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渔业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境内有嫩江和音河、阿伦河、二沟河三大河流。大小泡沼40余处,自
然水域总面积10万余亩,水产资源丰富,发展渔业生产条件优越。自然捕捞历史悠久,早在清
代居住在这里的少数民族就以渔猎为主,常年进行原始捕鱼活动。乾隆年间,汉人从内地迁移
到嫩江流域,各兄弟民族之间广泛交流捕鱼技术,逐步有了先进捕鱼工具,促进了渔业生产的
发展,并从自食逐步转向商品生产。
解放初期,是这个地区鱼类繁育发展的盛产期。那时完全以靠自然繁殖、自然捕捞,由于
当时水产品资源丰富、城乡人口少、销量校各乡村捕捞来的鱼往往积压成堆,吃不完、也卖不
出。进入60年代,随着工业的发展,城乡人口不断增加,鱼的销量大,缺乏统一管理,捕捞过
度,加之城市工业废水大量流入江河,污染严重,使鱼类资源遭到破坏,捕捞量下降,出现了
城乡人民吃鱼难的问题。从1977年开始捕养结合,转向以人工养鱼为主,实行国营、集体、个
体并举的渔业生产方针,截至1990年末区境内有国营渔场3处(北湖渔尝重机厂渔尝军马场渔场)。
个体承包养鱼户发展到59户,养鱼水面积达到5 000亩、年产鱼量500余吨,使全区的渔业生产
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城乡市场上也出现了常年有鱼吃的新局面。
一、水域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境内自然水域辽阔,除嫩江外,还有音河、阿伦河、二沟河三个大河流,
大小湖泊泡沼40余处,其中坑塘30余处,自然水域总面积共10万亩,其中可养鱼水面4万亩,
占总水面的20%,另外,还有适合建池养鱼的低洼盐碱废弃地1万亩,到1990年底,已利用养
鱼水面5 016亩,池塘(含鱼种池)1 549亩。
嫩江 上游自莽格吐与甘南县交界的猪肚子湾起,流经莽格吐、卧牛吐、雅尔塞、梅里斯
四个乡(镇),到富拉尔基交界的全和台止,境内流长116公里,流域面积10万亩,两岸植被属
草原型和草甸型,土质为黑钙土、草甸土和沙土、雅尔塞、卧牛吐、莽格吐江段为多瓣型,支
流较多、沙砾底质。下游江段沙泥底质,水流较急,涨水期两岸沼泽地一望无边,洪泛区形成
的一处处河网状江心岛,是鱼类生长繁衍的良好场所。区内所辖江段,江面平均宽度’700余
米,水深2~4米,涨水期水质混浊,透明度25厘米,枯水期水质较清澈、透明度120厘米,PH
值7.2,生化需氧量1.67~4.37毫克/升,有机物耗氧量7.4~15.92毫克/升。
解放前至建国初期,嫩江水域环境良好,鱼类繁育茂盛。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工业
排放废水,居民生活水域经常发生死鱼现象,使一些稀有珍贵品种绝迹。自1958年在市区每天
往嫩江里排放污水达10多万吨,造成所辖江段死鱼达20多种,到1985年,27年中有21年发生死
鱼现象,至1990年,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已不见死鱼。
音河 上游自卧牛吐乡西北端与甘南县交界的拉马房子起,流向东南到雅尔塞镇音钦村后
汇入嫩江,境内流长40公里,河面平均宽度50米,水深1~2米,流域面积3 000亩。
阿伦河 上游自卧牛吐乡的新村起与甘南县交界,向东南流至额尔门沁村后汇入嫩江,境
内流长28公里,河面平均宽度50米,水深1~2米,流域面积2 100亩。
二沟河 自甘南县流入哈力乡,经北湖渔场汇入嫩江,境内流长38公里,河面平均宽度50
米,流域面积3 000亩。
一江三河沿岸植被多为草原,地势平坦、土质肥沃、河道曲折,每到繁殖季节,鱼类便由
嫩江溯河而上,寻觅河滩洪泛区水草茂盛的地方进行产孵繁育,秋季便随着水位、气温的下降,
