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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村镇规划

第二节 村镇规划




  一、集镇规划

  建国后,随着村镇建设的发展,1959年,各县先后开始制定村镇建设规划。

  1962年,全区各县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各县进一步修改了村镇
建设规划,使规划与当时农业生产和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规划中要求村屯居民点和房屋
建设要成街成行,在现有基础上,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合理安排村镇各项建设。

  1964年,“农业学大寨”运动开始后,在“先治坡,后治窝”口号的影响下,全区各县放
松了村镇规划和建设,使刚刚开展起来的村镇规划工作中断了。“文化大革命”中,村镇规划
更是无人过问。私建乱建、滥占耕地现象严重。1949年至1979年,全区农村居民建房及其他建
筑,共占耕地321万亩,占同期垦荒面积的86.8%。

  1982年。根据国发(1982)4号《国务院批转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和黑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黑龙江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家建委和国家农委制定的《村镇规划
原则》的通知精神,各市县都从本地农村建设的全局出发,综合考虑集镇规划与建设。以逐步
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环境条件、服务条件为目的,把单一的房屋建设及时转到综合规划、综合
开发、综合建设上来。到1986年,全区 219个集镇建设规划已全部完成,经行署建委验收,全
部合格,并达到了“四图一书”的要求。即:有集镇所辖区域内村屯分布图、现状图、规划图、
工程管理图和规划说明书。由地、县、乡镇三级存档。集镇规划的制定,使全区集镇建设有计
划、有秩序地进行,对控制私建滥建、节约用地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村屯规划

  1982年以来,全区各市县在制定集镇建设规划的同时,制定了村屯建设规划。到1990年,
全区9353个村屯全部编制了建设规划,并达到了“两图一书”的要求。即:有村屯现状图、规
划图和规划说明书。

  三、规划的管理与实施

  1982年以来,全区各乡、镇(公社)先后成立了村镇建设领导小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等
管理机构,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管理与实施工作。各市县还先后制定了《村镇建设管理条例》,
各乡、镇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乡规民约》,对规划的实施做了具体规定。自1985年以来,
村镇建设规划已先后开始实施。各村镇基本都能按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基本杜绝了盲目滥建
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