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网点
第五章 物资
第一节 机构网点
全区物资部门,是全区工农业生产建设、人民生活和科研项目所需物资的供应部门,是全
区发展国民经济的服务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依据行署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政策、原则和国
民经济各项指标,组织编制汇总物资计划和订货工作,衔接物资分配。承上启下,既接受省物
资厅的指导,又对各市县物资工作负有指导责任,切实落实好“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
用省”的物资供应任务,促进全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
1958年10月,松花江专署内设物资处。编制8人,设有秘书、业务、财务3个组。同年,各
县相继建立物资科。
1960年,物资处更名为松花江专员公署物资局、物资综合供应公司,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编制36人。另在哈尔滨设一个物资仓库。
1965年,更名为绥化地区专员公署物资局,编制50人,同时撤销物资综合供应公司和哈尔
滨物资仓库。
1968年,地区物资局与农机局合并。1970年,又与农机局分开,恢复地区物资局,设秘书、
业务、财务3个组;在绥化、肇东设2个物资仓库。
1974年,成立地区机电公司、化工建材公司、木材公司,定为科级。1976年,局内增设政
工科、经营管理科、煤炭科。又建立地区物资协作办公室、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两个牌子一套
机构。1978年建立燃料公司。
1984年,局内保留秘书、政工、经营管理 3个科。下设金属机电、化工建材、木材、燃料、
生产资料服务五大公司和肇东仓库,职工人数 213人。是时各县均设了物资科、木材公司和燃
料公司,全区共设立7个金属机电公司、5个物资综合公司、 2个生产资料公司。全区物资部门
共有职工3 416人。
1985年,根据绥地纪发〔1985〕43号文件要求,局内增设纪律检查组(后改为纪检委)。根
据绥地编(1985〕26号文件,成立绥化地区物资贸易中心。
1990年末,局内设秘书、政工、经营管理、综合计划、审计、职工教育、协作办、经济学
会、党办、纪检委、市场科等科室。局下设金属材料、化工建材、机电设备、金属回收、物资
贸易中心、燃料和肇东物资等 8个直属公司。全区物资系统共有供应网点208个,其中城镇168
个,农村40个。共有职工6 9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