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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县农民团体

第二节 市县农民团体




  民国时期,今绥化辖区各县,均有官府批准的不同名称的农会,其中部分县农会流于形式,
有名无实。亦有部分县农会实施了职权。

  民国 6年(1917年),望奎县组建起农民协会。民国12年(1923年),肇州、郭尔罗斯后旗均
成立了农务会,大集镇设分会。民国 13年(1924年),明水组建了农会。各县农会(农务会、农
民协会)设置不一, 一般设正副会长、评议员,调查员、书记员,干事、文牍、庶务员、办事
员等。民国20年(1931年)新《农会法》公布后,农会改为干事长制。肇州县农务会设正副干事
长各1人、干事5人、评议2人,共有会员334人。

  民国19年(1930年),庆城县(今庆安),在中共庆城特委的组织发动和领导下,成立了庆城
县农民相助会,通过此会,对广大农民进行宣传教育,并发动农民起来同剥削者进行斗争。次
年4月,为反对地主的高地租、高利贷,1 000多农民举行了游行示威,迫使地主不得不减租减
息。

  伪满洲国,日伪政权组建起新的农会。初建时设会长,后改为干事长制。望奎农会,由干
事长、文牍、庶务等13人组成,有会员 944人。有土地者皆为会员,所以伪满洲国的农会成了
日伪政权及地主阶级对农民进行剥削压迫的工具。

  东北解放后,绥化地区各县,从1946年春至1946年末,相继组建起由贫下中农参加的农会。
“一切权利归农会”,农会在当时起了很大作用。农会领导发动广大贫苦农民积极起来,打土
豪分田地;动员农民参军参战,支援解放战争;反奸除霸,保卫新生政权;动员和领导广大农
民发展生产。到1948年,全区各县农会已完成历史使命,便相继撤销。

  1964年,全区各县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相继组建起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县设常
设机构。全区各县贫协建立后,于1968年后,相继都召开了代表大会。于1979年至1980年,各
县贫协相继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