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县总工会 民国20年(1931年),明水县工人自发组建起产业工会,推选出理事、监事、候补理事、侯
补监事等 13人组成理事会,有会员119人。产业工会的宗旨是保护工人利益,组织工人互帮互
助。
东北解放初,绥化地区各县组织了不同名称和形式的工会:青冈、庆安、肇州称工会联合
会;绥棱称职工联合会;绥化、安达称职工会;海伦、肇源、望奎称工人联合会;有的县还称
工人建国会等。1950年后,各县相继统一改称县总工会。各县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两年召开
一次,总结上届工会工作,部置下届工会任务,改选产生新的工会委员会,设正、副主席。闭
会期间,主席主持日常工作。 工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生产、财务、 女工生活等委员
(后改称部长),办公室设主任。总工会下辖基层工会及小组。“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县总工
会停止活动。1974年后,各县总工会陆续恢复活动。内设机构未变。工会的任务是对广大职工
经常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工人开展生产劳动竞赛及学习政治、文化、
科学技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会贯彻生产、生活、教育和企业管理四位一体的工运方针。发
挥了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创造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
全地区各市县总工会基本情况表
表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