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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文化市场管理

第六节 文化市场管理




  1983年 5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由地委宣传部、行署文化局、广播事业局、公安局、邮
电局和工商局等单位组成绥化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2人。
内设宣传组、检查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署文化局,负责日常全区文化市场管理。与此同
时,绥化、海伦、肇东、绥棱等市县也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同年 6、7、8月,青冈、
庆安、望奎、明水、安达、肇州、肇源、兰西等 8市县也相继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办
公室均设在各县文化局。1990年,行署文化局设文化市场管理科,配编 3人。全区有文化市场
管理委员会13个,专兼职346人(专职12人)。

  根据国家和省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净化文化市场的要求,对全区文化市场进行了清查、
整顿和综合治理,保证全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第一次全区共查禁非法书、刊124种、3 382册,
黄色录像带108盒,登记造册后,当众销毁。 现在全区各文化市场已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了
管理,使文化市场管理进入正常的轨道。

   文化市场管理机构表
表21—13



   全区4个年度扫黄收缴销毁非法出版物及黄色录相录音带统计表
表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