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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筑队伍

第三章 建筑业

第一节 建筑队伍




  一、建筑施工企业

  解放前,绥化辖区境内各县没有固定的建筑施工组织,只有零散泥瓦匠、木匠等,或单干,
或搭帮承包小型工程。遇较大工程时,有影响的工匠临时组织人承揽施工,工程竣工,自行解
散。伪满时期,各县建立了“满洲土木建筑协会”,由日本人管理承包工程等项事宜,并对土
木建筑业进行登记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

  解放后,各县相继组织建筑工人成立了木瓦工会。会员在工会的计划组织下,从事建筑业
生产。取酬形式以包工为主,也有少数计时工。

  建国初期,各县在木瓦工会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建筑工程队,一般没有固定工人,以维
修为主。

  1956年至1958年,在建筑工程队的基础上,各县先后组建了建筑公司,承担县内较大规模
的建筑工程。全区建筑施工组织规模不断扩大,设施日趋完备。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由于大力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大批建设项目下马,各县的部分建筑施
工企业被撤销,全区建筑业一度萧条。此后,一直延续到十年动乱,全区建筑业发展缓慢。各
县一般只有建筑施工企业一二家。到1978年,全区仅有建筑施工企业35家,其中县级建筑施工
企业17家,镇级建筑施工企业18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区建筑业有了很大发展。
特别是1985年以来,开放了建筑市场,扶持集体施工企业,全区逐步形成了以全民所有制为骨
干,集体所有制为补充的稳定的建筑施工体系。1984年,全区共有各种类型的建筑施工企业147
家,机械设备总功率62 763马力,固定资产 1 295.6万元。1988年,全区共有建筑、安装企业
162家(不包括15个预制件厂),其中三级企业18家,四级企业 73家,五级以下企业71家。各种
施工机械设备1 791台件,总功率17474千瓦,固定资产净值1924万元。

  1990年,全区共有建筑、安装企业113家、市政工程建筑企业4家、房屋修建企业11家,共
计 148家。共有机械设备原值 4 723.77万元,机械设备总功率 64 012.5千瓦,固定资产净值
6 566.29万元。

  按企业所有制形式及隶属关系分类:

  建筑系统内全民所属建筑安装企业14家,机械设备原值678.5万元,机械设备总功率6 952
千瓦,固定资产净值926.1万元。集体所属建筑安装企业16家,机械设备原值585.3万元,机械
设备总功率14060.9千瓦,固定资产净值988.3万元。

  建筑系统外全民所属建筑安装企业 22家,机械设备原值 1 142.12万元,机械设备总功率
14 235.3千瓦,固定资产净值1 243.78万元。集体所属建筑安装企业42家,机械设备原值776.48
万元,机械设备总功率11 025.3千瓦,固定资产净值1 270.1万元。

  乡镇所属建筑安装企业19家,机械设备原值1 175.2万元,机械设备总功率 13 488.4千瓦,
固定资产净值1573.8万元。

  市政工程建筑企业 4家,机械设备原值 118万元,机械总功率 1 725千瓦,固定资产净值
153.7万元。其中全民所属企业3家。

  房屋修建企业11家,机械设备原值 248.17万元,机械总功率2 525.6千瓦,固定资产净值
410.51万元。其中:全民所属企业10家。

  二、建筑施工队伍

  解放初期,各县木瓦工会成立后,开始组建专业建筑施工队伍。一般县份有建筑工人百余
人。

  建国初期,随着建筑公司、工程队的建立,各县建筑施工队伍进一步扩大和稳定,一般县
份有建筑工人200至300人左右。1960年,全区建筑职工队伍已发展到12784人。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批基本建设工程下马,部分施工队伍解散,工程技术人员外流。此
后,又经过“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全区建筑施工队伍的发展受到严重干扰和影响。到1978
年,全区共有建筑施工企业职工7808人,其中固定职工4 548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并存的用工
制度。全区建筑施工队伍不断扩大,职工素质明显提高。

  1990年,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总人数为 4.6万人,其中固定职工27 894人,工程师24人,
助理工程师65人。固定职工的具体分布是:建筑安装企业26 141,人其中建筑系统内10 659人,
系统外7 386人;乡镇建筑安装企业8 096人,市政建设工程企业202人,房屋修建1 551人。

   1978年施工企业职工人数与劳动生产率表
  表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