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区机构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地区机构
1976年 5月,地区成立了社队企业会战办公室,编制20人(实有18人),内设秘书、生产、
供销3个组。1978年3月,社队企业会战结束,将会战办公室划归行政公署第二轻工业局,改为
社队工业科,编制5人。1979年2月,社队企业又由二轻局分出,成立人民公社社队企业管理局,
行政编制20人,内设秘书、生产、多种经营、计划财务4个职能科。增设供销处(1981年 6月改
为供销公司),企业编制6人。1984年 8月,绥化地区行政公署人民公社社队企业管理局,改为
绥化地区行政公署乡镇企业管理局,编制18人,内设秘书、生产技术、计划财务 3个科。另设
绥化地区乡镇企业供销公司,企业编制10人。1986年,局行政编制增至20人,同时增设人才培
训中心,事业编制7人,直至1990年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