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绥化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绥化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一、工作机构
1983年1月,根据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决定,建立了绥化地委人大工作联络组,
定编2人。联络组组长由地委副秘书长兼任,另配副组长1人、秘书1人。
1984年1月,在地直机关机构改革中,将地委人大工作联络组,改为地委人大工作办公室,
定编7人。于1986年办公室内设秘书组、法制组和调研组。
1989年10月,设立绥化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调查研究处。
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为省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与行署同级。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受
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检查督促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和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
决定在本地区贯彻实施;检查了解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地区审判、检察机关的
执法情况,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对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执法人员进行了解;联系所辖县(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本地区各级人
民代表,组织代表活动;负责对有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征询工作;组织和指导
人代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待与工作职权有关的来信来访;处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承办省
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等。
二、主要活动
1、密切联系代表,组织“三查(察)”(调查、视察、检查)活动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承担全区的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两级代表开
展活动的服务工作。人大闭会期间,地区人大工委同各位代表保持经常的联系,使他们更好地
知政议政,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地区人大工委于每年年初和秋季都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党的
中心工作、法律法规贯彻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两次视察和检查活动。视察、
检查结束后,帮助代表整理批评、建议和议案材料。 至 1990年,地区人大工委帮助全国人大
代表整理了绥化地区高寒津贴问题、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交通和农机部门管理车辆的矛盾问题、
农用生产资料涨价工农剪刀差过大问题、农副产品卖难问题、加强小城镇建设问题和加强地方
人大建设问题等议案11件,共100余条。1990年12 月11日至14日,地区人大工委组织全国人大
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和检查了行署公安局、税务局、卫生局、工商局、教委,对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批评、
建议、意见,共15条。
2、指导市县、乡镇人大工作
(1)培训市县、乡镇人大干部。1984年9月,地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
对各市县委主管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主任和部分市县长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如何围
绕党的工作中心,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1989年 7月12日至15日,人
大工委举办了有各市县人大主任、人事办公室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共 280人参加的
学习贯彻《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训练班。从1985年开始,全区每年还向全
国和省人大举办的学习班输送学员,共100余人。
(2)组织交流工作经验。1983年8月7日至9日,召开了全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市县人
大主任、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并各自介绍了工作经验。1987年10月22日至27日,先后在肇
源、青冈召开了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3个单位介绍了经验。1988年 6月,在
绥棱县召开了依法治县现场会。各市县人大主管法制的领导和法制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
上绥棱县介绍了《党委领导,政府 “两院”主办,人大监督,从基层抓起,实行执法责任制》
的经验。同年 8月,在兰西县兰西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现场会,各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人
事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兰西镇党委介绍了 《如何加强领导,发挥人大主席团的作用》
的做法,镇人大、镇人民政府介绍了经验。同年11月8日至9日,在明水县召开了全区人大人事
任免工作和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交流了25个典型经验。
(3)开展理论研讨活动。1987年 11月20日至21日,召开了全区换届选举工作理论研讨会。
会上宣读了13篇论文。1988年5月至6月,地区人大工委组织各市县人大和有关部门撰写了11篇
论文,在全省第一次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其中《关于地区人大工作机构的思》、
《依法治县问题初探》等 8篇文章编入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与实
践》一书中。
(4)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坚持同市县人大密切结合,围绕
党的中心工作,以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内容,广泛
地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至1990年共组织进行了14次调查,写出了14篇调查报告。其中12篇调
查报告分别在《黑龙江人大工作》、《黑龙江法制报》、《调查研究》等省级刊物上发表。
(5)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979年,是“文化大革命”后第一次人代会换届
选举,地委、行署组成了以民政局为主体的选举办公室,首先在绥棱、绥化两县进行试点,然
后,在全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工作,分宣传动员、选民登记、酝酿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
表候选人、选举代表等 5个阶段,每个阶段均制定出验收标准。基层选举结束,全区共选出市
县人大代表4 616名,公社人大代表19 184名。于同年4月至 9月间,各市县先后召开了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县政府、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领导人
员。同时,召开了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了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建乡和县、乡换届选举同时进行。地区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建乡、建镇和换
届选举工作。共选出市县人大代表4 181名,乡镇代表 16 657名,建立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并选出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1987年,地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了全国、省和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选出市县人大代表 2 857名,乡、镇人大代表11 898名,并通过市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出
席省七届人大代表63名,推荐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9名(经省七届人代会选举出正式代表6名)。
1990年换届选举,全区共选出市县人大代表 2 663人,乡镇人大代表13 889人。总结出了
《充分发挥地区人大工委在换届选举中的作用》的经验,在省换届选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
介绍。
(6)编辑简报。1983年开始编辑《人大工作情况》,至1990年共出刊了74期约30万字。1986
年《绥化地区人大工作》简报创刊,到1990年共编辑52期,计100余万字。 同时编辑了《人大
信息》40期,近15万字,为全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总结经验、传递信息、沟通情况提供了广
阔园地。
3、开展执法检查
地区人大工委,组织各执法单位及有关人员在全区开展执法检查。1985年,对贯彻《食品
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1986年对贯彻《草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1987年对《九年义务教
育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1988年对《档案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1989年对《黑龙江省
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从而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及群众执法的自觉性,推
动了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