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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大车店旅店宾馆

第四节 大车店旅店宾馆




  民国期间,全区交通运输以大车为主,因而大车店迎运而生。各县城内都有私人开的大车
店多处。大车店备有大炕、木枕头、蒲草枕头,供赶车老板夜宿,并备有草料,喂马、驴食槽,
牲畜夜间有棚。大车老板一般只住一宿,天明即上路,流动性极大。店主一般为有钱人也称东
家,雇伙计多人。

  伪满期间,较大的集镇也有了大车店。至1944年,全区有大车店43个,从业人员162人。

  解放后,1950年,全区创建国营大车店 3个,从业人员54人。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
改造后,全区将70个私营大车店变为44家国营大车店,从业人员 244人。国营大车店强化为人
民服务的思想教育,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店内备有针线、钉子、麻绳、药品等物资,供车老
板应急之用,并义务为进城农民修车补胎。

  进入70年代后,各种机动车的出现,替代了马车长途运输,大车店逐渐减少,至1980年全
区只有21家。至1990年全区只剩1家大车店,从业人员16人。

  1958年,绥化县建一栋大型服务楼,楼高3层,营业面积为8 700平方米,坐落市中心。服
务楼不仅接待顾客住宿,还设有会议室、食堂,接待大、中、小型会议。至1970年,海伦、肇
东、安达、绥棱都建有综合服务旅社。随后青冈、兰西、明水、望奎等县也建了服务大楼。至
1980年,全区有国营旅店61个,从业人员1 474人;集体旅店7个,从业人员128 人;个体旅店
24个,从业人员48人。

  1988年各市县开始兴建宾馆。宾馆设施比较先进,室外建有停车场地,床位最多的达到200
张,并设有会议室、食堂、游艺室,可接待会议、团体住宿。还代办火车、汽车、飞机票,
并提供其他服务。

  1990年,全区有旅店、宾馆491个。其中,全民所有制143个,集体所有制 47个,个体301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