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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业企业及其主要产品

第四章 产业结构

第一节 农业企业及其主要产品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部分公社和大队划出一些土地,从生产队抽出一批劳力,
兴办起农场、畜牧场。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把“种、养”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批
判,绝大多数企业被砍掉,财产分光,人员回队参加生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大力发
展农业商品经济中,一部分社队陆续办起了种植、养殖等农业企业。种植业,大部分是以种植
业为主,综合经营,少部分是专业经营。综合场既有种植业,又有养殖业,还兼营商业等。到
1978年底,全区农业企业已发展到 1 730个,其中,有农场、林场、果园、菜园、药材场、木
耳场等952个;畜牧场、渔场、珍珠场、蜂场、蚕场、鹿场等778个。从业人数 16 599 人,总
收入2 157万元。

  1980年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相当一部分种养业分散给农户承包经营,社
队农业企业逐年减少。1981年,全区有农业企业 1 286个(种植业892个,养殖业394)。其中,
社办218个,生产大队办1 068个,总收入3 906万元。1985年,全区农业企业减少为1 009个。
但由于实行规模经营,特别是开发性种养业增多,其总收入逐年增长。当年创产值5 702万元,
比1978年增长了164.3%。

  1990年,全区有农业企业981个。其中,乡、镇办150个,村办 831个,从业人员11 131人。
生产粮食2 914万斤,水果6 759吨;牛存栏4 992头,出栏2 041头;生猪存栏15头;肥猪出栏
15头;鸡存栏2万只,出栏15万只;水产品2 597吨。创产值(按1980 年不变价格计算)9 454万
元。占全区乡镇企业总产值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