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统战工作
第七节 统战工作
一、工作机构
绥化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地下党组织在各县开展抗日活动时就已开始了。
1937年至1938年期间,东北抗日联军、中共北满省委为了发动各阶层和各方面人士参加抗战,
在城乡建立起抗日救国会组织,发动群众,宣传抗日主张。提出“驱除日寇,还我河山,有人
出人,有钱出钱,有粮出粮,有枪出枪”的政治动员口号,从而唤醒了广大爱国群众,感召了
一些开明地主、士绅和一部分中下层伪职员以及各方面爱国人士等积极参加抗日运动。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在各县建立了县委会和人民政府,统一战线工作就由各县委党群书记
负责,县委宣传部主管,设一名专职干事具体负责。到1960年。全区各县均建立起统战部。
1956年 2月,中国共产党绥化地方委员会成立后,统一战线工作由地委办公室负责。1958
年7月,绥化地委改为中共松花江地委,统战部编制为 5人。1964年增至7人。1965 年7月,改
为中共绥化地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一战线工作被迫停止。
1978年5月,恢复了地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编制7人,实有2人。1980年有工作人员6人,内
设秘书科、统战科和民族工作科。1982年.统战部编制增至8人,同时增设了对台湾工作办公室。
1983年统战部编制为12人(含民族事务工作委员会),又增设了宗教工作科。1990年,统战部编
制为11人,内设秘书科、统战科、宗教工作科、对台工作办公室。地委统战部与地区民委、地
区工商业者联合会合署办公。
各市县统战部于1978年12月至1980年全部恢复.开展正常工作。全区共有统战干部131人。
其中,统战部70人、民委26人、工商联35人。
二、统战对象
统战对象,在不同的革命历史时期,随着斗争性质和任务的不同而变化。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根据新时期党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范围,
全区统战对象主要有13种,276 276人。 其中:民主党派成员 2人,无党派人士90人,非党知
识分子56 768人。国民党起义投诚的军政人员118人,原工商业者(包括“三小”—小商、小贩、
小手工业者) 813人,工商联成员1 234人.少数民族 20万人,宗教界人士13 558人,台属台胞
1 204人港澳台胞眷属102人,归国华侨366人,侨眷1 866人,外籍华人眷属155人。
三、思想教育
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1956年基本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后.主要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对民族资产阶级 “利用、限制、改造”和赎买政策,
以及对他们“包下来、包到底、安排使用、教育改造”的方针,结合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
进行教育、改造工作。
1958年,组织动员资产阶级人员投入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大办钢铁、大办粮食运动中来。
全区有近万人上山、下乡、上柜台、下车间、跟班参加劳动,和工人共同钻研技术,求师访友,
互相协作,革新技术177项,改革工具1 688件,提合理化建议 600多条。在科学教育、医药卫
生方面的革新成果达 838种,写出经验、论文100余篇,献出秘方465个。通过各种方式组织资
产阶级人员深入生产劳动实践中,使他们得到了锻炼,增强了劳动观念,加深与劳动人民的感
情,在实践中涌现出省、县及本单位先进工作者2 161人。
1960年,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党的八届八中全会文件和国际、国内形势。全区开办了10所社
会主义政治学校.离职参加学习的有772人。采取和风细雨式正面教育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
以理服人。通过学习讨论,批判了各种不正确思想认识,深入进行了兴无灭资两条路线斗争的
教育,使参加学习的人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跟着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1961年,对各界人士进行以学习毛主席著作为中心的政治理论教育。重点学习《毛泽东选
集》第四卷,结合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历史唯物主义读本等有关理论文章。各县
以政治学习为常年教育形式,以工商会员小组为单位,以工商联委员为骨干组织学习。每周学
习4—6小时。参加学习的有6700多人。全区还办起12所政治学校,办了36期短训班,轮训了知
识分子和工商业者等上层人物1400多人。
1963年1月至4月,对各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全区参加学习的
有8 732人,占应学习的90%以上。 其中工商界6 126人,知识界2 355人,民族宗教上层人物
120人,家属131人。各县利用社会主义政治学校办骨干学习班、短期离职学习班,请当地党委
负责人讲话、作报告等形式进行学习。对年高体弱和家住农村不能集中参加学习的,分别寄送
材料自学。同时组织他们参观阶级教育展览馆、访问、视察等活动。学习讨论中采取和风细雨
