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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

第五节 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




  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是农村供销社商业工作主要任务之一。自供销社建立起,始终
坚持了开展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工作。建社初期,农村供销社就给国家代购粮食、小油料
等。采取就地检质,就地过秤、就地付款、就地入库、组织运输、送交国家粮库。此外,供销
社经营收购的农副产品还有:生猪、鲜蛋、活鸡、肉食牛、皮张、羊毛、马鬃马尾、青饲草、
谷草、稻草等。进入50年代中期,国家对粮食、油料产品,采取了国家统一收购,对生猪、肉
食牛、家禽实行一条龙收购,也就是国营食品公司统一收购。除国家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外,
其它零星的农副产品仍由供销社收购。从1984年起粮油放开后,供销社又开始恢复了收购粮食
和小油料等,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

  除收购农副产品外,还长期坚持了废旧物资收购业务。收购的品种有:废钢铁、铜、铝、
锡、铅、废纸、破布、旧棉花、绳头、麻袋片、羊毛和各类皮张等达10o多种,供销社坚持常
年收购,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原料,为农民群众增加了收入。

  50年代初,各基层供销社门市部由营业员兼收购员。到1956年以乡建社开始,各供销社门
市部增设了收购部,配备了专职收购员,各供销部于同年也开展了收购业务,由供销部经理兼
收购工作。

  收购部、供销部采取坐部收购,张贴价格表、设样品台,群众什么时候卖,就什么时候收,
随收购、随结算、随付款,方便群众。此外,还有流动收购,就是在到各村屯流动售货时,同
时开展收购业务,深受群众欢迎。进入60年代,在每年旺季的物资交流大会上,做好收购工作。
进入70年代,又从各村屯选1至2名对收购废品有经验的农民,走村串屯给供销社开展代购业务。

  农副产品及废旧物资销售。供销社建立至1954年,近5年的时间收购的粮食,解决了农民
缺口粮以及牲畜缺饲料的需要。1955年,国家对粮油实行了统购统销,供销社收购的粮食、小
油料全部送交国家粮库。

  50年代末期至60年代中期,供销社收购的废钢铁,经有关部门批准,少量就地调拨给乡镇
企业,大部分交给国家。

  改革开放后,供销社每年收购大量的葵花籽、大豆、玉米、高粮等,销往四川、河北、河
南、辽宁等省市,一部分通过外贸销往国际市场,为国家换回取外汇,同时解决了农民卖粮难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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