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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药品检验所

第三章 医药

第一节 药品检验所




  一、绥化地区药品检验所

  绥化地区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77年,当时有工作人员 4人,为科级单位,隶属于地区卫生
局。负责全区各制药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院制剂室的药品质量监测及药政管理工作。

  1979年至1981年,省卫生厅连续3年拨给地区药品检验所装备经费9万元,先后购买了分析
天平、酸度计、电冰箱、旋光仪等仪器设备,开展了一般性药品检验工作,设有药化室、检验
室、中药室及办公室。1982年,增设了技术管理室和生物测验室,开展了细菌卫生标本检验、
抗菌素效价测定项目。

  1990年,地区药品检验所共设有中药、药化、生测、技管、监督及办公室 6个科室,有工
作人员3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人。开展的主要检验项目有无菌检验、微生物检验、抗生素
效价测定、热源试验、安全试验、中药材及中成药的鉴别、杂质检查和含量测定及酸碱度、重
金属、砷盐、澄明度、崩解度、熔点、沸程、比重、粘度测定等。

  二、市县药品检验所

  建国前,绥化地区境内各县均无药品检验及管理机构。建国后,各县卫生局(科)内都设有
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检验及药政管理工作。

  1979年,绥化、海伦、肇东和明水县,首先成立了药品检验所。1982年,12个市县均成立
了药品检验所,在行政上隶属于市县卫生局领导,在业务上受省、地药品检验所指导,具体负
责本市县的药政及药品检验工作。

  1990年,全区各市县药品检验所有工作人员126人,其中专业干部98人。一般都设有中药
室、药化室和生测室,开展仪器分析、物理检查及热源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