的“神仙会”(神仙会是 60年代初,在工商界、知识界和民主党派中进行政治思想工作的一种
形式。其主要特点是“三自”和“三不”。“三自”,即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
解决问题;“三不”,即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用“三不”来保“三自”,用“三
自” 来达到敞开思想讲心里话,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的方法,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辅以必要
的批评、帮助,纠正错误观点,提高思想认识。
1964年, 组织工商界人士学习 《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双十条),和反对修
正主义等文章。各县以工商联执行委员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学习。全区参加学习的有 619名。
其中:市县工商联主席、副主席 40名,委员222名,会员小组长56名,门市部主任、经理、厂
长229名,一般工商业者 36名,家属36名。学习中本着“三自”和“三不”的精神,敞开思想,
摆出问题,通过讨论分析,辨明了是非,使参加学习的人员初步划清了马列主义与修正主义、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问题。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四人帮”(江青反革命集团)肆意践踏党的统一战线政策,
统战工作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有些统战对象受到无端的迫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党中央拨乱反正,清除“左”的错误,平反了冤假错案,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得到了恢复和落实。
全区落实各项统战政策6 540人(件),为统战对象解决住房2449间,安排子女就业2 190人,解
决困难补助74950元。
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党的统一战线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统一战线性质
是爱国统一战线,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
爱国者的广泛联盟。
按照新时期统战工作的任务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地、市县、乡三级党校都开设统战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课,训练各级
党委和政府领导及统战部门干部。全区仅1987年至1990年就办班 389期,参加学习的有18 510
人;举办电视讲座36次,受教育的有328.4万人;广播讲座120次,收听的有65.1万人;召开统
战知识和对台方针、政策宣讲会80场,受教育的达4万人;举办各种类型的统战知识竞赛255次,
参赛人员 22 617人。 印发《统战基本常识》、《统战知识问答》、《统战知识》等宣传材料
7 288册,共86万字,发至基层党组织。
为做好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全区于1983年开展了统战理论研究工作。同年10月份,望
奎县在全区第一个成立统战理论研究会。到1984年底,各市县相继都成立了研究会,拥有会员
740名。到1990年共召开了64次理论研讨会,撰写文章545篇,被省、地和国家级报刊选用68篇,
受省、地奖励的论文21篇。1986年,在全省统战理论研究会上,地区研究会和安达市研究会被
评为全省的先进单位。1988年11月,中央统战部和国务院召开统战理论研究会,绥化地区统战
理论研究会还应邀派代表参加,并在会上作了书面发言。
四、右派改正工作
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全区统战对象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有1731名。其中“中右”
和有“中右”言论的 1 945名,“反社会主义分子”和“坏分子” 273名。1978年,随着整个
“右派”改正工作的进行,都实事求是地给予了改正,并做了妥善安置。1983年,地委统战部
在组织、人事部门的配合下,复查了错划“右派分子”的档案,将其中的鸣放和认罪材料全部
剔出销毁。
1984年地委又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办公室,组织工作组,在全区开展了删除“右派”
改正结论中“尾巴”的工作。对统战对象中错划人员的改正结论进行了认真的复查。对其中
1 224名错划“右派”、29名“中右分子”(或有中右言论)、49名“反社会主义分子”和“坏
分子”的结论中留有的“尾巴”,都给予删除。
五、知识分子工作
建国以来,在党的培养教育下,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在社会主
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了力量。但由于受“左”的错误干扰。党对知识分子政策得不到
全面落实。“文革”期间,“四人帮”(江青反革命集团)更是肆意破坏,把知识分子打成各种
“反动学术权威”进行无端迫害,家属子女也受到株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地纠正
