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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二十一篇 文化

篇下序


  今绥化地区,清末民初,只有大秧歌、剪纸等民间艺术活动。随着放荒拓垦,外地流人人
口激增,相继从关内传人评戏(大口落子)、京戏、魔术、木偶戏、拉洋片等。之后,城镇出现
了剧场、茶馆(说唱评词、大鼓)等文化设施,供流动艺人演出。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同名称
的书店,“通俗教育馆”或“通俗教育讲习所”(内设图书室、馆及阅报室)等。

  伪满时,日伪政权压制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在各县设置了敌伪文化团体宣传和演出
反动的文艺节目。伪满康德 8年(1941年)后,绥化全区境内出现了电影院,放映色情及恐怖等
内容的无声电影。

  东北光复后的1946年至1948年,绥化地区各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文化馆,管理文

  化、教育事业。配合土地改革、解放战争,组织一些业余剧团深入基层演出了《白毛女》、
《血泪仇》、《参军光荣》、《支前模范》等革命文艺节目。传唱歌曲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
新中国》、《翻身道情》、《解放区的天》等。

  1956年,各县文化、教育分开,成立了文化科。1958年后,各人民公社普遍地建立了文化
站。城镇的文化设施也不断增加,各项文化艺术活动比较活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些文化艺术部门被砍掉、合并。文化艺术活动内容和形
式被所谓的“造反文艺”所代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各文化机构及文艺团体得以恢复和壮大,各项文化艺术活动
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和发展。文化艺术、史志编纂、新闻广播、文物保护等工作皆取得了新
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