顺河而下,归入江河越冬。因而这些河流蕴藏量丰富。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境内的音河、阿伦河、
二沟河的自然鱼产量约占全市自然鱼产量的74%。
本区主要江河水域简况一览表
二、鱼类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境内野生鱼类资源十分丰富,以嫩江水系鱼类为主体,共有12科、46种,
其中鲤科鱼类29种,占鱼类总数的63%。其它鱼类11科,17种,占鱼类总数的37%。
嫩江主体水域鱼类区系共有11科、43种,其中鲤科27种;鳅科鱼2种,鲶科鱼2种,鲍科鱼
2种,鳕科鱼1种,鳢科鱼1种,鲣科鱼1种,狗科鱼1种,鲑科鱼3种,雷氏七鳃鳗科鱼2种。在
这些鱼类中,有俗称“三花”、“五罗”的鳌花、鳊花、棒花、雅罗、哲罗、法罗等优质鱼,
在中外享有盛名,其中鳌花鱼早在民国时期就被列为国家贡品。
1964年,莽格吐乡渔业队,在嫩江上游捕捞300多斤大鳌花鱼,用汽船运到市里,经有关
部门用飞机转送给朝鲜人民共和国主席金日成。
嫩江支流水域鱼类区系共7科,其中:鲤科鱼8种,鲶科鱼2种;鲑科鱼2种;鳅科鱼2种,
鳢科鱼2种,这些鱼类大部分分布在音河、阿伦河、二沟河等。
池塘养殖的鱼类主要有鲤鱼、草鱼、鲢鱼、鳙鱼,这些鱼类大多是水花从南方空运(或铁
路)运到本地。然后经过二十多天的饲养,养成夏花,再养到秋季,成为秋片入越冬池越冬,
到第二年春天再分塘饲养,一般都可长到1斤以上的商品鱼,现在约占总产量的50%。
本区嫩江及主要河流鱼类区系分布表(一)
本区嫩江及主要河流鱼类区系分布表(二)
三、自然捕捞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自然捕捞历史悠久。早期,居住在嫩江岸边的少数民族(主要是达斡尔
族、鄂温克族)就过着原始渔猎生活,渔猎成为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捕鱼工具较原始,
主要有竿钩、锊钩、鱼叉、鱼罩敖花囤、竹制花篮、箔旋网等。现在冬季大拉网就是由前人凿
冰捕鱼的方法沿袭而来。乾隆年间,汉人从内地大量迁移到嫩江流域。各兄弟民族之间的捕鱼
活动和技术广泛交流,有了较先进的捕鱼工具。到光绪年间,已有丝挂子、大小拉网、铁脚子
网、扒网等中小型网具,原始渔具仍沿用。清朝时期,人们捕鱼主要是自捕自食。那时由于城
乡人口稀少,鱼类资源丰富,捕来的鱼吃不了,人们便在每年5、6月间剩下的鱼剖膛洗净,挂
在屋沿下晾晒成鱼胚子,以备终年食用。
民国时期,嫩江两岸有了一些固定网窝子,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大部分都属于流动性捕捞网
点,哪里有鱼就到哪里去捕,场随鱼变,网随船走,捕鱼季节分为明水期(4月中旬到9月底)和
封冰期(也叫打冬网时期,11月初到翌年1月中旬)两大汛期。明水期普遍使用各种网具。打冬
网时,主要使用大小扎鱼梁子。拉网、铁脚子网等。冬季可在江叉子扎鱼梁子。到打鱼季节,
渔民们有的是一家一户出船下网,单独作业,有的是同族或亲朋好友合股经营,有网有船者为
股东,无船无网者出劳动力,当小股子。在分工上有“把头”、“伙计”之分。收获按股分红。
他们中有的常年累月住在网房子,以捕鱼为主,有的利用农闲出去捕鱼搞副业,或自捕自食。
民国时期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都是以个体自由捕捞为主,从1956年后,相
继在大八旗哈、莽格吐、卧牛吐等成立了渔业生产队和沿江渔业生产合作社。共有大拉网1趟、
小拉网5趟、待获网3趟、铁脚子7趟、旋网11趟、挂子13片、滚钩20船、钝钩10船、渔船80只、
捕鱼人数200人,年捕捞量70万斤。1958年,所有渔业社队的船只、网具统统入社归集体所有、
个人成为集体劳动者,1960年,农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粮食减产,在困难时期,广大人民群
