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业务指导
第九节 业务指导
1980年前,多数地、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设有专人负责档案业务指导。1981年,地区
档案局内设业务指导科,配1名科长、1名科员,负责全区各县各类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地直机
关文书档案,由地区档案局档案管理科负责指导。1985年 8月,各县档案工作划归政府领导后,
各县档案局内设档案业务指导股或组,负责本县各类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具体方法是:
1、统一标准。 1979年以前,只对社、队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标准,其他档案工作全区没
有统一要求,处于自由状态。从1980年起,地区档案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办
法和规章制度,在一些重大档案问题上,在全区实行了统一的业务指导,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
有章可循、健全发展的轨道。
1980年 4月,制定了《绥化地区地、县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档案接收、保管、
统计、借阅、保卫、保密、销毁等6个方面制度,共23条。
1981年 4月,制定了《绥化地区各级各类档案干部业务考核标准》。按此标准先在绥化县
进行试点,然后,对全区各县档案馆的业务建立和档案干部的工作成果、理论、业务水平,进
行了一次全面考核。
1982年7月,制定了《绥化地区1982年 5项(文书档案、文书案卷类目、档案编研、资料室、
社、队档案)档案业务检查评比办法》和《绥化地区地、县直机关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标准》,
对“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保管期限、案卷排列顺序、案卷类目、案卷质量、全宗划分”等
6个问题制定了全区的统一标准(简称六统一)。
2、突出重点。 地区档案局在业务指导上,把重点放到地区档案馆的业务建设上,地、县
档案馆重点抓地委、行署、县委、县政府两个办公室形成的档案。这样就保证了全区重要核心
档案的齐全完整。
3、推广经验。1978年建立科技档案时,推广了海伦、绥化、肇东、肇州等4县关于建立科
技档案的经验;1979年建立人民公社综合档案室时,推广了海伦县的经验;1980年编制检索工
具时,推广了肇东县“文件字号对照表”和绥化、望奎县编制的“专题文件目录”的经验;在
1981年文书立卷时,推广了绥化县提前1个月完成1980年文书立卷的经验;在1982年3月,试行
《绥化地区地、县直机关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标准》时,推广了肇东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立
卷方法的经验,等等。
4、目标管理。从 1984年开始,全区档案部门普遍实行“目标管理”。采取定任务、定指
标、定质量、定时间和交职交权的办法,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进行严格的业务考
核,增强了职工干部的责任感,提高了工作效率。
5、开展协作组活动。全区12个市县划分为 2个协作组,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地区档
案局派人参加,内容主要是汇报、研究工作,交流经验,专题讨论等。
到1987年,档案业务指导发生了三个转变:从过去主要指导各单位档案员如何立卷,转变
为进行宏观指导,从整体上全面发展 1个市县的档案事业;从过去只抓机关文书档案,转变为
重点抓科技档案和各种专业档案;从过去只注重技术方法的指导,转变为配合专业主管机关,
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规章制度、总结推广经验,从而使档案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得到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