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物价调整

第五节 物价调整



  一、农副产品价格

  (一)农副产品收购价格

  1950年,省规定6种原粮收购价每百市斤3.66元,比1949年提高了5%。全区6种原粮的收购
价平均每百市斤3.65元,比省规定的价格低0.3%,比1949年提高4.9%。1951年全区粮食收购价
每百斤平均为4.25元,1952年每百市斤平均提到4.80元,1953 年上调到 5.91元,1954年又调
到6.56元。

  1954年,全区亚麻收购价每百市斤由1952年的3.35元提为 8.10元,比1952年提高了141%;
葵花籽每百市斤由6元提为8.60元,提高了43.3%;甜菜每百市斤由1.44 元提为 1.63元,提高
了13.2%。每百市斤菜羊由1952年的43.30元降至42元;羊毛每百市斤由1950年的105.80元提高
到141.60元,比1950年提高34.86%;牛皮由1952年的每百市斤140.50元降至134元。

  1955年,下调了小麦收购价格,每百市斤由1953年的9.19元调到8.91元;玉米每百市斤由
3.83元调高到4.03元;谷子每百市斤由4.09元调高到4.21元;菜羊每百市斤由1954年42元,调
高到45元;牛皮百市斤调高到136.20元。

  1956年,提高了大豆的收购价格,每百市斤由6.27元提高到6.80元。并对25种小杂粮统购
价平均提高17%。

  1957年,全区生猪收购价格每百市斤提高到35.60元,比1952年提高了48.3%;鸡蛋每百个
由1952年的3.50元提高到5.50元;羊毛每百市斤提高到166元,牛皮每百市斤降到127元。

  1958年,提高了高粱、谷子、大豆、玉米的统购价格,分别提高 10—17%。1959年,再次
提高大豆的收购价格,每百市斤由7.68元提高到8.45元。1960年,又提到9.60元。

  1961年,每百斤亚麻由8.10元提高到12.20元;每百斤甜菜由2元提高到2.60元;每百市斤
葵花籽由12.13元提为16元;每百斤烤烟由41元提高到59.86元;每百市斤生猪提高到45元;每
百个鸡蛋提高到8.50元;每百市斤粮食收购价平均提高到7.94元。

  1964年,提高了水稻收购价格,每百市斤由9.50元提高到10元。

  1965年,全区对6种原粮统购价,平均每百市斤由1962年的 7.94元提至8.40元,提高幅度
为5.8%;生猪每百市斤提高到49元,提高了8%。1966年全区对高粱、玉米、谷子、小麦、大豆
5种原粮平均每百市斤提高到10.74元,提高幅度27.8%。26种小杂粮平均提高16.7%。

  1971年,提高了大豆的统购价格,每百市斤由16元提高到16.50元。

  1973年,对17种小杂粮统购价平均提高17.4%。羊毛每百市斤提至208元。

  1974年,每百市斤水稻收购价由11.70元提高到13.50元。

  1978年,全区6种原粮收购价格,每百市斤平均提高到12.60元,其中大豆提高到20.50元。
生猪每百市斤提高到52.50元;菜羊每百市斤提高到70元;鸡蛋每百个降至7.20元。

  1979年,全区对6种原粮收购价提高了18.2%,每百市斤粮平均提到 14.90元。同年提高了
经济作物收购价格。每百市斤甜菜由3元提到4.25元;每百市斤葵花籽由 26元提到29元;每百
市斤亚麻由15元提高到19.50元;每百市斤烤烟由60元提高到 78元。菜牛每百市斤由1978年的
72元提高到110元;菜羊提高到100元;鸡蛋每百个提高到9 元;牛皮每百市斤提高到182元。

  1981年,菜羊每百市斤提高到126元,比1951年提高2.15倍;生猪每百市斤提高到68.50元。

  1984年,全区6种原粮每百市斤收购价平均提高到17.90元。同时,生猪、菜牛、菜羊、禽
蛋退出派购,实行市场调节价。1985年,每百市斤二等干板牛皮由1979年的182元提为281元。
羊毛由于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价格由1973年的每百市斤208元提为256元。1986年每百市斤甜菜
提高到4.50元,每百市斤葵花籽由29元提为36.40元,每百斤烤烟由78元提为80元。

  1988年,再次提高了高粱、谷子、小麦、水稻的收购价格。全区 6种原粮平均每百市斤达
到21.85元,比1984年提高了22%。亚麻每百市斤提为22.50元,提高幅度为23.6%;甜菜提为每
百市斤6元,提高幅度为33.3%;葵花籽每百市斤提为 39.20元;烤烟每百市斤提为83元。1989
年葵花籽每百市斤又提至41.60元。亚麻分等平均提高12.2%。同时对甜菜实行运费补贴,每百
市斤补贴 1元。羊毛实行多渠道经营,价格全面放开,每百市斤涨至482.50元。同年改为省统
一管理后,价格统一规定为每百市斤为250元。