众大搞以鱼代粮,开展全民捕鱼也促进了渔业生产的发展。1961年,北湖渔场插迷魂阵捕鱼23
万公斤,超过当年生产计划10万公斤的1.3倍,创造人均捕鱼1.15万公斤的最高纪录,比当时
国家规定淡水捕捞渔业人均捕鱼3 000公斤的指标高2.8倍。1977年10月,嫩水农场渔业队用拉
网一次捕鱼1.2万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些渔业队解散,船只,网具承包给
个人。由于嫩江污染严重,鱼源贫乏,无鱼可捕,除几处鱼梁子可捕少量小鱼外,其它的都闲
置起来。原来吃供应粮靠打鱼为主的渔民纷纷改行,捕捞人员减少,捕捞产量下降,1990年捕
捞产量为500吨。
1977~1990年梅里斯区渔业捕捞一览表
四、人工养殖
本区水产养殖业始于1977年,养鱼水面4 000亩。雅尔塞渔场1000亩,梅里斯渔场1000亩,
化木泡子2 000亩,当年6月往自然水面投放春片鱼种1000斤。当年国家投资60万元(其中雅尔
塞渔场30万元,梅里斯渔场30万元),动员各方面力量修筑堤坝,改造自然水面,1983年,化
木泡子承包给个体养鱼户。1985年,雅尔塞镇哈拉渔场在原雅尔塞渔场的基础上,投资60万元,
修精养塘640亩。1987年全区又建池塘200亩。
1988年,重新成立水产局后,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养鱼生产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年,
市下达梅里斯区农村养鱼基本建设指标600亩,经努力落实1 732亩,但由于受到特大洪水影响,
部分工程无法进行,只完成644亩,其中小水面改造150亩,精养塘494亩,经市财政、市水产
处验收合格的精养塘494亩。同时,举办养鱼技术培训班,把农村养鱼员普遍培训一次,实行
科学养鱼,如哈拉渔场投产,500亩鱼池,其中成鱼池200亩,平均亩产450公斤,鱼种池300亩,
平均亩产534公斤,总支出30.8万元,总收入52.8万元,上缴村承包费4.1万元,盈利17.9万元。
另外,这个渔场还完成丰收计划212亩,其中千斤塘95亩,平均亩产1 044斤,取得了较好的产
量和经济效益。至此,全区养鱼都实行科学饲养,放养品种合理搭配。放养品种结构有三种类
型:一是以“肥水鱼”为主体的类型,其搭配比例是鲢鱼占40~50%,鳙鱼占10~20%,草鱼
占5~10%,鲤鱼占30~50%。二是以“肥水鱼”和“吃食鱼”并重的类型,其搭配比例是鲢
鱼占30~40%,鳙鱼占10~20%,鲤鱼占30~45%,草鱼占5~10%。三是以“吃食”为主体
的类型,其搭配比例是鲤鱼占45~50%,草鱼占5~10%,鲢鱼占30%,鳙鱼占10%。在饲养
管理上,鱼苗在乌仔阶段主要泼撤豆浆,当夏花入池后继续投喂豆浆15天左右,并结合投喂豆
饼糊及细软饵料。鱼种长到1.5寸以后,精粗饲料结合投喂。7、8月份以投喂玉米面、葵花饼、
脐子饼、豆饼、糠麸等饲料为主,每天坚持四定(定位、定时、定量、定质)投饵料,进行精心
饲养。养殖类型有池塘精养,池塘修整后,实行精养,根据水质情况合理搭配品种和调整放养
密度。根据养殖种类,利用人工饲养和肥料强化饲养,春放秋捕,当年养成商品鱼。中小水面
半精养:比精养池塘面积大,小于1000亩。根据水质情况进行品种搭配放养。适当投喂部分人
工饲料,一般春放秋捕,能越冬的水面也可轮捕轮放,捕大留校泡沼养鱼:水浅,淤泥厚,腐
殖质多,水质较肥。捕净杂鱼,特别是凶猛的狗鱼、鲶鱼、黑鱼捞净,再放入鲢、鳙鱼等速生
鱼种,春放秋捕,当年受益,能越冬的水面也可以轮捕轮放。
1989年,新开发鱼池九处,验收合格五处,共320亩,虽然连续两年遭到水灾,但群众养
鱼积极性仍然很高。如:卧牛吐镇西卧村崔富,当年建精养塘127亩,当年投产,当年出效益,
在梅里斯区还是首创。雅尔塞沿江村养鱼户沃志勇,自力更生建鱼池400亩。1988年建成验收
