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科技专利 1985年,全区积极宣传贯彻国家颁布的专利法。10月份经省专利管理局批准,成立了绥化
地区专利事务所,设所长1人,有经国家批准的兼职专利代理人3人。专利事务所成立后,大力
开展专利法宣传,先后举办专利普及培训班 18次,有1 000余人次参加,举办专利技术信息发
布会6次,发布有关专利信息1 000余条,使专利法逐步地得到贯彻落实。
1989年 8月,绥化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绥化地区专利事务所为事业单位,增加了编制和人
员。同年,全区对有关单位的科技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考试,有85人具备了专利工作者的资格,
由地区专利事务所颁发了专利工作者证书。
1990年底,绥化地区专利事务所共代理专利申请38件,其中发明7件,实用新型20 件,外
观设计11件。批准享有专利权的18件。其中有海伦市包装材料实验厂的精密排种装置,第二中
学教师何
厂的打麸机、刷麦机共12件;望奎县种子公司的热风炉、组合可调三角系列犁铧共 2件;明水
糖果联营厂的静电消除器、李成设计的自动开启水龙头;肇州烟花厂的花炮、封口粉、炮竹生
产新工艺;绥棱县李风臣的通风式雾化器;青冈毛皮厂的鹅皮鞣制;安达市于海圣的彩虹塑料;
庆安农牧机械厂的谷物粉碎机;肇源罐头厂的螺旋瓶口开盖机;肇东风华电器厂的一种暖气循
环泵等。
到1990年末,获专利技术实际应用21项。最为突出的有绥化市继电器厂的测力计,庆安农
牧机械厂的谷物粉碎机、明水糖果联营厂的静电消除器、肇东风华机器厂的一种暖气循环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