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慈善会
第三节 慈善会
慈善会,有的称崇德慈善会,有的称博济慈善会,后来也有的改为佛教会。于民国年间传
人本区境内望奎、海伦、绥棱、绥化、肇源、肇州等县,30年代为最兴盛。它是儒教、佛教、
道教三者合一的“劝人行善”的组织。置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长1人,设总务、庶务、
事业、救济、经理等股,各股设有正副主任及理事长若干人,有的县农村区乡设分会。慈善会
信儒教,供孔圣,宣扬要普渡众生,不能独善其身。以修建庙宇、树碑立匾、修桥补路、扶贫
救苦、办义学等为名到处募化钱粮,俗称“化布施”、“募化十方”。民国5年(1916年)望奎
县慈善会成立当时,就收容贫苦无家可归的老年人30余名,民国9年(1920年)收容贫苦子弟80
余人人义学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和《论语》等。大同元年(1932年)肇源慈善会设“粥
锅”3个多月,账济因洪水受灾的民众等。各地慈善会活动不尽相同,但都有侵吞私饱之事,
人们称慈善会的职业者们是“依佛穿衣、赖佛吃饭”。肇源县万兴卢的卢氏兄弟8人,其中有7
人与家中老幼常年从事“慈善”活动,用募得之金钱购买土地150余垧,后来成为雇长工盘剥
农民群众的地主。慈善会于每年农历七月十五日举行孟兰盆会,会期三、五天不等,每会都有
进香“超罚师”、“诵往生咒”以超度亡魂。皈依者要在佛前“跪经”以表虔诚。1945年东北
解放后,全区各地的慈善会相继自行消亡,有的改为孤儿院,有的改为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