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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幼儿保健

第三节 幼儿保健




  一、托幼卫生

  1956年,各县妇幼保健站(院)会同县妇联、教育科在城乡托儿所、幼儿园开展了托幼卫生
工作。全区各托幼组织,普遍建立了“三浴”(水浴、空气浴、日光浴)、“四一” (一人、一
巾、一盆、一杯)、清洁卫生、健康检查、预防接种、体育锻炼、膳食管理等卫生保健制度。

  1964年,各县妇幼保健站(院)相继开始对城镇托儿所、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各地通
过集中、分散及参观等办法对保育人员进行培训,使保育人员掌握了一般的科学育儿知识及儿
童一般常见病的防治方法。

  1980年,各县相继开展了对托儿所保育员的体检工作,对健康者发给合格证,对患有肝炎、
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者调换了工作。1981年,各县进一步加强了幼儿保健工作。全区办起了示
范性托儿所29处,有20%的学龄前儿童实行了系统保健。部分托儿所、幼儿园还设了保健室,
配备了专、兼职儿童保健医,对儿童进行定期体验。到1984年,全区托幼组织共配备专、兼职
保健医735人。根据省妇幼处的要求,各市县妇幼保健站(院)于1985 年先后开设了儿童保健咨
询门诊。开展了科学育儿知识、定期体检、观察婴幼儿生长发育等幼儿卫生保健项目。各市县
托幼组织,还开展了以儿童基本动作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活动,制定了“三检” (定期体检、晨
检、发现疾病及时检)、“四勤”(勤洗头、洗澡、理发、剪指甲)、“一消毒”(室内、活动场
所消毒)的制度,培养了儿童从小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二、儿童疾病防治

  建国后,全区普遍开展了儿童疾病普查普治工作。60年代,以防治小儿佝偻病和小儿营养
不良为主。70年代以来,以防治小儿佝偻病、营养不良、沙眼、龋齿、肝炎、蛔虫、心脏病等
7种疾病为主。普查对象主要是0至 7岁儿童,对他们进行了系统管理。凡查出的患病儿童都登
记造册,建立防治卡。到1982年,全区儿童建卡管理率达19.7%,其中海伦、绥化、绥棱、望
奎、安达县已达40%。1989年,全区儿童建卡管理人数已达455 839人,建卡管理率为74.06%。
1989年,全区共普查0至7岁儿童376 658人,普查率为 61.2%。查出患病总人数126260人。其
中佝偻病43 441人,患病率为30.35%;营养性贫血35 754人,患病率为14.42%;龋齿病47 065
人,患病率为14.O7%。

   0至7岁儿童健康普查情况表
表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