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涉外保险
第七节 涉外保险
1984年,黑龙江省保险公司决定,绥化地区公司自办地区本身和所属县的涉外保险业务,
出单(保险签单)、核算、理赔权限均在省公司。12月份,省保险公司在佳木斯召开涉外保险业
务经验交流会,绥化地区保险公司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1985年12月 5日,经省保险公司批准,绥化地区保险公司成立国外业务科,独立开办非水
险(除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和船舶保险外,其他各种杂险合称为“非水险”)业务。其中具体办理
财产保险、建筑安工保险、汽车保险、机器设备损坏保险业务。至1989年12月末,收入保险费
220.4万元,发生36起赔案,赔款金额99.3万元,赔付率为45%。
1989年,安达市成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是全区一家最大的中外合营企业。设备安装施工
阶段向保险公司投保安装工程险,一次交保险费24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全区共收涉外保险费
321.2万元,共支出赔付款13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