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管理
第三章 统计
第一节 统计管理
一、机 构
1958年,开始建立专署计统局,主管计划、统计、物资工作。1959年,统计业务分出,单
独建立统计局,隶属专署计委领导,编制16人。
1962年,统计局并入专署经济计划委员会,至1966年仍与经计委合属办公。编制6人。
1969年,撤销经计委,成立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计统局负责计划、统计和物资
工作。1973年,计划与统计再次分开,成立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统计局,隶属计委领导,编制8
人。1980年,编制增加至12人。1984年,局内设农业、工业基建、财贸劳资3个科。
1985年,地、县统计部门的编制上划国家。行署统计局增设综合秘书科,增编 2人。1986
年,经省统计局批准增编6人,又增设平衡科。1987年成立农调队,新增3个编制。全局共21个
编制,6个科室。
1989年成立城调队,增编5个。1990年建立计算站。至此,全局共有工作人员35人,8个科
室。全区地、县统计局共有工作人员242人。
二、管理体制
1958年至1960年,全区统计工作主要是为各时期中心工作服务,反映进度情况,进行统计
评比和统计分析研究。1962年后,根据国家计划管理,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及时、全面、
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为全区制定经济政策,编制计划和监督检查政
策、计划执行情况提供可靠依据。
从1984年开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全区整个统计系统分为国家系统、
部门系统及企业、事业3部分。
行署统计局接受行署和省统计局的双重领导,在业务上实行垂直领导。对部门统计系统负
有统计工作协调权和业务上的指导任务,各级业务部门的统计工作受同级或当地统计机关领导。
地、县两级统计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分别制定本地区的统计工作规划和地方统计调查规划
及其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地区、本市县,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检查监督
统计法规的实施和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本地区、本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
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同时,还组织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检查、审定、管理、公布、
出版本地区基本统计资料。按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发布统计公报。
三、统计资料管理
1984年之前,统计资料管理主要执行1963年国家发布的《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地、县统
计部门对统计数据实行统一管理。地区性的国民经济基本统计数据由各级统计机关统一管理;
各业务部门的统计基本资料由各业务部门统一管理,但上报的基本统计资料与同级统计部门必
须核对一致。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公社的基本统计数据,必须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
各级统计部门、各单位对外发表统计数字,必须保守国家机密。特别是对外公开发表的地区性
基本统计数字,不仅事先要经过当地统计机关审核,而且还要由发表单位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审
批。
1984年以后,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统计资料,
由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企事业组织的统计资料,由企事业的统计机构
或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统计资料逐渐纳入法制管理规道。
同年,全区统计部门还制定实行了统计资料审核、统计信息咨询、统计资料公布权限及批
准程序等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四、统计现代化建设
1984年《统计法》颁布后,全区统计开始步入现代化管理。1985年省统计局拨给地区统计
局IBM—PC24微机1台。从此,统计开始使用微机计算。1987年,地区统计局从省统计局购进一
台M24微机。1988年,省统计局又拨给地区统计局 1台M24微机。各市县统计局也全部配齐微机。
至年末,全区共有微机16台。
为了应用好微机,地区统计局举办了 3期微机技术培训班,为全区各市县培训微机技术人
才。1988年年报汇总工作,全区各市县以超级汇总完成,创全省统计系统全面开展市、县超级
汇总的先例。全区除财贸专业统计外,其他专业统计全部采用微机超级汇总。
1990年,为适应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超级汇总的需要,行署统计局于同年 8月建成一座拥
有防静电天棚、地板、空调系统的微机室。内装国家统计局拨给的15台浪潮 LG—0520微机和1
台惠普 HP—386超级微机,并建立计算站。经过努力,计算站已建成具备数据处理能力、数据
较齐备的数据库和统计信息处理的自动化系统。
1990年,全区统计现代化建设已达到较高的水平,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绝对指标与相对
指标、平均指标与标志、变异指标、动态数列、抽样调查、相关分析和统计图等项目,全部由
微机操作完成。
五、统计法制建设、
1984年,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行署统计局成立了普法检查小组,
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1985年,各市县多次举办统计法规知识学
习班。在学习统计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统计报表送审、签收、催报、通报等制度。对统汁报
表的管理范围、制发原则、审批程序、填报和修订办法以及对统计资料的保密范围、密级划分、
公布资料的批准权限、统计资料使用与保管都做了明确规定。
1987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后,地、县统计部门都建立了检查
组,设专人负责。全区共设15名检查员,每年5至6月份和9至1o月份进行2次统计法规执行情况
的大检查。采取自下而上检查和自上而下验收的办法,由企业自查开始,经过互查、联查、验
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是统计业务的主要方式,是政府统计机构及各业务部门统计,按上级要求向下级
统一部署,自下而上提供资料的表格形式。
1951年,各县建立计统科后,相继建立了统计报表制度。报表一般为期限报表,分月、季、
年报表。各企事业、各县统计部门定期上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是统计工作的主要
内容。
1963年后,全区主要结合统计年终报表,狠抓报表质量,认真执行《统计工作试行条例》。
1965年,全区重新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统计制度,对各项定期统计报表,采取全面汇总和
典型调查相结合等方法,提高了统计质量。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项统计制度遭到破坏。1972年,虽然恢复了一些制度,但很不完
善。
1983年,全区统计部门按照国家的法律,逐渐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对统计报表等制度基本
实现了法规化。
1985年,全区大多数工商企业,都建立健全了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
计数字的传递、综合、整理上报、公布和管理等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综合统计为核心,以生产、
供销、劳资、财务等专业统计各项报表为内容,以车间、班组核算员为基础的统计核算体系。
七、统计培训
1983年,地区统计局为适应各县开展统计干部培训的需要,举办了统计理论辅导员培训班,
共培训了40名,为各县开展统计干部培训,训练了师资。
1985年,地区成立了统计电视函授工作站,招收本地区“中国统计电视函授学院”大专函
授生。至1990年,全区共有78人取得大专文凭,40人取得专业证书。
1986年至1987年,行署统计局先后举办了2期助理统计师理论知识培训班。全区共有700人
参加了学习,通过对统计制度、指标解释、统计分析方法和抽样调查等统计业务理论的学习,
使统计人员达到有统计职业道德观念,有过硬的业务本领等“五有”和会打算盘,会使计算器,
会审核汇总报表,会加工整理统计资料,会搞调查研究,会写统计分析报告等“六会”,经考
试及格者占参加学习人数的97%。
1990年,全区对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在岗统计人员,举办了统计人员资格考试培训班。全区
共有920人参加培训,结业考试有51%的学员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岗位上被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