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
第二节 货币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后,全区境内货币流通主要有现银、制钱两种。银钱并用,银价每
两3吊。光绪二十年(1894年),余庆街(庆安)各商家滥发纸币(凭贴),先每两银兑凭贴3吊,后
涨至每两银兑凭贴40余吊,民间存有凭贴多者深受其害。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商市现银日绌,市面多以外省输入的小银元周转。光绪二十七年
(1901年),各城税款所收入系银两、制钱、京钱。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余庆街78家工商业
户组成的公议会发行商贴,流通余庆城内。余庆街的大有商店发行的纸币,跨县流通到绥化市
场。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市场流通的货币以广信公司发行的官贴为主。银价每两在3 吊之
数,吉省银元按每2吊300文,外省银元按2吊200文兑换。官贴面额有1、2、3、5、10、20、30、
50、100吊9种。经官府奏准,允许商贾按资本的50% 发行商贴,流出本县时则兑现成官贴。庆
城商家公议,每凭贴1吊,折扣实钱200文,将从前各商私贴抽回销毁,一律改用广信公司发行
的官贴。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境内有江省银元、铜元流通于市。每银元值2吊400文,银价每两
合钱3吊600文,江钱每吊合制钱 500文,每一铜元抵制钱16文。此后,境内渐有羌帖流入市场。
羌帖以戈比为单位,10戈比为俄币 1角,100戈比为俄银币1元。并有广信公司、黑龙江省官银
号发行的银元票、铜元流通于市。1银元票作钱3吊840文。小银元票面额有1角、2角、5角、 1
元、5元5种;铜元面额有10、20、30、50、100、200文 6种。各县境内较大的商行也争相发行
商帖,参予市场流通。海伦县知事辛天成允许商户发行商帖,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尚有
县内福顺兴、隆盛永等26家商行所发行的商帖189 568吊未收回。
宣统年间(1909—1911年),境内现银涨至7吊余,银元票涨至4吊,现银元涨至5吊400文。
民国元年(1912年),省官银号印发的铜元票流通市场,以现银、银元及广信公司官帖兑换。
民国2年(1913年),有广信公司印发的500文小票面市。现银每两涨至20吊,银元涨至13吊。民
国 3年(1914年),江小洋、江大洋流通市场。同时,有少量的朝鲜、墨西哥、美国发行的纸币
流入市场,并有相当数量的吉林、奉天两省发行的大洋票、吉林官帖在市场上流通。
民国6年(1917年),望奎商务会发行 10吊、5吊、3吊、1吊面额的小帖,计10万吊。民国8
年(1919年)后,境内货币流通主要为广信公司和黑龙江省官银号发行的货币,其余渐少。民国
13年(1924年),明水县商会以举办公益事业为由,发行凭帖251万吊。
由于帝俄来境内购买粮豆,不用黄金或白银兑换,而全部用羌帖支付,使一定数量的羌帖
滞留民间。民国14年(1925年),据黑龙江省 13个地区呈报商民存羌帖数,肇东县存196万千卢
布,望奎县存340万千卢布,青冈县存50万千卢布。
同年,以钱帖买大洋券,低价180余吊,高价250余吊兑大洋1元。改用大洋为本位。
伪大同元年(1932年),满州国中央银行成立,随即发行伪满国币。面值有: 5厘、1分、5
分、1元、 5元、10元、100元。伪国币发行后,于康德元年(1934年)宣布废除其它各种货币在
市场流通,并以低价收兑。以满州国币为单位收兑:奉天现大洋票、边亚现大洋票、奉天准备
库券1:1;省哈大洋、边亚哈大洋票、吉林哈大洋票1:25;江省官帖1:1680吊。从此,市场流
通以满州国币为主,兼有少量的日本钞票和朝鲜金票。
1945年 8月,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满洲中央银行关闭。但满州国币继续作为市场流通货
币使用。
同年,进驻东北的苏联红军发行了红军票,面额有:1元、3元、5 元、10元,为不兑换纸
币。该项纸币由国民党政府与苏联政府共同签订的中苏友好共同对日作战协定所确认,并规定
事后由国民党政府负责收回。后因国民党政府不履行签约,没有及时收回红军票。1949年 8月,
东北行政委员会规定,自同年12月16日起,按红军票1元合东北流通券30元收兑。
1945年至1947年,东北银行发行了东北地方流通券。开始面额有:1元、5元、10元3 种。
1946年,发行面额有:5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 6种。1947年,增发200元、500元
面额。并规定1元等于伪币10元,流通东北地区。在全区各县均流通此币。
同时,实行分区发行地方货币政策。嫩江省发行的货币流通本地区部分县。东北银行吉江
分行发行的一种10元蒙文吉江券,流通在肇东、肇源、肇州等县。
各县机关和工矿企业职工工薪实行按工资分发放40%的工薪实物券。工薪实物券面额为1分、
5分、10分、50分4种。以分为计算单位,每分值2角2分3厘。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即发行了人民币。面额有 1元、2元、5元、10元、50
元、100元、200元、500元、1 000元、5 000元、10 000元、50 000元 12种。通称旧人民币。
但未大量在全地区流通,仍然以东北流通券为主要流通货币。
从1951年4月1日开始,人民币兑换各种货币。1元人民币收兑东北流通券9元5 角。
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新人民币。面额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 元、
2元、3元、5元、10元共11种,均为纸币。同时以1:1万的比价收兑旧人民币。全地区共兑入旧
人民币3 400亿元。
1957年,发行了1分、2分、5分3种金属币和10元纸币。
1962年发行了第三套人民币,与第二套人民币比价1:1。取消了3元面额,增加了1角、2角、
5角,1元4种金属币。
1964年,收回苏联代印的3元、5元、10元3种纸币。
1980年,又发行了1角、2角、5角,1元4种金属币,与纸币同价,小量在市场流通。
1987年,发行了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个票种。
从1979年起,人民银行还向国内外发行了金、银、铜制币作为纪念币。 1982年,发行了7
种生物纪念币和熊猫系列金银币。1984年,发行了流通纪念币 1套3枚,面值均为1元,可流通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