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解放后历次重大政治运动 一、土地改革
1945年,境内达胡店、回子房、卧牛吐三个区有自然屯94个,5 544户,30 562人,有耕
地35 500垧。贫、雇农占人口总数74%,共耕地仅占耕地总数的11.2%,61.3%的土地被占人
口总数13.2%的地主、富农所占有;中农人口约占12.7%,土地约占27.4%。多数贫、雇农靠
给地主、富农扛活谋生,过着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贫困生活。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制订《关于反奸清算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
强调要“坚决拥护农民的一切正当主张和正义行动,批准农民获得土地”。按照“五四指示”
精神,在龙江县委的领导下,达呼店、回子房、卧牛吐三个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
1946年10月,嫩江省委工作团、龙江县委工作队和各区干部一起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
发动群众,建立农民会43个。其中,达胡店区18个、文固达区14个、卧牛吐区11个,由农民会
带领群众向地主、富农开展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县委工作队到群众中面对面地宣传《中
国土地法大纲》和县委“告农民书”,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打垮地主,消灭封建,平分土地,扎
下富根。
1947年初,各村农会在县、区土改工作队的协助下,对全村所有农户按其经济状况和有无
剥削等情况划分等级,并按照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在划
分等级的同时确定各户的阶级成份。一等为雇农、贫农,二等为中农,三等为富农、地主。然
后,根据各户的具体情况从贫至富依次排号(即“比苦排号),作为在土改运动中分果实的顺序
依据。对罪大恶的地主、恶霸实行彻底清算,强令没收全部家产,净身出户。对一般的地主、
富农要求将土地、房屋、衣物、大牲畜等献出一部分,由农会负责分给贫、雇农。
在平分土地工作中,各村农会按照全村土地的数量、质量,确定每户(人)的土地标准,按
排号顺序,依次择优选地,由农会干部当场丈量,明确土地四至后交与本人,通过平分土地,
使地主、富农占有的大量土地重新回到人民手中,实现“耕者有其田”。中农的土地大部分打
乱重分。对地主、富农献出的浮物衣裤、被褥等,分给最穷的群众。对大牲畜的分配,原则上
按照各户土地的数量确定,并对大牲畜也划出一、二、三等,一等牲畜负担8垧地,二等牲畜
负担6垧地,三等牲畜负担4垧地。按编号顺序依次挑眩地主、富农大部分没有牲畜,但保留部
分土地。对献出的房屋,也由无房的贫、雇农按号选择。中农的财产原则上不增不减,个别的
有少量调整。
土改运动中,各村农民会还组织群众到地主、富农家“扫堂子”、挖浮财,将其隐藏未交
的财物彻底收回,分给贫、雇农。还通过召开斗争大会,清算其罪行。有些地主、恶霸被斗争
后,勾结胡匪进行报复,打死打伤农会干部,恐吓群众,使群众对应分得的斗争果实不敢要,
对土改运动不托底,致使土改运动一度出现“夹生饭”的严重问题。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使土改运动顺利进行,并于1948年初胜利结束。
区境内各区土改前基本情况一览表
土地/单位:垧
区境内各区土改后基本情况一览表
土地/单位: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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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抗美援朝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悍然出兵侵略朝鲜。10月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同朝
鲜人民军一道,抗击美国侵略者。是年冬,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同仇敌忾,
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群众运动。
1951年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龙江县分会成立。县属回文区、达胡店区、卧牛吐区在
县分会的统一部署下,举行反美爱国示威游行、控诉美帝国主义罪行。各村屯还采用文艺宣传
队、学生宣传队、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抗美援朝,到处有“打倒杜鲁门(美国总统)!”“打
倒麦克阿瑟(侵朝联合国军司令)!”“打倒李承晚(南朝鲜总统)!”和“美帝国主义从朝鲜滚出
去!”的怒吼声。经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屯先后有125名优秀男青年自告奋勇参加志愿军,未参
军的青壮年纷纷组织担架队和支前车队,按照县、区的统一调遣,到朝鲜前线参加救护、运输
工作。各村群众不分昼夜地加工炒面、晒干菜、做军鞋,陆续送往前线。是年6月,龙江县抗
美援朝分会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作出为朝鲜前线捐献飞机大炮的决定。经动员,境内各村群众
将自产的优质黄豆、高梁捐献出来,多者每户捐三、五石,少的每户捐上几斗。各区将群众捐
的粮食统一送到龙江县粮库,将捐粮折价,当即说明捐献金额。
三、镇压反革命和肃清反革命
新中国成立后,为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彻底粉碎反革命分子的复辟阴谋,1950年10
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从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
运动。
境内回文区、达胡店区、卧牛吐区在龙江县委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造
