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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二十三篇 体育

篇下序


  绥化地区各市县自清朝末期就有民间自发性的体育活动。民国初期,各县的官办学校开设
了体育课,先后开展了体操、球类及田径等近代体育运动项目,并开始举办学校体育运动会。
伪满时期,各县体育设施及运动项目较清末、民国年间有所增加,先后召开了全县性的体育运
动大会。但参加者仅局限于学校师生及政府的官吏、职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体育事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4个阶段。

  1949年至1957年,全区体育事业处于起步、稳步前进阶段。

  这一时期,根据国家提出的“改造旧体育,建立新体育”、“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
质”的体育工作方针,各县先后建立了体育领导机构,增加了体育设施和运动项目,广泛地开
展了群众性体育运动。1951年后,在全民中掀起了做广播操的热潮。1955年,全区各中小学普
遍推行了《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并广泛地开展了体育竞赛活动。各县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县
性的,有上万观众和上千名运动员参加的体育运动大会。

  1958年至1965年,全区体育事业处于波浪式发展时期。

  1958年“大跃进”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全区体育工作出现了盲目追求高指标
的浮夸风和形式主义的问题。只求轰轰烈烈,不讲实际效果;只单纯的抓体育,不顾当时经济
条件,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使全区体育工作出现了低潮。

  1963年,全区体育事业得以恢复发展,加强了体育场馆建设。全区各城镇多数机关、企事
业、学校及农村公社有了篮球场地,并经常开展活动。从此,各项运动成绩有了很大提高。

  “文化大革命”时期,军事训练代替了体育运动,全区体育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体育事业进入兴盛时期。

  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发展。1985年以来,全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
知》和国家体委颁发的《全国体育先进县标准》以及黑龙江省政府制定的“一三五七”规划①
的要求,地委、 行署提出了在本世纪末把绥化地区建成体育先进地区的战略任务, 并制定了
《绥化地区“七五”期间体育发展规划》,在全区开展了争创体育先进县活动。1986年12月,
肇东市和安达市被评为首批全国体育先进市。1987年,绥化地区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
地区。1988年,望奎、海伦、绥化 3市县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市县。省政府通令嘉奖了绥化地
区行署。1990年,肇源县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县。肇东市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县标兵。省体委
授予绥化地区体委为完成“一三五七”规划三年明显改观任务的先进体委。国家体委通报表扬
绥化地区为全国15个体育先进地市之一。 

  1990年末,绥化地区共有全国体育先进市县6个、全省体育先进市县2个(青冈县和庆安县)、
全国田径之乡1个(肇东市)、全省田径之乡1个(绥化市)。全区参加体育活动人数已达214万人,
占全区总人口的37%,实现了地委、行署提出的“争上游、创一流”的目标。全区城乡各中小
学已普遍地推行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共有66.3万名中小学生通过了各级标准,达标率为
84.2%。全区中小学上冰人数已达72万人,有6个市县及4所中小学被评为全省百万青少年上冰
雪活动先进县和先进校。

  全区业余训练体制经过调整、整顿,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了地区业余体校、市县业余体
校和体育基点校、运动队层层衔接的训练网络和梯形结构;累计向上级体校及省体工队输送运
动员707人;有4所中小学和2所业余体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体育训练先进学校。

  体育事业经费不断增加,体育设施日趋完善。1990年,多数市县的体育经费已增加到10万
元以上。全区自1980年至1990年用于体育场馆建设的资金已达1 160余万元,建成县级400米标
准半圆式田径场12块、体育馆5个、训练房17个、速滑场12块、足球场7个、篮球场17个、排球
场13个、门球场11个、旱冰场4个。

  各项运动成绩不断提高,基本刷新了1979年前地区的各项纪录;1979年以来,绥化地区在
国际比赛上共获金牌11块;在全国比赛上共获金牌43.5块,并多次打破全国纪录。冰坛新秀杨
春媛自1989年到1990年连续2年保持着青少年女子500米速滑全国纪录;在全省赛会上,绥化地
区共获金牌415块,并多次打破各项省纪录;1990年,绥化地区尚有47人次保持着44项省纪录;
绥化地区的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已同步进入全省体育先进行列。

 注:①“一三五七”规划是全省体育工作规划,即:一年总动员、三年明显改观、五年重
点突破、七年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