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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商企业审计

第二节 工商企业审计




  1984年 3月,行署审计局会同安达市审计局,对安达市食品公司进行试审,为全区工商企
业审计工作铺开道路。随后,又会同肇州县审计局对影响财政盈亏大户肇州丰乐糖厂、肇州糖
厂、肇州啤酒厂和肇州食品公司等单位进行1983年度的经济效益试审,共审查出违纪金额 109
万元,上缴财政2.3万元。至1984年末,全区共审计工商企业151个单位。其中:商粮供企业64
户,工业企业43户,物资企业21户,运输企业 23户,共查出违纪资金342万元,上缴财政42万
元。

  1985年至1986年,全区共审计515个单位,审计出违纪资金1 496万元。其中应缴 263万元,
已缴180万元。

  1987年,全区共审计 223个单位。其中:工业企业96户,交通企业14户,外贸企业21户,
商粮企业85户,物资企业 7户。审计出违纪金额1 531万元。其中,乱摊成本费用363万元,占
违纪金额的2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38万元,占违纪金额的16%;截留财政收入92万元,占违
纪金额的6%;偷税漏税46万元,占违纪金额的3%;其他违纪792万元,占违纪金额的51%。共计
应缴入库116万元,已收缴71万元。

  1988年至1989年,全区共审计7 03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2596万元。其中,乱挤摊成本费
用404万元,占违纪金额的15.6%;乱计成本454万元,占违纪金额的17%;其他违纪 1 738万元,
占67%,应收缴252万元,已收缴216万元。

  1990年,全区对311户工商企业进行了审计。其中工业企业134户,交通企业14户,商粮供
企业163户。共审出违纪金额1694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516万元,年末上缴 272万元。在审计
中,重点对烟草行业进行审计监督,共查出违纪资金274万元,上缴财政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