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喜事新办
第四章 社会新风
第一节 喜事新办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后,废除了旧的婚姻制度,实行了自由恋爱、
婚姻自主的婚姻制度。提倡订婚不要财礼,结婚不大操大办。自1980年以来,全区各地每年都
有大批青年举行新颖别致的集体婚礼和旅行结婚。
1981年12月26日共青团明水县委员会和明水县妇女联合会,联合举办了全县第一次集体婚
礼。参加者有城乡男女青年86对,团县委、县妇联给新婚夫妇赠送了纪念品,县委领导致了贺
词。
1985年海伦县海南乡新发村农民周长生,结婚时分文财礼没花,其岳父还送给女儿4个母
猪仔和两只种兔作为新嫁妆,被村里传为佳话。
1989年4月30日,团地委为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文明新风,为来自绥化市、驻绥省直、地直
部分单位的6对青年男女,举行了隆重、文明、节俭、热闹的集体婚礼。地、市领导向新郎、
新娘赠送了纪念品,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祝词。
1986年到1990年,全区有2050名青年做了订婚不要财礼,结婚不大操大办。破旧俗,树
新风的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