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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存款储蓄

第四节 存款储蓄




  一、存 款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广信公司在绥化设机构后,即开展存款业务。此后,相继建立的海
伦、望奎、肇州等分公司都办理存款。至民国19年(1930年),在全区境内建立的各类金融机构
都办理存款业务,以此吸收闲散资金,扩大放款、投资的来源。这一时期的存款对象主要是民
族工商业者、手工作坊业主及城镇居民。

  伪大同元年(1932年)至伪康德12年(1945年),全地区的金融业务被伪满洲国官办银行及日
资银行垄断。实行资金统制,强行积聚资金,用于侵华战争。

  1947年,人民银行建立后,即办理各项存款,存款的对象是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私
营工商业户、城乡居民个人。此时存款数额较小,1949年,全区存款仅319万元。

  1952年末,全区各项存款余额为1 556万元,存款户2034户。

  1956年,建立农业银行后,农业银行办理的存款对象是:城乡农业企事业单位,农村信用
社的转存款、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社员个人。其中:国营农牧场存款占相当大的比重。1956
年末,全区各项存款余额为4 353万元,存款户达 10 096户。信用合作社办理的存款有人民公
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兴办的企业存款和社员个人存款。

  1958年,建设银行成立后,办理的存款主要是基本建设拨款、自筹基建资金存款以及建筑、
安装企业的存款。

  1962年末,全区各项存款为9 902万元,存款户 28 134户。1965年末,由于经济形势的好
转,全区各项存款稳步增加,各项存款余额11555万元,存款户35036户。

  1966年后,存款呈上升趋势。主要是这一时期信贷投放增加,企业间歇的资金增多,就业
人员大幅度增多等因素。1976年末全区各项存款余额为25 427万元,存款户 124 035户比1965
年增加了2.5倍。

  1979年末,全区各项存款额为28 680万元。

  1984年,工商银行建立后,办理的存款范围是:工商企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存款,
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个体工商户存款,工商企业和有关企业主营部门的各项专用基金。

  1985年,全区各项存款大幅度增长,余额达75904万元,存款户111 326户。增长的因素主
要是由于经济改革的深化,企业自主权扩大和资金渠道增多。

  1986年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物价指数提高,各项存款大幅度递增。到1989年末,
全区各项存款余额达253 006万元,比历史最高年份1985年增长了 2.35倍。1990年,全区各项
存款高达315 893万元,其中储蓄存款153 333万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各项存款统计表
  表10—10 单位:万元


  说明:表内储蓄数,1949~i979年为城镇储蓄数,1980~1990年城乡储蓄数。

  二、储 蓄

  (一)城镇储蓄

  民国初期(1915年至1921年),殖边银行在绥化、庆城、海伦设派办事处或营业所,经办储
蓄业务,种类分活期与定期2种。定期又分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之分。
由于货币混乱、物价不稳,储蓄额不大。

  伪大同元年(1932年)后,伪满洲中央银行及后来相继建立的兴农金库、大兴公司等金融机
构,均办理储蓄业务。伪康德6年至9年(1939年至1942年)伪满洲国颁布了《国民储蓄会法》,
硬性规定按职工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扣留储蓄,强迫城镇居民、机关、企事业、团体一律组成
集体储蓄会,接受摊派任务。规定职工薪奉 150元以下的每月储金 2%,150元以上的储金4%,
200元以上的储金6%,250元以上的储金8%,发薪时扣存。并规定除退职和死亡之外,概不发还。
完不成摊派指标即视为违法。其储蓄形式名目繁多。伪国防妇人会动员家庭妇女每月储 2元,
自送邮局。甚至商店出售商品,饭店、浴池收费也强行搭配储蓄票。这些储蓄票从不见偿付,
形同废低,使人民蒙受很大损失。

  由于日本帝国主义14年的统治和压榨,解放后至建国初期,劳动人民生活水平很低,储蓄
存款的能力很小,全区各县都没有储蓄机构,仅在银行业务组内设专人办理储蓄业务。至1950
年,据3个县统计,储蓄存款余额仅有5万元(折新人民币)。储蓄种类有活期储蓄、定期储蓄、
定期有奖储蓄3种。存款利率为:活期月息4厘5;定期半年1分零5;1年1分2厘。1952年,全区
城镇储蓄余额为57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款12元。

  1953年,全区设储蓄所 9处,种类增添了定期实物有奖储蓄、零存整取储蓄。并开设农村
优待卖粮储蓄、保粮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调为月息 2厘4;定期调为5厘1;1年调为6厘6。1957
年,全区储蓄余额393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款41元,比1952年增长3.4倍。

