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政治运动
第九节 政治运动
一、“三反”、“五反”
1952年 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
主义的决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部署,在全区党政机关中开展了“三反”运动。各县委和各
单位都成立了节约检查委员会,领导“三反”运动。运动经过动员报告、学习文件、坦白检举、
揭发批判、组织处理等几个阶段。在运动进行中,对阻碍运动开展和领导不力的基层领导干部
给予撤职或停职反省的处分(亦称搬石头——阻碍开展运动的绊脚石)。肇东县直机关29个单位,
有1 511人参加运动。经过检举揭发,贪污100万元(旧币)以上的有 251人,占参加运动总人数
的16.6%。其中贪污1 000万元以上的87人,占贪污人数的34.6%。海伦县仅在1天左右时间就
捉住“老虎”(“老虎”指贪污分子)57只。按有关规定贪污 1亿元以上的为“大老虎”,贪污
5 000万元以上的为“中老虎”,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为“小老虎”(均指旧币)。同年3月初,
全区“三反”运动基本结束。运动中各县都查出一些大、小贪污分子。运动后期经查证核实,
按照政策规定对他们分别给予政纪、党纪和刑事处分。
鉴于在“三反”运动中一些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贪污分子互相勾结,串通作案,
侵吞贪污国家资财的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
反”斗争的指示》和省委的部署,全区各县委组织力量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了“反对行
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
运动(亦称反“五毒”斗争),这次运动到本年 6月结束。仅安达县就查出偷税漏税30 500万元
(旧币,下同),牟取暴利4 210.5万元,偷工减料折款238.5万元,行贿255.5 万元。望奎县揭
发检举出不法工商业主向国家干部行贿 142万元,偷漏税17 746万元,盗窃国家资财13 410万
元。对这些“五毒”行为,各县根据中央指示“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精神,分别进
行了严肃处理,教育改造了大多数,打击了少数不法资本家的罪恶活动,保卫了国家经济建设
的顺利进行。
二、反右派斗争
1957年 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精神,全区开展了党内整风运动。在
运动中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污蔑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 6月,中共中央发出了
《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与此同时《人民日报》发表了《这是为什么?》
的社论。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中央指示和《人民日报》社论。于同
年10月份在地、县机关,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了反右派斗争。先是组织大鸣大放,号召广开
言路,有啥说啥,然后根据每个人鸣放的问题,分类排队,认定性质,确定斗争对象。通过摆
事实讲道理,对右派分子进行批判斗争。根据问题的程度和表现,区别为“极右分子”、“右
派分子”和“右派言论”等错误。反右派斗争到1958年底结束。当时,在整风运动中,对极少
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党进攻,组织力量给予反击,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由于对当时
的阶级斗争形势估计的过分严重,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发生了严重的扩大化,把一些
正常的甚至是善意的批评和建议,看作是向党进攻,致使一大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的干
部,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严重的后果。全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达 1 731人,被定为中右
分子和有右派言论的 1 945人。同时在工人、农民和中学生中,有因“右派言论”而戴上反社
会主义分子、坏分子帽子的还有 273人。这些人,受到降职降级、开除党籍、撤职、开除公职、
开除学籍、劳动教养、判刑劳改、遣送农村监督劳动等处分。
1960年至1962年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凡是已经改恶从善,并且在言论和行动上表
现出确实是改了的右派分子,对于这些人,今后不再当作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看待,即摘掉他们
的右派分子帽子”的指示精神,全区分批为改造好了的右派分子摘了帽子。
1978年 5月,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工作部署,地、县成立了“摘帽”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开展工作。全区清查了 1958年错划右派分子的173