镇反的声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配合政府和公安机关揭发检举反革命分子。1952年7月4日,
龙江县委、县政府在富拉尔基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对全县18名反革命分子,视其罪行轻重,分
别作出判决。“镇反”运动历经2年,于1952年底结束。
1955年始,全国在“镇反”运动的基础上,相继开展肃清反革命(简称“肃反”)运动。按
照中共中央部署,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结合开展深挖日蒋特务、深入开展清理职工队伍中内层工
作。
“肃反”运动开始,区委成立“肃反”核心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抽调专、兼职干部具体
负责内查外调工作。基层较大单位,亦设立相应机构。区、乡机关,文教、卫生、工交、财贸、
手工业合作社等系统的干部职工,农村社员、自流人员、移民户等,均为“肃反”中清理审查
对象,重点是26岁以上,外地迁入历史不清人员。“肃反”工作先后经过教育发动、搜集材料、
分类排队、确定重点、内查外调、复查、定性、组织处理等阶段。“肃反”工作人员经过大量
查阅档案、召开各种类型人员座谈会,提供线索,认真分析,查证核实等做法,将隐藏的各类
阶级敌人挖出来。全区先后参加“肃反”运动的人数是:第三批1’770人、第四批684人、第
五批1 142人、第六批5 416人。共定反坏分子30人,五类分子11人,特务密侦5人,蜕化变质
分子16人、思想反动分子18人,现行坏分子1人、现行反革命1人,刑事犯罪分子7人,重大反
坏嫌疑38人。
清理职工队伍中内层工作,在郊区工委、办事处、政法三机关、各分社、农场的188名正、
副科级干部、委员中进行。清理工作不搞运动,不搞小组斗争。经查,特务分子4人、反革命
分子2人、混入内部的四类分子7人、普通反革命2人、下降为政治问题的2人,一般问题1人。
1965年12月,“肃反”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决定,撤销“肃反”机构,
遗留问题转交人事、保卫和组织部门掌握,党委列入正常工作。
四、“三反"、“五反”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1951年底开始,在共产党内和国家机关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
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初,在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
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区境内回文区、达呼店区、卧牛吐区在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中,均成立区领导小
组,具体负责运动的开展。参加“三反”运动的党员、干部和工人,经教育,提高认识、自我
检查、坦白交待、互相揭发,查证核实等几个阶段的工作,是好是坏基本搞清。“三反”一开
始,各区重点放在土改运动中有无贪污没收地主财产,以及腐化堕落等人员。查清后分别给予
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开除公职的处分,并责令退回赃款赃物。“五反”运动俗称“打老虎”。
境内以农业生产为主,仅有少量供销店和小作坊等商户。经对各商户进行教育、清理和整顿,
对查出的偷税漏税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1952年夏,“三反”、“五反”运动结束。
五、整风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全党开展反官僚主义、反
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运动,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是年5月,梅里
斯达斡尔族区成立整风办公室,召开各族各界人士座谈会,动员干部、群众大鸣大放,提出批
评意见,帮助党整风。机关、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和各系统一些党员、干部针对党的现行
政策、合作化运动、领导作风,历次政治运动中“左”的倾向,以及在教育、卫生、生产、生
活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多数意见是中肯的,反映了一些实际情况。但有少数人
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抵触、怀疑情绪。
中共中央针对全党在整风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将整风转为反右派斗争。1957年10月15日,
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通知》。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在执行《通知》要求过程中,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鸣放意见
无限上纲,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搞民族分裂”等,把要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实
行民族区域自治的17名干部、群众定为“卜林(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达斡尔族)右派集团。”齐
齐哈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还编印3辑《反“卜林右派集团”材料汇编》,散发到全省各地及内
蒙、新疆、宁夏、广西等少数民族自治区。反右派斗争出现扩大化。以1957年7月到1958年12
月,根据区委呈报意见,市委先后作出决定,共为20人戴上右派分子帽子。同时,决定中右14
人,右派言论5人,反社会主义分子3人。株连家属3人。其中,中共党员9人(被开除党籍)、共
青团员10人(被开除团籍);干部14人(其中,副区级2人)、教师21人、医生2人、工人7人、农
民1人;汉族29人、达斡尔族12人、满族4人。