  1960年,全区有储蓄所26处。停办了有奖储蓄和实物有奖储蓄。储蓄利率调为:活期月息
1厘8;定期半年2厘1;1年为3厘3。1962年末,全区储蓄余额904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款52元。
1965年末,经过国民经济调整,形势好转,储蓄存款余额上升到 1 288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
款92元,比1962年增长73.6%。

  1966年至1976年,活期储蓄月息1厘8,定期月息为2厘7。“文化大革命”初期,储蓄曾不
付利息。利息被视为剥削,虽然这一“左”的做法很快就纠正了,但对储蓄存款工作却产生了
一定影响。1976年末,全区储蓄余额2 289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款97元,比1965年仅增加了5
元。

  1978年末,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又提
出对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这些重大决策扭转了国民经济发展停滞的局面。
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全区储蓄网点迅速增多,储蓄种类增多,利率也做了调整:定期半年
月息3厘;1年月息3厘3;3年期月息3厘7;5年期月息4厘2。零存整取储蓄也分1年期、3年期、
5年期,月息与定期相同。至1979年末,储蓄存款余额为4313万元,比1976年增长88.4%;平均
每个职工存款143元,比1976年增长47.4%。

  1980年后,随着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进行,人民收入的增多,储蓄工作有了较大的
进展。各县银行在城镇增设了储蓄网点,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设储蓄代办处和代办员。
1985年末,全区城镇储蓄网点达688处,其中储蓄所288处。

  1988年,地区邮电局开办了邮政储蓄。同年,各银行恢复办理定期定额有奖储蓄,面额最
大为100元,最小为 20元。奖品有电冰箱、彩色电视、自行车、电风扇、暖瓶等物品。同年,
全区储蓄所发展到355处。

  1986年至1989年,多次调整了储蓄利率,1989年,储蓄1年期月息达9厘45,并根据物价上
涨,对 3年以上储蓄实行了保值。全区储蓄存款出现了持续稳定增长的好形势。1989年末,全
区储蓄存款余额达90 962万元,储蓄网点发展到901处,其中城镇储蓄所395处。

  (二)农村储蓄

  1952年,全区各县农村信用社开始办理农村储蓄。1955年至 1957年,共吸收农村储蓄121
万元。1959年,各县还开办了农村建房储蓄,筹集农村闲散资金,解决部分农户建房资金紧缺
的问题。

  从1955年起,信用社以入股方式,吸收社员入股储蓄。1955年至1957年,全区信用社共吸
收股金280.2万元。人股股数1 271 645个,金额597 235万元。其中海伦县入股298 617股,是
全区吸收入股金额最多的县。此期间的农村入股储蓄资金,信用社全部用于农业集体生产,解
决了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生产资金不足的矛盾。1963年至1965年,全区信用社共吸收农村储蓄存
款185万元,除保证正常支付外,全部用于生产。

  1976年至1979年,随着农村收入普遍提高,农民储蓄户和储蓄额也大幅度增长。截止1979
年末,全区农村社员存款余额达到5 697万元,比1955年增加5 180万元。每个农业人口平均存
款11.50元,比1978年增加2.50元。

  1979年之前,农村储蓄专业网点,主要分布在国营农牧场。乡村的储蓄由信用社办理。此
后,各县逐渐在农村建立储蓄专业网点,至1985年全区农行储蓄所共计33处,信用社储蓄所41
处。1979年,全区农行储蓄余额仅115万元,信用社储蓄为5 677万元。1984年,全区农行储蓄
余额达到1 075万元,信用社储蓄达16 630万元。

  1986年,随着商品经济的搞活,农村储蓄领域进一步拓宽,农村储蓄网点开始转向城镇。
1989年,全区农行在城镇建立的储蓄所发展到79个,信用社储蓄所发展到85个。农行储蓄余额
达10815万元,信用社储蓄余额达32 842万元。

  全区采取各种措施,动员各方的力量,抓储蓄存款工作,储蓄种类增设了工资转存、建房、
存本取息、保值、大额定期、定活两便、独生子女、儿童、养老金等十余种储蓄。并组织紧俏
商品与储蓄挂钩,增设了实物有奖、实物奖售、实物贴水储蓄。

  1990年 5月,肇州县支行在省妇联、省农行联合召开的“龙江女子爱国储蓄肇州现场会”
上介绍了《团结协作,竭诚服务,积极筹措支农资金》的经验。同年,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下发
14号文件,将此经验转发全国。

  1990年末,全区农行储蓄网点发展到1 010个。其中国家储蓄所120个,储蓄专柜 209个,
代办所681个,信用社储蓄所102个。全区农村储蓄额达42 5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