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对苏边境贸易
第五节 对苏边境贸易
1988年 4月,地区建立对苏边境贸易公司,之后对苏贸易开始活跃。本年,对苏联出口羽
绒服200件,运动服200件,男士化妆品盒450盒。同时,从苏联进口化肥346吨。并同苏联远东
地区的阿穆尔洲农工委达成一项联合建罐头厂的意向性协议。
1989年,地区边境贸易公司与苏联阿穆尔洲农工委、 留格里市特立雅达商业生产公司等6
个部门建立贸易伙伴关系,签订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意向书4项,易货贸易成效额154万瑞士法
郎。
同年,庆安县啤酒原料厂生产的大麦芽,通过地区边境贸易公司的帮助,打入苏联市场,
对苏过货300吨,出口额达29.4万瑞士法郎。
同年10月,全省边贸会议决定,取消绥化地区边境贸易公司对苏进出口业务权,对苏贸易
由省外贸总公司委托代理。
1990年,绥棱县服装厂生产的盖棉运动服、膨体棉儿童装,经省外贸总公司打入苏联留格
里市,共出口1 200套,出口额20万瑞士法郎。
同年,地区边贸公司与苏联雅库特自治共和国留格里市商业生产公司,签订一项易货贸易
合同,向苏联出口盖棉运动服、夹克衫、录音带等产品;苏方向我方回货卡马斯汽车。易货额
为20万瑞士法郎。
同时,还与苏联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市生活服务公司、卡鲁加洲坎大克公司等 4家企业,鉴
订易货贸易和经济协作项目4项,易货金额100万瑞士法郎。当年,对苏过货40万瑞士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