1人的情况,对尚未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275人全部摘了帽。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对1 731名“右派分子”、 1 945名“中右分子”和273名“反社会主义分子”、“坏分子”均
予以改正,重新做出结论,并剔出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恢复名誉。
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对错划右派现在又能工作的,本着就地安排的原则,
全区先后为 638名失去公职的人恢复了公职,安排了适当的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了
适当的补助;对131名受株连的家属子女生活和工作问题,都做了妥善的解决。
三、“反右倾”运动
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内开展以反右倾,鼓干劲,保卫总路线为中心的整风运动”
的指示精神,地委于1958年12月20日至31日召开了全区县级党委领导核心整风会议。与会人员
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和《人民日报》“反右倾,鼓干劲,为在今年完成
第二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而斗争”的社论等有关文件,在提高认识,弄通思想,端正态度,
决心搞好整风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召开揭摆问题小组会。要求第一书记要“引火烧身”带头
检查,分析批判,明辨是非。然后召开大会,由检查较好的或检查的问题有普遍性的同志作大
会发言,同时对所谓恶毒攻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大炼钢铁等群众运动的人进行大会
批判。在全区这次整风会议上,在小组会被重点“帮助”和大会批判的共12人。
1960年 1月初,各县也采取大集中的形式,召开党内三级或四级干部会议,开展以揭批反
对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为重点的反右倾整风运动,提出“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
社的光辉旗帜,反透右倾,鼓足干劲,为实现1960年持续的全面的大跃进、大丰收而奋斗”的
口号。全区参加反右倾整风的党员干部17 391人。其中:各县、林业局领导核心、领导骨干2 505
人,公社党委委员 1 174人,其他党员干部13 712人。各地整风均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批判相
结合的方法 ,即在普遍检查交心的基础上, 抓住所谓攻击污蔑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
“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言行”进行重点批判,全区共批判了 251名重点对象。这种“左”的做
法,伤害了一批肯讲真话、实话,敢于实事求是的好同志。全区有57人被错误地定为“右倾机
会主义分子”,1 147人被错误地定为犯有“右倾错误”。其中:有3个县的县委第一书记和一
些主要负责同志受到开除党籍、撤职、降职等纪律处分。到1961年12月,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
《关于甄别受批判、受处分的干部、党员的指示》精神,全区开展了甄别平反工作。对在反右
倾运动中被批判、受处分的干部、党员,经复查全部予以纠正平反,并在工作、生活上做妥善
安排。
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普遍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部署,
地、县两级抽调300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于1964年8月4日至9月28日在肇东县四方公社进行了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认真贯彻以阶级斗争为纲,紧紧依靠基层,依靠干
部、党员,依靠群众,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共同对敌斗争的方针,完成了试点任务。
与此同时,全区其他县也都抽调 100多名工作队员,由县市委领导带队搞一个公社的社会主义
教育运动试点,摸取经验,训练队员,为全面铺开做好准备。
1964年10月初,中共绥化地委决定,集中全区的力量,分期分批地搞好各市县的社会主义
教育运动。从地、县机关和基层单位共抽调 7 972名干部组成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团,赴庆安
县开展全区第一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大体分为 7个步骤进行。(一)扎根串联,训练党员、干
部和积极分子,交底、摸底,反复地宣传中央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决定的精神;(二)揭开阶
级斗争盖子,大讲“三史”(家史、村史、合作化史)进行阶级教育;(三)帮助党员、干部“洗
手洗澡,放下包袱”,自觉地改正错误,进行“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和
处理经济退赔;(四)建立贫下中农组织;(五)发动群众对敌人进行说理斗争;(六)整顿党组织
和其他组织,重新登记党员,进行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表扬好人好事;(七)深入贯彻《农村
