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零售物价 民国初期,全区各县农副产品价格低廉,谷子每市斤合江钱3吊,小麦每市斤合江钱9吊,
玉米每市斤合江钱 4吊。工业品零售价格昂贵,煤油每市斤合江钱60吊;镰刀每把合江钱20吊。
民国13年(1924年),每百市斤谷子可交换布单服装0.39套,镰刀14.7把,煤油5市斤,笊篱11.9
把。民国17年(1928年),谷子每市斤合江钱4.5吊,小麦每市斤合江钱6吊。食盐、铁器售价居
高不下,食盐每市斤合江钱29吊,大铁锅每口合江钱高达2000吊。每百市斤大豆可交换大铁锅
0.33个、大缸0.24个、饭碗15个、食盐25市斤。民国20年(1931年),小米每石折现大洋10元,
小麦每石折现大洋12元,玉米每石折现大洋5元。
伪康德元年(1934年)后,人民购买力极其低下,物价极不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
以1934年为基期指数100计算,1936年食品类指数为131.45;文化用品类指数为106.9;日用杂
品类指数为106。1939年食品类指数上升至 159.29;布匹类上升至 226.8;日用杂品类上升至
178.3;文化用品类上升至151.7。每百市斤豆油1934年为伪币12.475元,1937年涨至25.615元;
每百市斤小米1934年为伪币1.893元,1939年涨至6.964元;每百市斤大米由1934年的 8.425元
涨至1939年的17.609元。每百市斤谷子可交换毛巾13条,换胶鞋2.5双,换青细布 16尺,换白
糖14市斤。肉类上涨幅度更大,1934年每百市斤16.2元,1939年涨至43.125元。市场农产品零
售总指数1934年为100,1936年为 169.4,1937年为185.55,1938年为 200.76,1939年上升至
260.64。
工业品涨势更是迅猛,白糖每百市斤1934年为14.7伪币,1939年涨至30.8伪币,白酒每百
市斤1934年为15.4伪币,1939年涨至32.7伪币。1940年一年内,金属品上涨 58.6%,煤油上涨
35.5%,杂货上涨27.5%,特产品上涨23.1%,纺织品上涨16.3%,建筑材料上涨12%。
解放后,由于旧中国遗留下的通货膨胀和物价混乱局面,建国初期的物价也很不稳定。特
别是工业品昂贵,每百斤玉米只能换青细布9尺,换棉絮4斤,换锄板 4个。为了平抑物价,全
区各县大力发展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组织货源投放市场,并对职工工资实行了与物价挂
钩的“工薪分”制。
1951年,统一全国币制和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后,全区执行国家规定的重要工业品统一牌
价,调整缩小了工农业产品剪刀差。1957年每百斤玉米换青细布13.5尺,换白细布15.5尺,换
锄板4.5个。全区市场零售物价有升有降,总指数比上年上升1.4%,比1952年上升5.71%。
1959年至1961年,由于连续三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农副产品产量大减。加之工业消费品
匮乏,集市贸易及小商品零售牌价大幅度上涨,引起物价波动。小米每市斤5角,猪肉每市斤5
元,黄烟每市斤 8元。1961年全区对粮食、食油、棉花、肉类等18种主要生活必需品和服务项
目的价格,实行暂时冻结;对部分针纺织品、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糖果、糕点等商品实行
高价政策,以回笼货币,稳定物价。1961年,全区零售物价总指数比1952 年上涨18.4%。
1965年,全区零售物价总指数下降,市场物价趋于平稳。零售物价总指数比上年下降2.2%。
工农产品比价继续缩小,每百斤玉米的价值相当于棉絮 5.6斤,青细布16尺。每百斤大豆的价
值相当于白细布34尺。此时,所有的高价商品转为平价。
1966年至1976年,各类商品的销售牌价基本未动,但由于开展“文化大革命”,生产受到
严重影响,致使市场商品供应十分紧张,很多商品凭证供应。全区零售价格总指数比1957年平
均上涨4.5%。比1965年平均下降1.5%。其中:农村工业品平均上涨0.2%;农用生产资料下降3%;
医药类平均下降1%;文化用品类、食品类、衣着类和日用品类保持原有水平。
1976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冻结国营商业零售牌价及各种收费标准的
命令》。1979年,提高了8种主要副食品的零售牌价,同时发给每个职工5元副食补贴。1980年
放开了菜牛菜羊的价格,实行议购议销。1983年,放开了小商品的零售牌价。
1984年,又放开缝纫机等 7种工业品的零售价格。同时放开蔬菜的零售价格,由各市县自
行定价,实行市场调节。全区年零售物价总水平比1978年上升16.38%。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
幅度较大,比1978年上升26.3%.平均每年递增4.39%;农村工业品价格上涨22.5%;燃料类上涨
13.3%;医药类上涨23.6%;文化用品类下降0.8%;日用品类保持原有水平。这一时期的商品价
格接近商品的真价值,商品问比价和差价趋向合理。每百斤玉米价格相当于絮棉 8.5斤,青细
布23尺,锄板9个,有光办公纸109张;每百斤大豆的价格相当于絮棉20斤,青细布50尺,锄板
28个。
1985年,全区放开了猪肉销价,由牌价改为国家指导价。计划外生产资料也由国家定价放
开为买卖双方议定。实行市场调节。猪肉销售指导价每公斤提高1元;同时对职工每人每月发3.
