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邮政业务
第三节 邮政业务
一、函 件
函件作为邮政,是起源最早、发展最快、使用最广泛的业务之一。自有驿站以后,书信便
成为主要传送的邮件。在未成立邮政局(所)以前,函件多为官府的文书。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 ,绥化厅设邮政支局以后,民间通信才开始出现。随着各县邮政局(所)的开设,民间通邮
才逐步发展起来。民国期间,绥化地区境内的函件通邮范围仅限于明信片、新闻纸、官府文书、
书信、印刷品、贸易卷、商业传单及货样。
解放以后,特别是建国后,邮政业务范围逐渐扩大,陆续开办了其他函件。
1949年,开办了军邮业务。
1952年,开办了盲人读物、保价信函、航空信函和保价印刷品。
1960年,开办了特种挂号信函。
1969年,取消了“现役军人免费邮寄平信”的规定,停办了“代收货价”、“邮寄货样”
和“邮取回执”等业务。
1977年,实行了国际邮件中“盲人读物”的免费邮寄。
1980年,开办了代发广告业务,恢复了存局候领业务。
1981年,恢复了办理“邮政回执”的业务。
1987年,开办了国内邮政“有声信函”业务和邮政快件业务。
1990年 7月。根据邮电部邮政总局通知,撤销了回执、收件人总付邮资等项业务,并调整
了较低的邮政资费。此为建国40年中首次调整邮政资费。
1990年末,全区邮政出口函件总量为12 995 661件,进口函件总量为16 759 248件,转口
函件总量为2 354 121件。
二、包 件
清光绪二十八年境内始有包裹邮寄业务。此后,各县相继开办了邮政代办局(所),包件邮
寄范围也越来越大。伪满时期,海伦、绥化等地曾开办了寄往日本的快递小包业务,随着日本
侵略者投降自行终止。
建国以后,随着邮寄业务的开展,对包裹邮寄资费标准、起重标准、邮期保管费用以及包
裹分类等,陆续做出了具体规定。
1987年11月末,又开办了大件商品包裹。
1990年 7月30日,改变了快递小包、航空小包、用户专用袋的投递形式,凡是包裹一律实
行保价邮寄。
1990年末,全区年包件出口总量为492 159件,进口总量为406 432件。
三、汇 兑
民国 2年(1913年),绥化邮政分局开办了银元汇兑业务,能够办理本国已开设邮政分局地
区的汇兑业务。次年,海伦邮政分局开办了汇兑业务。
伪满时期,海伦等地还实行了定额汇兑,款额为30元、40元、50元不等。
1949年前后。海伦、安达等局都曾开办过电汇业务。
1953年,国家邮电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通知:工商企业汇款由各级银行承办,个人汇兑
仍由邮局办理。同时规定每张汇票最高限额300元。
1958年1月,邮电部统一规定了收取汇费的标准,为汇款金额的1%,每张汇票最低收取汇费
1角。
1981年7月,邮电部规定:每张汇款票最高限额为5 000元。
建国以来,全区的邮政汇兑业务逐年发展,业务量逐年增加。全区出口汇票1970年为609 988
张。1989年增加到1 001 747张,为1970年的1.6倍。
1990年,全区出口汇票为437 186张。
四、报刊发行
1948年 2月,东北邮电管理局在哈尔滨市召开了邮政工作会议,会上首次提出了“邮发合
一”的工作方针。会后,东北地区普遍开始实行将报刊交邮局发行。当时绥化地区境内各县发
行的报纸主要是《东北日报》和《黑龙江日报》。
1950年,邮电部实行“集中领导、专业分工、邮电合一、邮发合一”的体制和方针,正式
批准和确定报纸由邮局负责发行。同年 3月,全国各地将《人民日报》首交邮局发行。此后,
各地邮局报刊发行业务量猛增,到1950年底,全区境内各县邮局受理的报刊达140种。
1952年12月,国家决定把书店零售的期刊也全部交各地邮局发行。至1960年全区各县邮局
受理发行的报刊种类近200种,份数达264 000份,报刊发行流转金额达1 601 000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发行量呈下降趋势。
1976年以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有了