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和干部参加劳动的制度,安排生产,掀起农
业生产高潮。到1965年6月底,庆安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结束。同年8月,中共绥化地委社会主
义教育工作团党委正式成立,由地委副书记左明任书记,副专员惠长寿和组织部长王斐任副书
记,具体负责全区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同时组成第二批社教工作团,分赴海伦、绥棱两县,
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2月,第三批社教工作团进驻绥化、望奎、铁力3县开展社教运
动。到10月 8日全区第三批社教县的社教工作队撤出,将社教运动纳入“文化大革命”运动中
进行。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
于受“左”的思想指导,把不同性质的矛盾,都认为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特别是1965年
初,又错误地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致使不少基层干
部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仅据望奎县统计,在社教运动中有 1 343人被批斗,定为四类干部的
482人。另外还定四类分子651人,牛鬼蛇神210人。
五、文化大革命
1966年 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
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即《五·一六通知》)。从此,“文化大革命”运动在全
区各地迅速展开。6月7日地专机关召开声讨“反党反社会主义黑帮大会”,拥护党中央“改组
北京市委的决定”,声讨北京市委一伙“修正主义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声援
北大“革命师生的斗争”。从 6月18日开始。全区各中等学校学生停止功课,全力投入“文化
大革命”运动,并有部分学校开始针对学校的所谓“黑帮”写出揭发批判的大字报。6月 25日,
中共绥化地委成立了由地委书记刘思聪为组长的 5人“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并决定把地委宣传部的《文教简报》改为《文化革命》简报。全区各县也成立了“文化大革命”
领导小组。同时,全区共抽调 700多人的工作组,进驻学校及“小五界”等重点单位,帮助开
展“文化大革命”运动。此期间,绥化地区各地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主要是紧跟全国形势,
以集会游行、大字报的形式,批判“三家村”,声讨邓拓等人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
并写大字报揭发批判本单位领导的“黑线”问题。到 7月20日,全区已写出大字报20多万张,
被点名的干部、职工有2 067人,其中重点人336名,初步被定为“黑线”人物的79名。
同年 7月20日,北京市委发出《关于撤出各大专学校工作组的决定》之后,绥化地区各县
派驻学校等单位的64个工作组也陆续撤出。8月1日,毛泽东写信支持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
的“造反行动”消息传来,全区各县的中学生随即成立起“红卫兵”组织,开始揪斗学校领导,
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提出“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口号,学校秩序开始混乱。
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
公布后,全区各学校、党政机关、工厂、商店等各行各业,连日举行庆祝活动,组织数以万计
的群众集会游行,从而打乱了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随之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群
众起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砸碎”官办文革——“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8 月18
日,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在天安门接见全国各地“红卫兵”和革命群众代表的消息公布后,全
区各学校纷纷成立起“红卫兵”、“造反组织”,高喊“造反有理”的口号,冲向机关、工厂
等单位,到处煽风点火,“ 发动群众”。接着机关、团体、 工厂等单位的群众也先后成立起
“红卫兵”、 “赤卫队”等“造反”组织,后又改为 “造反团”、“战斗队”等名目繁多的
“造反”组织。 与此同时,全区各地城镇成千上万的 “红卫兵小将”冲上街头“大破四旧”
(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除去和更改带有所谓的“封、资、修”色彩的街道名称
和商店字号。全区的清真寺、教堂等寺庙全被扒倒和毁坏,一些县剧团的传统戏服装和图书馆
的古典书籍被烧毁。仅肇东县新华书店就烧掉古典文学名著等书籍 150万册,价值13万多元。
兰西县剧团烧掉全部传统戏服装和图书室的9 000余册中外文学名著,共损失2.7万余元。“红
卫兵”还扒掉了为纪念东北抗联烈士而修建的青冈县南城门楼。
8月30 日,地直机关“造反派”联合主持召开有地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县代表和各
