,将绥化供电所划归绥化电业局所属,1984年改称绥化供电局。

  1990年末,绥化供电局供电范围内总用电户为41725户,年供电量64680万度。供电量比
1985年增长60.91%,售电量61666万度,售电量中工业用电26628万度,农业用电4386万度,
交通运输用电4001万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4968万度,平均单价84.69元/千度,电费收入
为5222.5万元。

  (四)财务管理

  自绥化电业局成立,在财务管理上建立了《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货币现金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专用基金管理制》、《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三级成本核算办
法》、《对外作业收费办法及规定》、《费用定额》等项管理制度和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本着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财务科和车间(科室)分别掌握
一套固定资产登记卡(簿),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核查,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固定资
产的更新,是通过提取折旧基金进行的。

  1990年12月底,全局实有固定资产原值9240.5万元,净值7270.6万元。

  流动资金。由省电力工业局集中管理,按年核定定额。根据生产发展、电网建设等情况,
流动资金需调整时,由省电力工业局核定下拨流动资金。1985年改由银行信贷制。流动资金实
行归口管理责任制。

  专用基金管理。主要包括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业务扩充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
工奖励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其他基金等。财务部门根据计划审批后支付款项,坚持先收后支、
量人为出和统一安排、分口管理的原则,健全各项专用基金的使用管理制度。

  税金缴纳。电力产品销售税金,在1983年以前统由绥化电业局缴纳,税率为电力产品销售
税率的4%。1985年1月开始按税金的7%缴纳城建维护税;1%交纳教育附加税。

  1990年,绥化供电区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金39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