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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公共卫生

第五节 公共卫生




  一、食品卫生

  食品卫生监测 建国初期,各县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卫生科负责,县卫生院具体负责
检查。1956年,各县相继建立了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工作由防疫站具体负责,对食品卫生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禁止出售腐烂变质食品,宣传和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959年,国家
卫生部、外贸部、商业部联合颁发了《肉制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卫生部、商业部又颁发了
《关于加强食品行业卫生工作的联合通知》及《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 “五四”制》。
全区各县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颁发的法规、条令,实行了食品卫生“五四”制。各县还相继开
展了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体检工作。1960年,绥化、海伦、明水、兰西4个县共检查了2 040人,
查出结核病患者71人,肝炎病患者 32人,皮肤病患者172人。对查出的病人调离饮食服务行业,
进行妥善治疗和安排。

  1960年至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全区各地生产代食品,各县都建立了食品化验室,健
全了检验制度。专署卫生局还为各县训练了 31名代食品生产技术师资,各县逐级培训,1 815
名代食品检验员,加强了代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

  1973年,地区卫生防疫站对12个县的肉及肉制品和冷饮食品的卫生状况、“五四”制的具
体落实措施、“四防”(防腐、防蝇、防鼠、防尘)设备和利用情况、推广余热消毒、冷藏、流
水洗手及工具售货等情况进行了联合大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全区食品卫生工作。1975年,各县
根据绥化地区卫生防疫站(1975)第15号文件精神,重点抓了食品卫生监督、食品卫生管理、食
品行业人员体检工作。1979年 8月,国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各县
相继对各食品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查,对卫生合格者发放了《卫生许可证》,卫生不合格者不
准营业,限期整改。凡是新建、扩建或改建的食品企业,在开业前必须经县食品卫生监测部门
审查验收,合格后发给《卫生许可证》方可开业。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后,全区的食品卫生工作开始走上法制
轨道,重点加强了监督队伍建设和企业治本建设。各县相继成立了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或在卫
生防疫站内设了食品卫生科,负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以餐具消毒、食品索证、食品加工企业
整顿和食品卫生网络化管理为重点,提高了各类食品达标率,降低了食物中毒发病率,狠抓了
冷饮业的改建和产品监测。到1982年末统计,全区 269家冷饮厂,已改建62家,占23%;产品
实行包装出厂的有90家,占33.5%;已建冷库28家,占 10.4%;建立化验室的有5家,冷饮达
标率平均为 61.2%。全区4 367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建立了档案。并对16 708名从业人员
进行了体检,查出不适宜作饮食服务的人员574人,其中287人调离了工作。

  1984年,地区成立了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各市县人民政府任命食品卫生监督员81人,全区
共建立了冷饮监测中心108家,培训冷饮检验人员188名,餐具消毒员 510人。全区已有97%的
食品企业,健全了卫生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1 150人。1987年7月,地
区卫生防疫站在安达市召开了全区食品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了安达市、海伦县抓卫生治
本建设的经验。到年末统计,全区已有82.26%的饮食企业,75.03%的冷饮企业达到了改建标
准,名列全省前列。全区共监测15个品种3 242个样品,合格件数2 748件,总合格率为84.76%。
地区还统一抽调了20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对 12个县的1 020个食品企业,进行了检查。依据食
品卫生法处以停业改进的113家,罚款 473家,吊销卫生许可证5家。还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
检查,全区共检查36581人,体检率达95.88%。1989年 6月,全区再次进行了食品卫生大检查,
共检查饮食业、加工业、副食店等单位 1 230家,对不合格者都分别进行了处理。按照省食品
卫生监督检验所(1988)16号文件精神,地区卫生防疫站对全区乡镇以上饮料厂进行了整顿验收,
采取合格一家验收一家,验收一家发证一家的办法,共整顿、审查、发证80余家。同时加强了
食品卫生示范县建设。肇东市的食品卫生工作已达到了国家卫生部规定的14项指标,通过了国
家卫生部的
审查验收。