界群众 4万余人参加的“炮打地委司令部大会”,会上集中揭发批判地委的所谓“黑线”问题。
地委书记刘思聪,副书记左明、包琮等主要领导被揪斗、批判。这期间,全区各县的“造反”,
组织也纷纷召开“炮打县委司令部大会”,揪斗批判县委、县人委的领导干部。9月 11日,绥
化师范等4个学校的“红卫兵”组织,再次主持召开有地直机关、各县及哈工大“红色造反团”
的代表和干部群众5万多人参加的“绥化地区革命群众火烧地委炮打司令部揭发批判大会”,
历时 3天,揭发批判地委书记刘思聪、副书记左明、副专员慕振英等人所谓“反党、反社会主
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此时,地、县的多数领导干部被打成“叛徒”、“特务”、“走
资派”, 抹黑脸,戴高帽批斗、游街,勒令反省,致使党政机关无法工作,处于瘫痪状态。9
月13日,中共绥化地委Ih省委请示成立地委临时领导小组,代地委处理日常工作。17日省委批
准由地委副书记、专署专员韩玉等8人组成领导小组,韩玉为组长,惠长寿(副专员)为副组长。
1967年1月,上海刮起所谓“一月风暴”,《红旗杂志》、《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号召“无
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向党内一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权”。绥化地直机关的“造反
派”于1月 24日联合夺了绥化地委、专署的权,成立了“绥化地区接管委员会”,掌管了党政
财文大权。2月7日,肇州县“造反派”组织召开“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宣布
肇州县临时权力机关肇州县“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20日《黑龙江日报》刊载了
《肇州县临时权力机关在红色夺权风暴中诞生》的文章,并以《县城夺权号角》为题发表了社
论。从此,全区各县“造反”组织纷纷夺了县委、县人委的领导权。
2月中旬,地直机关和绥化县的 “红色造反者总部”乘声讨、遣责苏联镇压中国留学生,
殴打我外交人员的暴行,在绥化县服务楼门前广场召开“声讨苏修叛徒集团罪行大会”之机,
强迫地委、专署及各部办委局的 105名领导干部身穿孝衫,头戴高帽,抬着“棺材”,由地委
书记打着“灵头幡”在前引路,后面跟着“送葬”的队伍,所谓给“修正主义集团头子送葬”。
“送葬”队伍由县服务楼出发,经火车站,最后到城郊“九三”大队菜地,将“棺材”烧掉。
这一荒唐举动轰动全区,各县也都这样办了。
3月初,根据毛泽东“人民解放军应当支持左派广大群众”和 “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
中国人民解放军绥化军分区等抽调 864名干部、战士组成168个毛泽东思想宣传队,2个医疗队
进驻全区的 13个县(当时铁力县未划出)、171个公社,开始“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
工作”(简称三支两军)。
3月26 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有军队代表、干部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
“三结合”的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并发表了“黑龙江省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第一号通令”,
申明从即日起绥化地委、专署的党政财文一切权力归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此后全区各县相继
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地、县革命委员会,下设政治委员会、生产委员会、群众委员会和革委会
办公室等工作机构。原地、县机关工作部门全被“砸烂”。
各县“造反派”之间,常因观点分岐开展辨论,通过广播、宣传车、大字报等形式相互攻
击,进而发生规模不等的武斗事件。1967年5月29 日,绥化木材综合加工厂“红色造反者总部”
和“联合造反者总部”之间发生大规模的武斗,双方共有 100多人被打伤,部分厂房被砸,机
械被毁坏,停产17天。同年7月2日,在绥化县“红色造反总指挥部”的发动下,约 5万人参加
围攻绥化木材综合加工厂“联合造反总部”所在地“小白楼”。“绥木红总部”动用消防车,
水内掺“六六”粉,用高压水龙头喷射,后又用焊接 6米多长三角钢的链轨拖拉机,冲撞二楼
窗口,至 3日下午,捣毁了“小白楼”,搞垮了“联合总部”,造成数十人被打伤的严重损失。
1968年 5月,根据中央和省革命委员会的部署,全区开展了深挖“三特、一叛”,“清理
阶级队伍”的工作。各县成立清理工作办公室,基层单位成立清查工作小组。在这次“深挖”
和“清队”中,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到1978年落实政策时全部得到了平反和昭雪。
1976年 3月,按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绥化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的指示
和华国锋的讲话,揭发批判邓小平的所谓“修正主义路线错误”。会后,“批邓、反击右倾翻
案风”运动在全区展开。同时开展理论讨论会,“大讲阶级关系新变化”,造成理论战线上的
极度混乱。
1976年10月 6日,中共中央一举粉碎了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混乱
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这场严重灾难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