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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物资协作

第五节 物资协作




  1984年之前,各市县已有部分企业和物资部门用粮食、豆油等农产品与大庆油田和林区兑
换化工产品和木材,补充生活、生产之用。1985年后,国家计划内供应的物资数额和品种逐年
减少,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各县物资部门纷纷走出去,为本地区采购缺口物资,从此,物资
协作日趋活跃。1986年,全区物资消费有30%为计划外协进的物资。

  1987年后,物资协作已经发展到全区各个系统,仅商业已有200多家企业与上海、北京、
哈一百、秋林、同记等大城市的大商业企业协作,利用大商业企业进货渠道广、产品优质等优
势,以联营分利的形式,从大商业企业购进适销对路的商品,活跃了城乡市场。

  庆安县利用本县盛产大米的资源优势,与大庆化工厂协作,庆安为大庆化工厂提供大米,
大庆化工厂为庆安县提供列解尾油,双方得益。明水县与大庆石化总厂协作,明水为其提供豆
油及其他豆制品,大庆石化总厂帮助明水建立了“庆明”加油站和石化产品联销商店;绥棱县
商业局与大庆、安达物资部门协作,确定了大庆、安达向绥棱提供化工产品的供货关系;肇源
县与山西省协作,由肇源提供食糖,山西提供煤炭,互通有无。

  各驻外办事处积极开展物资协作。大连办事处为绥化前进机械厂从大连钢厂协进特种钢材
3 000吨,解决生产急需。1986年至 1988年,仅大连办事处为全区协出的大豆、豆粕、杂粮已
达1 500吨,为区内协进钢材、平板玻璃、食盐、大麦等物资18 000吨。

  1989年,根据全区产品出现积压现象,特别是出现了卖粮难的问题,行署成立了以赵林茂
专员为组长,吕观洲副专员为副组长的物资协作领导小组,地、市县经协委增设了物资协作科
室,认真贯彻省政府有关物资协作的3号令,加强物资协作的领导工作。

  各办事处作为绥化地区的在外窗口,将推销绥化地区的产品和协进本地区短缺物资为工作
重点,四处奔走,八方求援。驻北京办事处通过牵线,促成肇源县与大同煤矿的物资协作;还
为地区向北京推销木材700立方米,向石家庄推销木材200立方米,向唐山推销豆油70余吨;为
地区金属公司协进镀锌板,为地区农委联系进杀虫脒等物资;为绥化市前进机械厂联系进沉花
碱。并联系北京东方企业集团联合展销绥棱县生产的雪地鞋,庆安生产的五加鞭酒、大豆酱油
和绥化市产地毯等绥化地区产品。

  各市、县经协委积极帮助物资部门和企业搞物资调剂。协进协出食盐、钢材、化肥、棉纱、
石蜡、高低压聚乙烯、煤炭、大豆、高粱、亚麻籽饼等10多种物资,进行了跨行业、跨地区、
跨部门的协作。在参加东北三省一区第11次物资协作会上,肇州、庆安、明水、绥棱、望奎、
安达等6个市县与外地签订了木材、化肥、塑料大棚膜、汽油、柴油等8份物资协作合同。至年
末,全区共协进柴油、汽油5 000余吨,煤炭1 500吨,高压聚乙烯、聚氧乙烯、硫酸铵等化工
原料5 000吨;协出各种粮食16 000多吨,饲料4 000余吨,羊草2 000 吨,协进协出物资总金
额6 625万元。

  1990年,全区着重抓工农业生产原材料和化肥等物资货源的协进,同时,为企业推销积压
滞销产品,组织区内物资调剂,帮助农民推销定购外多收的粮食。在中部区召开的物资交流会
上,和各成员单位签订了12份物资协作合同。其中,为明水县积压的5000吨液蜡找到销路,帮
助青冈县废旧回收公司协进汽车5台,为安达市协进石蜡、汽油、润滑油等物资400吨,为行署
机关液化汽站协进液化汽12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