“文化大革命”和以前的“左”倾错误,使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逐步得到全面落实。到1985年,
全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2 570件,清理知识分子档案15 250件,清退在“文革”
中被侵占的房屋18件,补发“文革”中停发、减发的工资237件。
遵循中共中央对知识分子“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政策
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努力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条件。1980年至1990年,
在全区知识分子中有 25 878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6 531人进入了科级以上领导岗位,调整专
业不对口的 1 293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1 506人,家属农转非的4 678人、住房15 209户,
安排子女就业 12 469人,安排疗养 2 830人;评定高级技术职称的1 234人,中级技术职称的
19 651人。
1989年 5月,地区召开了知识分子工作会议,交流了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充分发挥知识分
子在四化建设中作用的经验,表彰了有突出贡献的24名地级知识分子拔尖人才。通过组织推荐、
专家论证、政府批准的办法,至1990年全区管理了地区级知识分子 24名,市县级281名,乡镇
(包扩系统)级949名,形成了全区管理拔尖人才体系。此外还选派科技副市、县长 15人次,科
技副乡、镇长169人,放活科技人员10 411人,引进各类专业人才2 355人。全区共完成国家和
省科研计划65项,取得科研成果1 166项,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2项,国内先进水平的68项,
省内先进水平的321项。
到1990年,全区有知识分子82 646人,其中非党知识分子56 768人。知识分子中有大专学
历的16 322人;获高级技术职称的1 234人,获中级技术职称的 19 651人;中共党员25 878人;
副处级以上干部 542人,副科级以上干部5 989人。非党知识分子中有七届全国人大代表2人,
七届省人大代表9人,六届省政协委员10人。地区人大委员2人,市、县人大副主任12人,政协
副主席36人。
六、民族工作
绥化地区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的地区。1990年全区除汉族外,有满族、蒙古族、
朝鲜族、回族、达斡尔族、锡伯族等31个少数民族,人口21.7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3.7%。
区内建立 9个少数民族乡、镇,78个少数民族村。少数民族地方幅圆面积为13 569平方公里,
具有耕地68.7万亩,草原30.4万亩,水面14.5万亩。
建国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
族的合法权益,加强了民族团结,共同管理国家大事。全区历届人大和政协中均有少数民族的
代表,给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安排适当的社会职务,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领导岗位工
作。1990年,全区少数民族中有省人大代表3人,省政协委员 1人;市县人大代表156人,占代
表总数的5.3%;市县人大常委18人,市县政协常委44人。委员143 人,占委员总数的7.9%。
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团体和学校任职的少数民族干部(含教师)2445名,其中
处级以上干部45名,科级干部188名。在少数民族中有党员4002名。
全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少数民族中的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以
法从事宗教活动,均得到政府的保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陆续修复了在“文化大革命”
中被毁坏的清真寺和教堂,为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提供了方便的场所。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
惯,城镇回民日常副食品都设专营商店充分供应。
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各民族之间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团结互助的社会主
义新型民族关系日益巩固。在1988年召开的全国第一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绥化市双河
镇政府和肇源县新站镇党委书记受到国务院的表彰。1990年,肇源县政府、肇源县义顺蒙族乡
党委书记、绥化市兴和朝鲜族乡、绥化市双河镇党委书记、绥化地区民委等单位和个人,被国
家民委树为全国民族团结先进典型。1987年至1990年,地委、行署召开了两次民族团结表彰大
会,共奖励先进集体36个,先进个人64名。
