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造纸
第九章 其他工业
第一节 造纸
民国初期,全区境内有的县镇已有家庭纸坊,手工生产“双抄纸”出售。
伪康德3年(1936年),全区各县均有私人经营的纸坊,规模较大的有绥化县的同合纸店,
兰西县的焦家纸坊、冯家纸坊等,主要生产窗户纸、呈文纸,大西纸。
1945年东北光复后,各县民主政府陆续接管了私人经营的纸坊,建立造纸厂,如兰西县
东北造纸厂(后称共同造纸厂)、绥棱县群众纸厂等。
1951年,肇州丰乐镇纸坊与肇州纸坊合并,成立肇州县纸厂。此为全区最早的国营造纸
企业,当时只能生产窗户纸,呈文纸、包装纸、黄钱纸。
1956年,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兰西共同造纸厂与榆林镇合作造纸厂合并为公私合
营造纸厂。同年,绥棱县兴办了一座造纸厂,有职工62人,当时为全区较大的造纸厂。人工生
产呈文纸、土纸,当年盈利8000元。
1958年,在“工业遍地开花”的口号影响下,全区各地盲目兴建小型造纸厂。一年之内就
有望奎、海伦、青冈、明水、肇东、肇源、绥化等7个县建了小造纸厂,大多在一年后投产。
至此全区造纸厂达10家。由于厂多原料少,且又生产产品雷同,导致造纸原料奇缺,厂家互相
抢购的局面。
1960年后,除绥化、兰西、肇州3家造纸厂能维持生产外,其余7家相继关闭。
1964年,绥化造纸厂开始生产40克有光纸,日产2吨,结束了全区有光纸全部外进的历史。
1967年,省轻工厅对该厂投资57万元,进行了技术改造,使生产方式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年生
产能力达到了千吨以上。
60年代末期,因处于“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时期,纸张用量极大。因此,兰西、明水、肇
源3个县造纸厂又恢复生产。至此,全区有地方国营造纸厂5家,其中绥化和肇州两厂规模较大,
年生产能力均在千吨以上。
1968年,肇州造纸厂进行了技术改造。产品品种增加了有光纸、油封纸、书写纸和糖果纸。
1980年,绥化县造纸厂因产品质量低、竞争能力弱而下马。
1985年,全区地方国营造纸厂只剩肇州、兰西、肇源3家。此外还有少数乡镇办的造纸厂。
兰西造纸厂以生产瓦楞原纸为主,供应全省纸箱厂,使企。业获得了生机,并用获取的利润建
立了纸箱车间,安置了待业青年,利用旧瓦楞原纸制作纸箱,使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
1988年,省政府给兰西造纸厂拨款450万元,上马了高强瓦楞纸,、年产量达到了3000吨。
创产值1300万元。实现利税250万元。
1989年,省经委向肇源造纸厂投资455万元,新上一条3300吨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和条纹包
装纸生产线,年产量达4300吨,完成产值495万元,使企业扭亏为盈。
1990年末,全区造纸及纸制品业企业34个,其中造纸业15个,纸制品业19个。造纸业固定
资产净值1038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2153万元,实现利润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