  1990年,全区共监测各类食品4 723件,合格4 359件,综合达标率92.2%。同时对全区352
个食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了审查,严把审查验收关。对34 016名食品从业人员进
行了体检,体检率达98.9%,查出了不适合从事食品行业人员356人,全部调离了工作。

  食物中毒 解放后,全区每年都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五、六十年代,食物中毒发病人数
年均超过2000例,主要是食用病死的牲畜肉、臭米面、变质的肉类食品引起的。

  1956年冬,绥棱县后头乡十五井村病死了一头 300多斤重的母猪,翌年春天竟然扒皮食用,
中毒74人,死亡 2人。1961年6月25日,海伦县国营二食堂冷食部、因凉盘菜内含砷,使127名
食用者中毒,死亡4人。1962年,安达县萨尔图区有1 007人因吃变质的熟猪肉而中毒。1963年
8月,海伦县海兴公社育民大队许开河屯社员因吃病马肉使150多人中毒,6人死亡。1978年6月
4日,肇州县乐业公社保安大队118人吃了病死马肉,其中40人沙门氏菌中毒,9人死亡。自1975
年至1989年,全区共发生食物中毒事件245 起,中毒人数10 657人,死亡14人。

  1962年,地区专员公署下发了《关于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1977年 7月,
地区革命委员会下发了33号文件(《批转绥化地区卫生局关于全区目前食物中毒情况的报告》)。
1981年,地区行署批转了地区卫生防疫站《关于防止食物中毒的意见》,要求全区各地要加强
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卫生部门的积极性,把住病从口入关,减少或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特别是贯彻《食品卫生法》以来,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
严格执行了畜禽肉检疫政策,取缔了无证商贩,销毁发现的掺杂使假食品,使全区食物中毒事
件明显下降。到1989年,全区食物中毒发病率已由1977年的 44.08/10万下降到0.13/10万,
低于省规定的指标。

  二、学校卫生

  建国初期,学校卫生由各县卫生院负责。1956年后,由各县卫生防疫站负责,主要是对学
生进行身体营养程度检查和开展沙眼预防工作。60年代,各县重点中学都配备了兼职校医,在
县卫生防疫站指导下,开展学生身体检查、防治沙眼、治疗小病小伤,注意饮水卫生工作。70
年代到80年代,全区认真贯彻《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暂行规定》,各县卫生防疫站先后配备
了学校卫生专业人员,中学及重点小学都设立了校卫生室,配备了专、兼职保健教师,建立了
学生健康档案。各市县先后举办了保健教师培训班87次,培训保健教师18 727人次,使他们初
步掌握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青春发育期知识和学校卫生保健知识,促进了学校卫生工作
的开展。

  为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各县多次开展了学生体检工作。1951年,明水县首先开展了此项工
作,先后对第一完小、第二完小的 2 309名学生,进行了健康普查,查出沙眼患病率为48%。
同年,绥棱县对城镇中学350名学生进行身体检查,查出沙眼患病率为 70%;淋巴系统患病率
为1.71%;消化系统患病率为10%;全面健康学生仅占18.29%。

  1968年 6月至11月,肇州县卫生防疫站先后对肇州镇一、二、三小学和一、二中学的学生,
进行视力检查,共检查2 415人,视力不到1.0的有355人。

  1978年,省卫生防疫站、地区卫生防疫站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绥化县8所中、小学的6 172
名学生进行了视力普查和教室采光情况调查。在 2 738名中学生中,视力不良的学生为134人,
不良率为4.89%。在3 434名小学生中,视力不良的学生为270人,不良率7.86%。中、小学教
室采光系数为1:9。

  1979年,地区卫生防疫站和绥化县卫生防疫站一起对绥化县一曼小学 1 167名学生进行了
普查,查出沙眼病患者436人,患病率为37.36%;脊柱弯曲者313人,患病率为26.82%;龋齿
病患者543人,患病率为46.53%。

