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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人身保险

第六节 人身保险




  一、短期人身保险

  1956年,肇东县开办了团体人身险,不久即停办。

  1984年,全区各县均开办短期人身保险。险种有:公旅、个体客运保险,属强制性保险;
司乘、团体、中小学生平安险,农民意外事故险,厂长(经理)保险等,属自愿保险。全区试办
中小学生平安保险获得成功。省保险公司于1985年在郎乡召开全省人身保险专业会议,绥化地
区保险公司在会上介绍了试办中小学生平安保险的经验。

  1986年 3月,肇源保险公司草拟了机动车辆乘车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新条款,保险费按投保
车辆座位计算,年费率为 7‰。经地区保险公司审核报省保险公司同意后,在全区实施。1987
年,望奎保险公司起草了农民意外伤害保险新条例。经省公司批准在望奎县惠七乡试办,收效
较好,在全县推广。1989年 4月,兰西县保险公司首次在全区内开办了有奖意外伤害保险,一
次收保险费9万元。同年,庆安、绥棱、兰西、肇源等县开办了厂长、经理意外伤害保险,有420
名厂长经理参加保险。

  至1990年,全区短期人身保险共开办了13个项目,保险费收入470万元。7年累计收入保险
费1867.8万元,赔付746.1万元,赔付率为39.3%,参加保险141.8万人次。

  二、长期人身保险

  伪康德4年(1937年),大兴当承办了民营生命保险。保险者年龄为 15岁以上,60岁以下。
保险金额每人限50元以上,500元以下。分为10年缴费 15年满期,10年缴费20年满期,20年缴
费20年满期3种。

  1956年,肇东县保险公司开办简易人身保险,不久即停办。

  1982年,又恢复办理简易人身保险。此项属长期储蓄性保险,不参予核算,最低年限为 3
年期。1984年,在肇东、明水试办,1986年后,在全区普遍开办,当年加入此保险20万人,收
保险费59万元。同年,兰西、绥化、绥棱、海伦等县保险公司也开办了集体企事业养老金保险。
当年收保险费25.8万元,参加保险的人数达22 842人。1987年,全区开办了职工待业保险,有
1 942个企业参加,人数近21万人,共缴纳待业保险基金180.7万元。

  1988年,为配合计划生育工作,海伦保险公司又试办了儿童两全保险。县政府批转了县保
险公司、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儿童两全保险的联合通知。这种保险有储蓄
与保险双重性质,保险期分2至15年14个档次。当年全县收保险费3万元。

  1989年,肇州县保险公司还开办了集体企业单位养老金统筹保险。统筹项目包括:退休养
老金、粮煤补帖、冬煤补贴。全县有40个单位参加了统筹保险,年收统筹保费14万元。同年,
海伦保险公司在全区首次开办了农村村级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先由伦河镇进行试办,有32名村
级干部参加保险,随后有7个乡镇268名村级干部参加了此项保险,解除了农村干部后顾之忧。

   1984—1989年人身保险费收入赔付情况表
  表10—21 单位:万元



  1990年,庆安县保险公司在全省内第一个开办了系列养老保险,包括义务兵养老保险、民
办教师养老保险、新婚夫妇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等 7种险种。年底,全区长期人身
保险收入364.4万元。

   绥化地区历年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缴纳情况表
  表10—22 (1987—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