  同年,提高了部分合同定购内粮食的价格。每百市斤玉米由15.25元提高到16.30元;小麦
由25.00元提高到26.50元;水稻由24.10元提高到30.10元,5种原粮平均提高4.2%。

  1990年,提高了大豆收购价格,每百公斤由69元提高到90元;提高了葵花籽收购价格,每
百公斤提高到111.60元;亚麻每百公斤提高到50元;烤烟提高到每百公斤19.6元。同时付给烟
叶生产扶持费,上等烟叶每百公斤付给60元.中等付给 50元。生猪国家指导价每百市斤提高到
160元,市场调节价每百市斤达170元。

         生猪收购调整价格表(1979年4月1日)
  表11—26              单位:市斤/元



  (二)农副产品销售价格

  建国初期,各县先后成立公粮仓库,收购粮食供应市场。粮油价格遵循稳定市场。逐步调
整的原则。1952年,全区6种成品粮的销售价格比1950年平均提高25.5%。

  1953年,全区粮油销售价实行统销价。每百市斤标准粉售价 22.32元;每百市斤东北大米
售价13.90元;每百市斤高粱米售价6.78元;每百市斤玉米


6.78元;每百市斤玉米面售价 5.10元;豆油每百市斤售价37.90元。猪肉全区统一定价在每百
市斤53元左右。1961年,猪肉统销价每百市斤由53元调到70元。

  1964年,面粉每百市斤由22.30元降到20.98元。国光苹果每市斤调整为 0.45元.柑桔每市
斤0.60元,白梨每市斤0.35元,蔬菜每百市斤平均为5元。

  1965年,面粉每百市斤降到19.30元,东北大米每百市斤提高到15.40元,高粱米每百市斤
提高到8.19元,玉米


高到6.52元。这次调价后,13级以下的干部、职工按家庭人口每人每月补贴0.29元。

  1966年8月,全区调整了成品粮的统销价格。 5种成品粮价格平均提高33%。普通面粉每百
市斤降到18.50元;东北大米每百市斤提高到17.50元;高粱米每百市斤提高到11元;小米每百
市斤提高到12.20元;玉米面每百市斤提高到9.50元;豆油每百市斤由76.80元提高到80元。并
对26种小杂粮的统销价提高了21%。这次提价后.全区对城镇职工家庭人口每人每月补贴0.78元,
农村职工家属每人每月补助0.64元。至1990年的25年间,统销价格一直未变动。

  1979年,猪肉的销售价由每百市斤80元提高到109元 (一等带皮带骨)。食用碱每市斤由0.15
元提高到0.25元。

  1980年,粮油供应开始改革,粮油销售除继续统销供应外,允许市场议价销售。面粉每百
市斤市场价45元,大米每百市斤市场价52元。豆油每百市斤市场价19元。

  1984年到1985年,随着经济的开放、搞活,全区放开了农副产品的销售价。苹果每市斤提
高到0.65元;柑桔每市斤提高到1.20元;白梨每市斤提高到0.60元;猪肉实行市场指导价,县
城每百市斤155元.全区平均 168元;蔬菜随行就市,实行季节价格,春菜每百市斤在20元左右,
秋菜每百市斤5元左右。

  1987年,猪肉市场指导价又提高到每百市斤182元,全区平均售价达到220元。食用碱提高
到0.40元,1990年,又提高到0.50元。

  1989年,全区猪肉指导价提高到每百市斤280元。

         8种主要副食品调价表(1979年)
  表11—27              单位:市斤/元



  二、工业品价格

  1950年.全区对各种纱布、棉布、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和食品调料等100余种商
品的零售价分别进行调整,统一了销价。

  1955年,对2000余种H用工业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其中,日用百货类1 348种,下调幅度为
6.6%;棉织品类356种,下调幅度3.1%;医药类60种,下调幅度8.5%。

  1958年,又调整部分日用百货价格。其中火柴每包调为0.12元;肥皂每条由0.34元下调为
0.30元;竹壳暖瓶每只调为2.13元。

  1961年,提高了部分炊具、烟酒、糖等工业品的价格。锅盖、水桶、饭桌、门、柜的价格
平均提高18.5%;前门、恒大、大生产、迎春、哈尔滨等卷烟的价格平均提高 9.3%;白砂糖、
白绵糖、进口古巴糖价格平均提高222.6%;茅台、汾酒、竹叶青、西风、北大仓等各种名酒的
价格平均提高1 7.1%。同时,对糖果、手表等商品实行临时高价政策。飞鸽、永久等牌自行车
每台销价300元。

