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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构




  绥化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前身是松花江专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立于1959年8月。当时有
工作人员5人。同年各县陆续设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

  1960年,松花江专署科委扩编到17人,设农业、工业、林业、情报4个科和1个办公室。

  1962年,专署科委撤销,其工作移交给地委宣传部。

  1965年,原松花江专署改为绥化专员公署后,开始筹备组建绥化专署科学技术委员会。1966
年 7月份正式任命了领导和有关人员,然而,没等正式开展工作,“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
一切科技活动都被停止。

  1970年,建立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科技局,编制4人;各县随之设立科技科。编制3至5人。
1973年6月,改为绥化地区科技局,编制6人,实有7人。

  1977年 3月8日,改为绥化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设工业、农业、计划、情报、秘书等5
个组。另设标准计量管理处和沼气办公室。定编6人,实有人员15人。

  1978年 5月13日,标准计量处从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划出,成立了绥化地区标准计量局,仍
由科委代管。

  1979年2月8日,绥化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改称绥化地区行政公署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设工
业、农业、计划、情报、秘书等5个组,另设沼气办公室。

  1983年机构改革中,内设机构由组变科。设秘书、业务、干部、情报 4个科。地区科委主
任由地委委员李剑慧担任。多数市县的科委主任都由市县委常委担任。

  1985年,绥化市开始在乡、镇设科技助理。次年,全区各市县乡镇陆续设专(兼)职科技或
科教助理。少数村还设了科技副村长。

  1986年后,地委委员和市县委常委不再担任科委主任。地区及各市县重新调整配备了科委
的领导干部。

  1988年,地区科委增设了职称改革办公室,增编 2人,行政编制达到22人;增设了专利事
务所,定事业编制3人;科技开发中心,定事业编制15人。
  1989年,全区开始设立乡镇科委,一般由乡镇长任科委主任,主管科技工作的副乡镇长和
科技助理任副主任。乡镇的农技站、畜牧站、水利站、林业站、农业经济站等站长任委员,实
行委员制。

  1990年末,全区12个市县都配备了科技副市县长。有234个乡镇设了专职或兼职科技助理。
有176个乡镇设了科技副乡镇长。从而形成了地区、市县、乡镇上下贯通的科技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