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建设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少数民族
的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卫生事业有了迅速的发展。1990年,全区对少数民族村的各业生
产投入达1亿元,比1980年增长103%;粮食总产达到2.5亿公斤,比1980年增长106%;人均收
入587元,比1980年增长80%。在19个朝鲜族村中,人均收入超过千元的有 13个村。少数民族
乡、镇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注意调整产业结构,乡镇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绥化市永安满
族镇办企业,产值1990年达到 1 390万元;庆安县勤劳镇曙光朝鲜族村与日本联营办的餐具厂,
1990年总产值达100万元,创利税20万元。
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日益发展。全区建立了民族教育机构,地区教育学院设民
族教育研究部,行署教委设民族教育科,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绥化市和庆安、肇源等县设立了
民族教育股。全区有朝鲜族、蒙古族完全中学各1处,民族小学30所,均实行“双语”(民族语、
汉语)教学,在校学生 26 763人,教育“四率”(入学、巩固、合格、升学)达到国家标准。各
民族乡、镇均设立文化站,村有文化室。绥化市兴和鲜族乡还修建了有 700多座席的民族文化
宫。民族乡镇建卫生院,村设卫生所,形成了卫生保健体系,加强了防病、治病能力,提高了
健康水平。
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地区及各市县普遍建立了少数民族工作机
构。地区于1981年恢复了在“文化大革命”中撤销的民族宗教处。1983年改为绥化地区民族事
务委员会,现有工作人员 6人。各市县于1982年后陆续建立起民族事务委员会,1990年底共有
工作人员31名。
七、宗教工作
解放前。绥化地区境内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 5种宗教。解放初期,
由于开展破除封建迷信,打击巫医神汉活动,很多庙宇被拆除或改作他用,道士们出走或还俗,
对年老的道士收入了养老院,从此道教活动停止了。目前全区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期兰教、
佛教等4种。到1990年教徒总数为13 558人,其中天主教7 769人,主要分布在海伦、肇州、望
奎、兰西、安达等市县;基督教2 814人,主要分布在安达、肇东、绥化、青冈、明水等市县;
伊斯兰教2 632人,主要分布在肇东、安达、明水、绥化、海伦等市县;佛教 71人,主要分布
在肇州、海伦两市县。全区现有宗教神职人员31名。建国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宗
教政策,保护正当的宗教活动。在天主教、基督教中,开展反帝爱国教育,清除帝国主义势力,
走上了“自治、自养、自传”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在佛教和伊斯兰教中,进行爱国
守法教育,废除了宗教神权和封建压迫剥削制度,揭露和打击了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和
坏分子。团结教育了宗教界爱国人士,对广大信教群众进行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了爱
国守法的自觉性。教民的正当宗教信仰活动,受到政府的保护。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宗教政策遭到严重的破坏,撤销了宗教工作机构。各市县的
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被毁坏,教会的土地、房屋被侵占,神职人员被批斗。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宗教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全区有22名宗教界人士选为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
委员;有8人的冤假错案全都予以平反;有5户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财物(作价5 500元
人民币)已全部退清;被侵占的158间房屋全部退还,收回“文化大革命”中被占土地97亩。各
级党政领导关心宗教事业,帮助解决活动场所。海伦市政府拨款 5万元,扩建用地90平方米,
修建海北镇天主教堂。海伦、肇东、安达、绥化等市修建了清真寺。至1990年底,全区共有简
易天主教堂3处,清真寺10处(简易的6处),家庭聚会点(经政府批准的)14处,为宗教活动提供
了方便场所。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治、自传、自养)的方针,各市县建立起爱国
组织,兴办起自养企业。至1990年底,全区建立宗教爱国组织23个。其中天主教会 6个,基督
教“三自”委员会8个,伊斯兰教管理委员会 8个,佛教爱国会1个。1986年以来全区各宗教爱
国组织办起小卖店、牛羊肉铺、汽车修理部、回民糕点厂等21处。1990年底宗教界自养业纯盈
利15.95万元。
八、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工作
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问题》文件精神,把在1956年改造