很大提高。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愈加强烈,促进了报刊发行量的剧增。1980年,订销报刊期发
种类达上千种,为1 966年的3.5倍。
1990年末,全区除市县邮局直接订销报刊外,还设有报刊门市部 5处,零售点17处,农村
信报站464处(均不含个体书摊),订销报纸期发数 488 573份,订销杂志期发数293 391份。报
刊发行流转额达11 434 453元。
五、机要通信
机要通信是专门传递党和国家机关机密文件的业务。
绥化地区的“机要通信”工作始于1948年,当时,省委成立了机要通信组。负责管理发往
各市县委、县政府的公文。各县县委、县政府都确定1名机要秘书和1名机要通讯员。
1949年,机要通信划归军队管辖,机要文件的传送,由军队确定专人负责。1952年,机要
通信从军队中分出,划归政府系列领导。各县人民政府在办公室设机要室或机要组,专门负责
机要通信。
1953年 1月,国家机要通信总局成立,隶属于国家政务院秘书厅,对全国县级设置的机要
部门,在业务上垂直领导。
1956年,随着专员公署的成立,设置了专署机要通信局,编制 8人,行政归专署领导,业
务归省机要通讯局。
1957年,按照国家机要通讯总局指示,各级政府将机要通信工作划归邮电部门。各县邮局
设立了机要通信科室,一般编制为2至3人。
1961年,邮电部规定:机要通信工作范围下延到县以下各级党委和县人民政府各部、委、
办、局。
由于机要通信的功能是服务于政治、军事工作的需要,是以对邮件提供绝对的安全保密通
信手段为宗旨,所以经济效益一直很差,基本是入不敷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日益提高,国家对保密工作范围
进行了适当调整。加之密码电报、直拨电话等先进通讯工具的投入使用,各级邮局的机要通讯
工作量逐年减少。
六、集 邮
绥化地区最早的集邮业务,始于民国时期。当时共计发行各类邮票42次。伪满洲国共计发
行邮票18种,明信片5种,汇兑印花票13种。当时民间有人剪贴辑存。
建国后,最早发行的是1949年10月5 日发行的“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
议的纪念邮票”1套共4枚。全区各县邮局均承担了发行业务。
50年代初期至70年代中期,集邮活动均属民间自发活动。交流只在个人之间进行。
1978年,国家邮电部通知恢复全国集邮业务,将北京邮票公司改为“中国邮票公司”,各
省设立了分公司。各县、市在邮局开设了纪念、特种邮票窗口,办理集邮业务。
1984年 4月,绥化市邮电局在全区第一个成立了邮票公司,下设一个门市部。经办的业务
有邮票首日封、贺年片、明信片、邮票杂志,并出售集邮用品。
1986年1月19日,绥化地区集邮协会成立,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23人,有会员54 人,团
体会员3个,计49人。至1989年,全区有集邮点12处,集邮业务额达542.811元,集邮业务收入
为407.008元。
七、邮政储蓄
伪康德 4年(1937年),日伪当局颁布并实施了《邮政储金法》,各县先后开展了邮政储金
业务。主要有普通储金 (零存零取,不限款额)、定额储金(定额限期存取)、官吏义务储金(按
官吏月薪比例储金,开薪时扣,直至退职时才能领取、更生储金 (也称鸦片瘾者储金,储金则
发烟票)等几种。
建国后,取消邮政储蓄业务。直至1986年,庆安、海伦两县率先开办了此项业务,当年各
设一个储蓄点,年末有储户350户,年末储蓄余额158 525元。
1987年,全区除安达,明水两局外, 均开办了此项业务,储蓄点增至 18处,储户猛增到
143 679户,年末储蓄余额超过了500万元。
1988年,全区12个市县局全部开办了邮政储蓄业务,共有储蓄点54个,其中,设在农村的
40个。年末储户达313 373户,收储余额增至17 051 790元。是1987年的3倍。
1990年末,邮政储蓄点增至62个,年末收储余额64 926 939元,分别是开办初期1986年的
31倍和40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