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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饮食业

第二节 饮食业



  清末至民国初期,各县已有饭馆、小吃店多处。民国 7年,望奎镇有两家较大的饭馆,备
有高、中、低档酒菜,随时小卖并包办酒席。名菜有“狮子滚绣球”、“芙蓉海参”、“八宝
冬瓜”、“鹰爪里脊”等品种。酒席有刺子席、海参席、全羊席等高档席。珍馐有玉带糕、银
耳馒头、金丝卷、芙蓉烧麦等上百种。雇红白案厨师、堂头、跑堂若干人,各有资金 2万元左
右。

  民国12年(1923年),各县均有饭馆、小吃店几十家,大多以馏、炒菜和拼盘为主,随来随
炒。饭馆以煎、炒、烹、炸、馏、焖、烧等方法,招揽顾客;小吃快餐薄利多销,以油炸、米
饭为主。担担面、刀削面、炸酱面、春卷随叫随到。此外,另有沿街摆摊叫卖油条果子、驴马
烂、烧饼等食品者不计其数。一般大的饭馆资本在千元以上,雇伙计5至10人。

  一般小饭店本小利厚,买与卖多以信誉为实,买进的原材料多是赊欠粮户、杂货铺、屠宰
铺的。春赊秋还或秋赊春还;卖出也多赊欠,外柜按节令登门清帐,赊欠者多为常客。

  饮食业分大小之别,以挂4幌为大饭店,挂 2幌为中、小饭店,挂1幌为小吃店。附营烧麦
业务另挂 1白幌。从清晨挂幌至关门前收幌。以晚间生意最兴隆,夜幕降临之时,沿街灯笼高
挑,饭馆门匾耀眼,直至深夜,叫卖声不绝。

  伪满时期,由于伪政府对粮食、油料等饮食业主要原材料严加控制,配给量严重不足,致
使许多小饭馆曾一度因缺少原料无法经营而关闭,即或开业的饭馆,因出售精米饭和面食遭封
闭的时有发生。仅有少数以官吏为后台的大户饭馆买卖较为兴隆。至1944年,全区有饭馆、饭
店210个。各县一般都有专供少数民族食用的回民饭店、朝鲜族饭店等。

  1945年东北光复后,党和人民政府对饮食业采取扶持的政策。1949年,全区有 1家国营饭
店,从业人员20人。1956年,全区有国营饭店28个,从业人员达到573人。同年,全区将111个
私营饮食业改造合并为39个合作饭店。1958年,国营饭店增至44个,集体合作饭店39个,从业
人员共计2072人。

  1960年,面粉供应不足,饮食业推行粗粮细做,卖议价主食品。有部分县设高价饭店,出
售高价饭菜。1966年后,集体合作饭店全部转为国营饭店。

  1978年后,全区饮食业狠抓服务质量和技术培训。1979年,经考评,全区命名二、三级烹
调师50人。各县在地方菜和鲁菜的基础上研究改进,推出新的面点和菜肴品种几十种。烹饪有
烧、炒、炸、烙、炖、烩、扒、氽、蒸、熘、腌、酱、炝、熏等制作方法,烹调讲究色、味、
香、形和器皿的配置,操作也由过去的手工操作改变为面食米饭蒸气化,和面、包饺子机械化,
用水管道化。饮食业网点明显增多。1980年,全区国营饭店 135个,集体饭店51个。个体饭店
40个。

  1984年饮食业放开经营后,经营网点迅速增多。1985年全区达到4651个,经过整顿,1987
年下降至4145个。此期间。饮食业竞争激烈,门面大,环境优雅的新装修酒家、大饭店顾客盈
门,经营高、中档酒菜,以桌包席;小饭店门面也讲究装潢,服务态度上乘,想方设法招揽顾
客。

  1988年,随着经济的增长,饮食业也红火起来,各大宾馆、招待所都对外包办酒席。大、
中型酒楼、酒店、小吃部增多,小饭店减少。酒店、酒楼装潢讲究,店内设雅座单间,有高级
音响,有的还雇了乐队。南北大菜齐全,腰果、开心果等国外西餐菜肴也摆上了酒桌。1989年,
卡拉0K唱机出现在大饭店、酒楼。

  1988年,经评定,全区评出红案一级烹饪师1名,二级烹调师72名,三级烹调师206名;白
案二级面点师24名。三级面点师47名。

  1990年,全区饮食业网点2 909个,其中国营网点181个。集体网点341个,个体网点2 387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