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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机构

第一章 文化艺术

第一节 行政机构




  一、绥化地区文化局

  1956年,全区文化工作由专署第二办公室负责。1958年,设文化局。1961年,文化、教育
两局合并成立文教局。1965年设文教组,后改文化局,内设秘书、教育、文化等3个科。

  1967年5月,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设政治部文教组。1973年4月,文化、教育分开,设地区
文化局,内设秘书、社会文化、艺术、创评等 4个科。1990年,绥化地区文化局内设秘书、文
化、艺术、文化市场管理等4个科和戏剧创作评论室、群众艺术馆、音像发行站等7个单位,36
人。

  二、市县文化局

  “八·一五”东北解放初,绥化全区各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管理文化、教育事业。1956
年后,各县陆续将文化、教育分开,设文化科。此后,文化、教育几经合分。安达县于1960年
成立文化局,其余11个县,1973年后才相继成立文化局。1990年,全区各市县文化局内设人秘、
专业文化、群众文化、文化市场管理和财会等5个股。人员一般是8至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