5元肉食补贴。这一年,全区商品零售物价上涨指数较大,比1980年上涨23.3%,比1984年上涨
11.7%。其中农用生产资料上涨较大,比1980年上涨33.3%.比1984年上涨15%;食品类上涨最高。
比1980年上涨47%.比1984年上涨30%。文化用品类比1980年下降0.3%,比1984年上涨 1.6%。日
用品类和衣着类比1980年上涨6%,比1984年上涨2%。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涨 17.7%,粮食零
售价格比1979年上涨8%,比1984年上涨6%。
1986年,放开了三类小商品价格。对三类小商品的放开,使流通环节大大减少,价格有所
下降。地产三类商品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不再受主管部门作价办法的限制,由生产企业和
经营企业协商议价。根据国家安排。放开了自行车、黑白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 7种工业
消费品价格,并相继放开了服装、鞋帽的价格。同年 8月,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区又放开了
地产红砖、水泥的价格。同时将一些地产品定价权限下放给企业,调动了企业生产的积极性。
1988年,流通领域放开后,由于一些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变相涨价,滥涨价现象严重,加
上货币投向市场增多等因素,全区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猛涨。1988年比1978年上升 77.7%。其
中:农村工业品比1978年上涨 45.6%,比1985年上涨25.4%;农用生产资料比1978年上涨55%,
比1985年上涨36%;燃料类比1978年上涨65%。比1985年上涨42%。同年,春菜平均每市斤 0.54
元,夏菜每市斤平均0.50元,秋菜每市斤平均0.13元。工农产品比价有所增大,每百斤大豆价
格1985年相当于白细布81尺,絮棉26斤,1988年只相当于白细布55尺、絮棉20斤。每百斤玉米
价格相当于青细布20尺,有光办公纸96张。鸡蛋每市斤市场调节价在2.40元至2.60元之间。
1989年至1990年,全区重点治理通货膨胀,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深化价格改革。1989年全
区零售物价指数比1988年上涨13.8%(比省下达给本地区控制指标下降了4个百分点)。其中:农
用生产资料上涨14.4%;燃料类上涨 5.4%;医药类上涨6.4%;衣着类上涨 25.8%;食品类上涨
11.7%。 1990年末,全区提高了生活用煤、电的价格,为了不影响职工生活,经每个职工每月
补助 6元。全区零售物价总指数比1989年只上涨4.6%。其中:农用生产资料类上涨5.7%;燃料
类上涨最多,达到 15.5%;医药类上涨0.3%;文化用品类下降4.5%;日用品类上涨8.8%;食品
类上涨3.5%;食品类中粮食上涨0.5%。副食品上涨4%。全区物价总指数比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低
2.4个百分点。与1989年相比,物价总水平涨幅降低 9.2个百分点。其中粮食涨幅下降18.6%,
猪肉涨幅下降11%,春菜涨幅下降14.4%。
伪康德元年至6年农产品市场销售价格表
表11—14 单位:伪币元
伪满时期市场价格指数表
表11—15
主要农副产品销售价格表(统销价)
表11—16 单位:元
农副产品销售价格表(市场调节价)
表11—17 单位:元
伪康德元年至6年工业品零售价格表
表11—18 单位:伪元
解放后工业品零售价格表
表11—19 单位:元
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表
表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