合格41亩,第二年又建完100亩。他走综合开发的道路,不仅建鱼场,还建鸡场,养鸡3000只,
为养鱼生产准备了充足的肥料。雅尔塞哈拉渔场已初具规模,固定资产近90万元,年年产量较
高,效益较好,场长吴振祥被评为全市的养鱼大王。当年10月中旬,区五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区
水产局、农委、财政、银行的领导及重点养鱼户到昂昂溪区水师营乡参观学习、进一步推动了
全区养渔业的发展。全区养鱼户已达59户,养鱼水面达5 005亩,水产品产量达60万公斤。
1990年,全区养殖面积达5 200亩,鱼苗投产面积529亩,产越冬秋片17.4万斤,养鱼4671
亩,放养春片5 000万尾,养殖产量250.75万公斤。
1977~1990年本区水产养殖面积一览表(1)
1985~1990年本区鱼种鱼苗生产情况一览表
1985~1990年本区种鱼越冬一览表
民国13年(1924年)前后,市内有了大鱼市(现中市场),鱼货开始进入交易场所,捕捞鱼向
商品性生产发展。
1977年,水产品产量达554吨,商品量达350吨。1981年,渔业的商品量下降到210吨。1988
年由于受到特大洪水的影响,人工养殖的鱼跑入江、河,捕捞产量达440吨,但商品量可达600
吨。1990年水产品产量达750吨,其中自然捕捞500吨,养殖产量250吨,养殖产量占水产品总
产量的33.3%,商品量达720吨。
1977~1990年本区鱼类商品量一览表
五、渔政管理
建国初期,齐齐哈尔市的渔政管理工作没有正式的办事机构。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渔
政工作才逐步发展完善。“文化大革命”期间,随着党政机关的瘫痪,刚刚步入轨道的渔政工
作遭到破坏,偷、抢鱼事件时有发生。
本区的渔政管理工作是从1977年开始的。首先成立区水产科,主要负责发放渔业执照,分
配网摊,处理渔业纠纷,权衡渔需物资,收缴渔业税等项工作,1978年后,渔政队伍和渔业法
制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但梅里斯区的渔政管理工作只是协助齐齐哈尔市水产局,搞渔政检
查、执勤,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979年2月10日,国务院颁布《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同年6月5日,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渔政管理保护水产资源的通告》,梅里斯
渔政科贯彻《条例》和《通告》。把鱼类繁殖期(即每年的5月20日到7月15日)定为禁捕期。在
禁捕期内捕鱼视为违法行为,对违反者给予行政或法纪处罚。非禁捕期,要求捕鱼单位和个人
按规定捕大留孝严禁捕杀幼鱼。在禁捕期间都要进行宣传教育,张帖《禁渔期公告》,并且进
行渔政检查,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
手段相结合,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保护了水产资源。
1981年末,由于事业经费不足,梅里斯水产科被迫解散,渔政工作也无法进行。梅里斯区
的渔政工作全部由市水产局渔政科进行管理。
1988年以后,随着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的恢复,水产工作也同样受到重视。同年十月重新成
立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水产局。但渔政管理权仍在齐齐哈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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