  1962年调整了火柴、机制薄纸、竹壳暖瓶、缝纫机和卷烟等 5种商品价格。其中:火柴每
包调为0.20元,竹壳暖瓶每只调至2.85元。

  1963年提高了阿斯匹林、金霉素、核黄素等药品的销售价,平均提高 43.8%;下调了四环
素、氯霉素等药品的销售价格,平均下调34.7%。还下调39种其他药品的价格,平均下调 5%。
同年,还下调了一部分轻工产品的价格。轻便、高级女式自行车的下调幅度6.6%;飞鸽等牌高
价自行车每台调至240元;小农工具和民用大缸,平均下调15.7%。

  1964年,继续下调高价自行车、国产手表、怀表的销价,平均下调 14%;下调了车马挽具
的价格,下调幅度10%,

  1965年,全区进行了大范围的调价。提高了煤炭、棉纱、棉布的价格,煤炭、棉纱提高0.76%,
棉布提高1.6%。同时,下调各种胶鞋、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西药中成药、高价糖果、农
药的价格。单农田鞋、力士胶鞋、解放胶鞋平均下调6%;永久、凤凰、飞鸽、双喜、白山、国
防等牌自行车平均下调11%;长城、美多、凯歌、红星、宝石等收音机下调21%;39种西药平均
下调26.4%,中成药平均下调27.2%;高价糖下调28.6%;农药下调27.2%,毛花达尼、毛花叽、
凡立丁等33种纺织品平均下调17.39%。同年,又再次下调自行车、缝纫机、各种胶鞋的价格,
平均下调10.6%。

  由于市场供应好转,高价糖果、高价糕点退出高价转为平价。

  1970年,下调了中成药、化肥、农药的价格。281种中成药平均下调12.7%;化肥、农药平
均下调14%。

  1978年,又上调了23种中成药价格,平均上调9.2%。

  1979年至1980年,下调的商品较多。农用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的价格平均下调10%;
13种进口电视机的价格平均下调20%;四环素、安乃进等156种西药的价格下调的幅度也较大。
同时还上调了非那西订、安乃进等122种西药的价格,升降相抵,西药下降的幅度为10%。

  1981年,重点下调了各种涤棉布的价格,154种涤棉布平均每市尺下调0.271元,下调幅度
为14.3%。提高了402种烟酒的价格。其中:甲级烟平均每包上调0.27元,乙级烟每包提0.08元,
丙级烟每包提0.02元;全国名酒每瓶提价2元,地方瓶装各酒每瓶提价1元以上,散装粮食白酒
每斤提价0.10元,散装啤酒每公升提价0.15元。

  1983年,继续下调涤棉布(142种)和化纤纺织品(628种)的价格,涤棉化纤布下调幅度为25
%和37%;化纤纺织品下调7.5%。同时,提高了368种棉布和棉布服装的价格,平均提高13%。同
年,还提高了棉花价格,提高幅度10%。并放开350种小商品价格。

  1984年,降低了高价柴油、原油的价格,每吨降价70元。调整了103种医药品种的价格。

  1986年,上调的商品范围较广,提高了 200余种粗制纺织品价格,平均上调10%;32 种绸
缎价格上调20%;火柴每包提到0.35元;奶制品价格。全脂奶粉每500克由 3元提到3.50元,其
他37个奶制品品种平均提高30%;茅台、郎酒、五粮液、沪州特曲等名酒。平均提高30%,四川、
江苏产的名优曲酒。平均提高 12%;啤酒的价格 11度每瓶由0.44元提到 0.68元,12度每瓶由
0.50元提到0.78元;阿斯匹林等14种药品平均提高 10.5%。还提高了铁锅、缸、碗、暖瓶、暖
瓶胆等商品的价格。其中民用缸提高20%,铝制品提高20%。电池价格上调16.8%。

  同时,还下调了一部分商品的价格。省内生产的全频道龙江、牡丹江牌14吋黑白电视机,
每台由427元降至397元;庆大霉素、布洛芬等药品,下降幅度为10%;小化肥降低幅度在50%;
尿素每吨下降13%。

  1987年,继续上调部分医药产品的价格。1988年,提高了食糖、食盐、糖果、白酒、啤酒、
高中档卷烟的价格;提高了毛纺织品、棉纺织品的价格。

  1989年,提高了铝制品和铁锅的价格,铁锅每印提至1.24元;上调了阿斯匹林、安乃近等
21种药品的价格,平均提高25.4%;下调了先锋 4号、甲氰脒胍等 13种药品的价格,平均下调
23%。降低了农膜的价格。

  1990年,提高部分工业品价格和棉纺织品价格,平均提高20%;棉花价格提高幅度为27%,
每市斤提高到4.70元;部分低档卷烟的价格和金鸟、羚羊、琥珀香等10个牌号雪茄烟平均提高
9.7%,每盒最高提价0.10元;12度啤酒每瓶由0.90元提到1.07元,50度粮食、糠麸白酒每瓶提
到1.60元,60度每瓶提到1.90元;食糖提高39.8%;煤炭平均提高75.40;酵母片等11种药品平
均提高22.7%。为了不影响职工生活,每个职工每月给补助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