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污染治理
第三节 污染治理
1981年始,全区按照国家“以收促治”的方针和规定,对排污企业收缴超标排污费。至1990
年末,全区共收排污费2 779万元。下拨治理补助资金1 361万元,共补助治理了 602个污染项
目。
严格监督管理工业排污。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关、停、并、转、
迁、治”的六字方针。至1990年末,全区限期治理污染项目有 320个,关停耗能高、效益低、
污染重的企业62个,转产8个,迁移3个。
严格控制新污梁源。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书制度。“三同时”执行率逐年上升,1981年为44%,1983年为60%,1986年为85%,1988
年后为95%。
加强环保法规的建设与实施。自1981年后,全区各级政府依据国家和省颁布的各项环保法
规,先后制定和完善了69个地方性法规,并加强了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了环境监测与科研。1973年地区成立了环境监测站,开始了对环境的监测与科研工作。
1983年后,各市县陆续建站。至1988年末,全区11个市县站(肇源站属省直控站)普遍开展了水、
大气、噪声等项监测。1989年,一直由地区站负责监控的呼兰河我区省控两个断面的例行业务,
下放给庆安、望奎两县监测。截至1990年末,全区共有环境监测技术人员85人,化验室面积达
1 400余平方米,有各种监测仪器427台件,价值200余万元。全区共布设监测点2 000多个,取
得各类数据30 000个,各种机动车尾气检测20 000余台。
加强了环境科技研究与推广。 全区积极推广了绥化市的 “草木屑黄原酸脂处理方法”、
“双河乡稻田养鱼试验”、“绥化市大气质量评价”;海伦县的“丘陵地区生态模式研究”、
“175型茶炉研制”;庆安县的 “半煤气炉研制”;明水县的“水磨除尘法”;安达市的“富
来泡氧化塘废水净化实验”等有关环境保护的科研成果。至1989年末,全区共引进、推广应用
了61项环保新技术。地区环境保护科研所到1990年末,已开展了20个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加强了污染治理。在大气污染治理上,重点治理了煤烟型大气污染。主要措施是锅炉加装
除尘器。至1990年末,全区累计加装锅炉除尘器1 314台。更新锅炉864台,更新率以每年7%递
增。共实现集中联片供热面积400多万平方米,取消烟囱 300余座。全区每年生产型煤5 000余
吨,肇东市所有个体饭店都使用型煤,有效地减少了烟尘排放。
在水污染治理上,主要措施是:1、净化处理,无毒排放。全区排放的医疗和电镀废水80%
都经过无毒净化处理。2、冷却水循环使用。全区循环用水量为200万吨/年。3、取消渗井、渗
坑、明沟的排放。全区累计取消渗井、渗坑1 300多个。4、氧化塘处理废水。安达、肇州、兰
西等市县,都建起了不同规模的氧化塘,平均日处理量达30 000余吨。到1990年末,全区废水
处理率为20%。
在噪声污染治理上,主要措施是:1、 建立噪声功能达标区。截至1990年末,全区建成噪
声功能达标区12处,面积为28平方公里;建成噪声功能达标街12条,总长度为16.8 公里。2、
车辆分流。目前全区城镇区域内交通噪声平均降低2—5分贝。3、强制取消固定噪声源。至1990
年末,全区累计取消噪声源76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