  1980年至1983年,全区各县普遍开展了学生视力普查工作,共检查中、小学生545 315人。
普查结果表明:学生近视眼患病率,城镇中学生为27.1%, 小学生为14.6%; 农村中学生为
14.34%,小学生为 6.42%。城镇高于农村,重点学校高于非重点学校,同一学校中,重点班
高于非重点班。同时,各县还对中、小学生进行了生长发育情况调查。从形态、智能、素质等
23项指标的测定结果看出,城镇学生分别高于农村学生。农村学生身体发育各项指标变动年龄,
晚于城镇学生1至2年。农村学生与城镇学生发育水平和体型发育也有所不同。

  1984年,根据省卫生防疫站关于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和学校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制度的
通知》精神,各县卫生防疫站都建立了《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填写了《学校卫生基本情况统
计表和学生常见疾病统计表》。

  1987年,地区卫生防疫站,制定了全区中小学生健康监测实施方案,落实了监测任务,确
定了4个健康监测县,对中小学生健康情况进行监测。

  1990年,全区对80 014名小学生,投服了驱蛔药,排虫3 944人,排虫率为 4.93%。中小
学生龋齿检查161 358人,患病率16.11%。中小学生沙眼检查159 643人,患病率7%。对 4个
市县2 613名中小学生进行了健康体检,发育良好者占15.67%,发育不良者占 15.87%,贫血
率为8.57%,口腔卫生不良率为20.83%,近视率为7.56%。

  在防治上,1957年,各县推广了哈尔滨医科大学石增荣博士在兰西县的防盲防沙的经验,
组织巡回医疗队深入各学校指导防沙工作,推行“海漂硝加黄连水”防治沙眼。

  70年代,各县着重抓了近视眼防治工作。本着“抓早、抓小、抓轻”的原则,注意减轻学
生的学习负担,定期串换座位,坚持做眼部保健操。

  1980年,各学校实行了脊柱弯曲矫正和矫正近视眼云雾法、砂粒压穴法,对沙眼病人实行
氯霉素治疗,均收到了一定效果。肇州县对 145只近视眼分别采取了云雾法、砂粒压穴法进行
矫治。用云雾法矫治后,平均视力由原来的0.31增进到0.73。用砂粒压穴法矫治后,平均视力
由原来的0.63增进到1.36。

  1983年,海伦县卫生防疫站为县内2所小学430名患沙眼的学生,进行了3个月的药物治疗,
治愈好转率达 72.34%。同年,地区卫生防疫站同绥化县体委、教育局、卫生防疫站协作,对
绥化县 4400名7至14岁中、小学生进行了15项体质的调查研究。对学校课桌高度及方位差别进
行了探讨,摸索出了一些改进办法。

  1987年,各县对患有视力减退、沙眼、龋齿、蛔虫四种常见病的中、小学生进行了矫治,
全区矫治了14 645名中、小学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放射卫生

  为保障从事放射线医务工作人员的健康,1976年地区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用 X线防
护工作的通知》。自1977年开始,各县开展了医用X线卫生防护工作。首先在海伦县搞试点,
并召开了绥化地区医用X线防护经验交流会。1978年,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用诊断X线卫
生防护规定》精神,全区各县对204名X线技术人员进行体检,并对放射单位和房屋面积、防护
墙、X光机附加设备及输出量进行测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进。

  1980年,根据行署卫生局、劳动局和人事局的联合通知精神,成立了地区医务劳动鉴定委
员会。1981年,该委员会对放射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区有51%的医用X线机安装了“
限、集、屏”防护装置。对放射线行业人员按国家规定,每年除法定节假日外,还安排假日21
天,并发给油、蛋类营养食品。到1990年统计,全区医疗单位共有X线机230 台,设防护措施
的为209台,防护率为90.86%,合格率为97%。

  另外,根据全国统一要求,为了解全区 r照射本底辐射水平、地理分布特点、不同建筑物
内照射水平与建筑材料之间的关系,不同道路之间 r辐射水平的差别以及道路建筑对本底水平
的影响,1983年6月至8月,按照《黑龙江省环境电离水平及其对居民所照射剂量调查实施方案》
的要求,进行了地表r辐射照射量率的调查。在12个市县194个公社设933个测量点,获得7 450
个数据,送水样28份,土样28份,食品样11份。1984年10月,在庆安县召开了全区,辐射调查
总结会,望奎、海伦、庆安、肇东、明水5市县荣获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