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时定为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人,从中区划出 “三小”(小
商、小贩、小手工业)为劳动者。 地、市、县成立了区别“三小”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区别
“三小”工作会议,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了底数。1956年,全区参加公私合营定为工商业者的
有2 759人,企业外股东295人。按照政策规定,应区别的对象为2459人,经反复调查核实,从
中区别出2 398人为劳动者,占区别总人数的 97.5%。 其中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2 124人,
小业主274人。未区别出的原工商业者61人,占区别总人数的2.5%。
1983年,彻底平反和解决了原工商业者的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全区在“文化大革命”
中立案审查的原工商业者8人。全部给予平反,恢复了名誉。失去领导职务和干部身分的171人,
全部恢复了干部身分,其中有99人已按工人退休的重新按干部办理了退休手续。“文化大革命”
中有14人被查抄的财物,全部退还,扣发工资12300元也全部补发,有2户被挤占的房屋已按数
退回。1957年,被错划右派的48人均已改正。1962年,被精简下放到农村的44人,全部调回,
并做了妥善安置。
全区还认真落实了合理安排使用的政策。对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原工商业者上层人物,在
政治上或实职工作上,做了适当的安排。全区有57名原工商业上层人员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
政协委员。其中县人大常委2人,县政协常委18人.县政协副主席7人,省政协委员2人,在工厂、
商店担任领导职务的28人。
九、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全区有国民党起义投诚的军政人员157名。其中,少将1名,校级军官19名,尉级军官50名,
士兵83名,特工人员1名,政府官员1名,警察2名。
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的军政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需要落
实政策的全部落实了政策。对其中 22名判刑的全部撤销了原判。7名被管制的当众宣布撤销,
10名被开除公职的有7名恢复了公职,有3名不能恢复公职的也做了妥善处理,在“文化大革命”
中迫害致死的2名,给予了平反昭雪。
十、对台工作
1990年统计,全区有台属1167户, 552人,台胞 9户,37人。台属、台胞中,有国家干部
261人;有中共党员125人,共青团员207人;有技术职称的103人;市、县人大代表3 人,政协
常委9人,政协委员64人。
建国后,党对台属、台胞的政策,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其间有过曲折。1978年,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1981年《关于进一步落实去台人员
在祖国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台湾关系而受株连的人,一律给予了
平反。并经过调查摸底,搞清了台属、台胞中需要落实政策的有32人。其中:“文化大革命”
被查抄财物的2人,被揪斗的1人,多出义务工和扣工分的 2人,下放的9人,降职、降薪的8人,
控制使用的5人,开除党籍的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2人。被挤占房屋的2人。这些问题,按
照党的政策,全部予以解决。
1982年,地委成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地委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主任 1人,
由地委统战部代管。1987年改为绥化地委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外称绥化地区行政公署台湾
事务办公室。与此同时,全区12个市县,也相继成立了对台工作小组,由市、县委副书记主管,
下设办公室,定编1人。 对台工作机构建立后,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向各方面
进行了宣传。1990年撰写的对台宣传稿件,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海峡之声》广播电台选用
6篇。同年召开台属、台胞座谈会、茶话会等30余次。至1990年底,全区已有802户台属同去台
亲人建立了通信关系,已有401位台胞先后来区内探亲,有 11名台属赴台湾探病、奔丧,94名
台属到境外会亲,5名台胞回到区内定居, 当地政府都给予热情关照,在生活上得到了妥善安
置。除此之外,还积极帮助居住在农村的台属脱贫致富。1986年至1990年,每年都为台属解决
农业贷款18万多元,并积极支持台属从事工商活动。到1990年已有 47名台属办起了8个厂、30
个店。对台经贸工作也开始起步,已有2 家台商在肇东、青冈两市县投资56.5万美元,合营办
起了肇东龙佳羽绒制品有限公司、青冈羽绒制品公司和青冈青龙饲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