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妇幼保健机构
第四章 卫生保健
第一节 妇幼保健机构
一、绥化地区妇幼保健所
1989年 8月12日,经绥化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绥化地区妇幼保健所,隶属行署卫
生局领导,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8人,与行署卫生局妇幼保健科合署办公。
二、市县妇幼保健站(院)
1952年,在省卫生厅的帮助下,肇东县在全区第一个成立了妇幼保健站。1953年前后,庆
安、安达、明水、海伦等县也相继成立了妇幼保健站。到1956年,全区12个市县的妇幼保健站
建齐。1967年,各县妇幼保健站陆续合并到县人民医院,医院内设妇幼保健科(室)。1973年,
各县又相继恢复了妇幼保健站(院)。1990年,全区共有市县妇幼保健站(院)12个。其中绥化、
海伦、肇东、安达4个市设妇幼保健院,其余8个县设妇幼保健站。
各县妇幼保健站初建时,规模都比较小,设备较差,技术力量薄弱,主要任务是接产、推
广新法接生,培训接生人员。1973年各县妇幼保健站(院)重新组建后,都增添了医疗设备,增
设了科室,加强了技术力量。到1990年,各市县妇幼保健站(院)一般都设有妇科门诊、儿科门
诊、计划生育咨询室、婚姻咨询检查诊室、妇女保健科、幼儿保健科、产科病房、待产室、分
娩室、婴儿室及儿科病房。床位由建站初期的58张增加到170张。共有工作人员660人,其中卫
生技术人员 365人。各市县妇幼保健站(院)现已成为各市县妇幼保健、妇女病普查普治、新法
接生和科学接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中心。
三、妇幼保健组
建国初期,农村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分别由区、村卫生所或联合诊所医生配合区、村妇女
主任共同负责。1958年,各公社卫生院内相继配备了专兼职妇幼保健医,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由
公社妇女主任与保健医生共同负责。1980年,全区公社卫生院,相继成立了妇幼保健组,配备
了妇幼保健干部和专职妇幼保健医。各大队卫生所配备了女乡村医生或助产员,形成了县、乡、
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全区妇幼保健组织机构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