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统一战线

第五节 统一战线






一、统战机构

1962年8月,中共齐齐哈尔市郊区工作委员会设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统战部),设部
长1人。“文化大革命”中,统战部瘫痪,工作中断。1979年11月,恢复区委统战部。至1990
年,统战部设正、副部长各1人。

  二、统战工作

  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工作 1982年始,按照中共中央、盛市委指示精神,区委在区人大、
区政协机构换届选举中,一直注意把具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举荐到领导
职务和代表、委员中来。第四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区委举荐,1名民主党派成员当选为
区人大常委会常委、副主任,并有2名民主党派成员当选为区人大代表、1名为市人大代表。在
第一至三届区政协委员会中,区委先后举荐5名民主党派成员,当选为区政协常委会常委、副
主席。在第三届区政协中,共有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人士10人。其中,有2人为市政协委员,1
人为省政协委员。在5个民主党派支部中,区委先后举荐8人任主委、6人任副主委。在区工商
联中,区委举荐1名党外人士任会长。

  区委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中,坚持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
方针,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重要人事变动、工农业生产、社会治安、精
神文明建设以及人民生活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前,都及时召开各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参加的协商
对话会,充分听取各种意见,做到协商在前,决策在后。每次协商前,区委统战部先将协商内
容通报给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经过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召开协商会,以提高协商质量。区委
还注意协助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搞好党派成员发展、完善各项制度等自身建设,为其创造工
作和活动的宽松环境。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积极参政议政,发挥聪明才智。
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学术论文,为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发表建设性的建议
和意见;深入部分村屯为群众开展义诊,送医送药;为教育教学提出建议;为灾民捐款捐物;
开展各类咨询服务;为农民买难卖难问题提供方便等。

  少数民族工作 1946年境内解放后,中共龙江县委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少数民族群
众中培养党员,选拔干部。1952年8月,经政务院批准,建立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境内行
政区划调整后,建立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和5个达斡尔族乡。1959年以后,民族区、乡虽被撤销,
党的民族政策仍得到贯彻落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各项民族事业加速发展。
1980年8月18日,首届达斡尔族敖包大会隆重举行,此后每两年举办一届,使传统的民族文化
得到继承和发展。1984年,全区开展建立乡村政权工作。经市、区政府批准,建立达斡尔族乡
(镇)2个,少数民族村19个。是年,区政府成立民族宗教科(1986年科改为局),具体负责全区
民族、宗教工作。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对少数民族地区通过采取投放扶贫周转金、专项贷
款,举办科技培训班等方式,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发展各自专长,走勤劳致富之路。1987年,区
政府新建一所达斡尔族初级中学,使少数民族子女得到重点培养。1990年7月,区委、区政府
决定,每年八月份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通过全区上下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
育,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汉族和少数民族互相尊重,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也离不开少
数民族的思想观念。促进全区各民族的团结。国家、盛市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提供优惠政
策,保证民族事业的健康发展。

  1978年至1990年,中共梅里斯区委选送少数民族在职干部4人,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脱产
学习;53人参加黑龙江省民族干部学校(大专)脱产和函授学习,将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
各级领导岗位。

  199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授予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为“全国民族团
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宗教工作 从光绪三十年(1904年)起,天主教、道教、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等先后传
入境内,教徒多达千余人。天主教在文固达、卧牛吐、达胡店等村屯均设有教堂或祈祷所。共
和乡永昌村是境内回族聚居村,伪满初期已有伊斯兰教开展活动,并建有清真寺。从1946年至
1976年,道教、佛教等宗教组织相继被取缔,宗教活动基本停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自传、
自治、自养”方针得以贯彻落实。区委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并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全区教徒
的分布情况。1982年9月16日,经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批准,成立哈拉公社哈拉大队天主教活动
点,重新开放永昌清真寺。区委在对教徒进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的基础上,在教徒中分别成立
天主教爱国领导小组和伊斯兰教民主管理小组。推选出的组长均担任区人大、区政协委员职务。

  至1990年,全区有天主教、伊斯兰教、基督教3种,分布在5个乡(镇)15个村中,共有教徒
千余人。哈力乡党委、乡政府领导经常深入到信教群众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调查了解思想动
向,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哈力村共有54户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多数生
活较富裕。但有些乡村由于忽视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出现非法吸收青少年入教;外地不法分子
窜到境内,利用宗教煽动对党的不满情绪;有的教徒在群众中散布谣言,制造思想混乱;海外
宗教敌对势力时有渗透。区委针对上述问题,通过反复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加强党对宗教工作
的领导,打击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整顿宗教活动点等做法加以解决,使全区宗教活动健康发
展。1990年,区政府还拨专款和建筑材料,由教徒集资,将永昌清真寺进行重新修建。

  知识分子工作 50年代始,中共梅里斯区委对知识分子工作较为重视,按照党的“团结教
育,量才适用”的方针,安排在文教、卫生、科技和机关等单位任职。做到人尽其才,用其所
长。“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区委对在“反右”、“文革”等政治运动中受到政治迫害的知识
分子。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给予改正、平反。1984年5月,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检查落实
知识分子政策的通知精神,区委组织专人对全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进行调查。全区有知识
分子745人,其中17人学非所用,予以重新安排,部分知识分子的住房、子女就业等方面有困
难均得到认真解决。根据中组部和盛市委关于“积极慎重”发展党员的指示精神,1984年,区
委决定把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作为重点,解决多年存在的知识分子入党难问题。至年底,全
区共发展党员76人,其中知识分子33人,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3%。1990年,全区有知识分子
干部1 152人。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级12人,中级340人,初级800人;行政职务为县团级5
人。

  落实政策工作 1962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和盛市委关于改造右派工作的会议精神,区委对
区内现有的19名右派分子举办集训班,进行学习教育开展调查、摸底、排队工作。按照中央制
定的右派摘帽“三条标准”(即:真正认识错误,心服口服,确实改悔;积极拥护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建设和三面红旗;在工作劳动中表现好,或者有一定贡献的),给予摘掉右派帽子。
其余右派至1979年“文革”后,均摘掉帽子。右派摘帽后,多数失去公职和原职务,下放到农
村参加劳动,以工分收入为生。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发[1978]55号、 [1979]11号、黑发[1979]42号文
件精神,区委自1978年10月至1982年5月,对全区的右派分子进行全面复查,着手开展落实政
策工作。全区有错划右派53人。其中,原在本地区的23人;中右、右言、内定19人;受株连5
人,共77人。逐一予以改正。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专长、经与市各有关部门协商,给予妥善
安置。

  区委8户原工商业者,恢复名誉。对5名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2名国民党起义、投诚人
员,22户侨眷,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在就业、子女安排、家庭生活等方面给予妥善解决。对“
文革”中全区47名少数民族干部遭受的冤、假、错案,以及历史遗留的部分知识分子问题,分
别于1981年和1984.年全部落实政策。

  外事侨务 据1990年统计,全区有台属38户,196人;侨属186户,其中侨眷76人,外籍华
人眷属31人,港澳同胞眷属8人,一般关系的167人。他们的亲属居住在美国、日本、加拿大、
新加坡、蒙古、苏联、奥大利亚、印尼等8个国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侨务政策不
断深入人心,海峡两岸亲人开始交往。台、港、澳“三胞”回境内探亲10余人,境内去台、澳
探亲37户、50人。

页码>=39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