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网络
第八章 经济信息
第一节 机构网络
一、机 构
1987年10月,黑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建立。并决定绥化地区为二级网络节点。
1988年,地委、行署决定,建立地、市县经济信息中心。地区经济信息中心为处级事业单
位,定编15人。内设秘书、信息、预测、技术4 个科。由行署计委代管,业务受省信息中心指
导。同时是省级三级配套信息系统第二节点。各市县经济信息中心定为科级单位,编制根据实
际情况自定,一般不超过10人。隶属市县计委领导。
至1990年,地区信息中心已配14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2人,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
9人。在这些人员中,经济类专业人员3人,工程技术专业人员4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8人。
1990年,各市县经济信息中心共定编80人,已配63人。其中,绥化、肇源、青冈、兰西、
明水、肇东、庆安7个县建立较早,并配有微机,开展了业务活动。
1990年,由行署成立了绥化地区经济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副专员张建发担任。小组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信息网络
绥化地区经济信息中心,是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的第三节点,是省级三级配套信息系统的第
二节点。全区12个市县经济信息中心,为全国四级经济网络的基层网络,是原始信息的主要收
集点。这一网络在国家中心主系统指导下,逐级逐层次地开展信息工作,使各级信息网络在主
战线上能够围绕国家至系统迅速延伸和扩展,阶梯式地传递各类经济信息。
以地区信息中心为轴,由12个市县经济信息中心共同组成绥化地区经济信息系统,与地直
机关30个有关部门建立了经济信息联络关系;与全省16个地、市和54个市县级信息中心建立了
业务往来关系;同外省市信息中心有资料交换关系户200 余户;同哈尔滨市30家大专院校、科
研设计单位、国营企业结为“振兴绥化地区经济服务”的业务往来关系;同区内的70个优秀企
业都建立信息往来关系。在建立经济信息中心较早的绥化、肇源、青冈、兰西、明水、肇东、
庆安7 县,将网络下伸,与企业、乡镇建立联系。1990年,已发展到具有千余人的信息员队伍。
同时,发动了全区100 家二轻企业、乡镇企业,建立了全省首创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自助
网,沟通情况,互通信息,及时传递,迅速反馈,形成了小范围内的循环式信息流。
利用《经济信息》专版,同省内外300个经济信息中心建立了长期信息交换关系。
1990年,地区信息中心交往面进一步扩大,先后与中央电视台、国家信息电传网、全国产
品购销信息网、新华社经济信息编辑部等单位建立了信息交换关系。各市县信息中心与省内外
建立经常性联系并有资料交换关系的单位已达500 余家。通过聘请家乡人、顾问等形式联系本
地籍在外地工作的各界人士1 000余人。同年,青冈、肇源2县还建立了信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