反右派斗争结束后,区委对戴右派帽子人员下放到农村或基层单位接受劳动改造。中右、
右言人员不与本人见面,材料装人档案,控制使用。
1961年11月,中共中央提出“缓和阶级关系,争取团结广大中间派,进一步分化右派,争
取每一个可争取的右派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中共梅里斯区委于1962年1月15日至4月
30日,举办右派分子培训班,组织政治学习、结合思想改造实际写学习总结。根据中央关于右
派摘帽的三条标准(即:真正认识错误,心服口服,确实改悔;积极拥护党的领导、社会主义
建设和三面红旗;在工作劳动中表现好或者有一定贡献的),分期分批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并
予以安置。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发[1978]11号、55号文件精神,中共梅里斯区委
对区内原有及外地流入的77名右派、中右、右言、反社会主义分子作了认真复查,对所受到的
错误处理,分别作出改正决定,对与这相关的其他错误处理一律撤销,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适
当安排和照顾。
六、“大跃进”、人民公社
1958年5月,中共中央八届二次会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
义”的总路线。不久,全国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热潮。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改为人民公社,
称华丰人民公社。通过“大跃进”,全社农机、水利、电力、教育及副食品基地等方面得到相
当发展。但由于在指导建设思想上违背客观规律、脱离实际、急于求成,出现瞎指挥、浮夸风
和“共产风”,提出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导致人们思想上的混乱,由此而带来经济严重困难。
大炼钢铁 境内为城市郊区,以农业生产为主,工业基础薄弱。1958年大跃进中,在“超
英赶美”、“以钢为纲”的口号鼓动下,梅里斯区在一无厂房,二无设备、三无技术人员的情
况下,土法上马,白手起家,修建一座高炉。利用齐齐哈尔市和富拉尔基区部分工厂车床切削
下来的铁削为原料,冶炼再生。生产一年左右时间,炼铁约500吨,后因原料、技术等多方面
因素而下马。
兴修水利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大规模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的指示。为贯
彻这一指示,省水利厅与市政府派出领导干部和水利技术人员,到梅里斯区协助兴修水利,支
援农业生产。区委书记王凤翔亲自带领技术员,在全区沿江各村选择修建水泵位置,确定水渠
走向。1958年冬至1959年春,完成全区16处泵站的兴建和水渠挖通任务,计划实现水浇地面积
8 500垧。
各泵站的机械设备由国家投资,机械安装由区水利部门组织实施,挖掘水渠任务由当地近
万名农民完成。渠宽上口8米、下口6米、深2米。16条水线总长51公里。挖掘任务艰巨而繁重,
施工人员用镐刨、锹挖,每天早出晚归,劳动10个小时。1959年大年三十,仍坚持奋战在工地
上。1959年5月,各处泵站竣工通水。
由于施工前缺乏充分考察论证,通水后相继出现问题。莽格吐、卧牛吐、雅尔塞等处泵站
水源不足,到旱季江水水位下降,机房抽不到水;水渠干线漏水较严重,造成水量流失;一些
地块地势较高,水流上不去;泵房管理人员缺乏培训。不能及时排除机械故障;可受益地块未
完成计划播种面积等,当年受益地块的水稻、蔬菜及大田作物虽喜获丰收,但各处泵站的机械
效能未充分发挥出应有作用。
大跃进过后,因管理不善,部分机械设备被破坏,闲置不能利用。“大跃进”期间,境内
的名称、管理体制发生相应变化。1958年12月,齐齐哈尔市以国营大厂为轴成立10个城市人民
公社,其中,齐齐哈尔市华丰人民公社取代原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政府,仍属区级机构。原
下辖乡机构改称管理区,由于境内行政区划调整,仅保留4个管理区。1961年9月,境内名称和
管理体制再次调整,撤销齐齐哈尔市华丰人民公社,成立齐齐哈尔市郊区办事处,仍属区级机
构,下辖机构称人民公社,共设15个人民公社,实行三级(人民公社、生队大队、生产小队)所
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直至1984年恢复乡(镇)级政府后,人民公社才予以撤销。
七、社会主义教育
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提出,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即“四清”
运动: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1963年4月17日,郊区梅里斯公社8个生产大队、53
个生产队建为市级社教试点单位。市农业社教工作团、郊区工委、梅里斯公社党委联合社教工
作队,同时进入试点单位。
社教试点工作开始后,以生产队为单位,认真组织社员群众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
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路线、方针和
政策,以指导社教运动的开展;通过请老干部、老贫农讲家史、村史、合作化史,并联系阶级
斗争的实际,广泛开展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方向教育;为加强贫下中农的阶级力量,在核准各
户阶级成分的基础上,建立贫下中农委员会。凡年满16周岁以下的男女社员,均可自愿入会。
社教中重点进行“清工分、清帐目、清财物、清仓库”工作,对农村大、小队干部的“四
不清”问题,采劝下楼洗手洗澡”(指干部到群众中检讨工作中的错误)的方法解决。通过动员、
教育,使其打消顾虑,端正态度。同时,各生产队成立“四查四清”领导小组,全面清理历年
来工分、钱、粮、物的账目与实物,清理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损失浪费等方面问题。大、小
队干部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在群众会上分别作检查,工作队和社员群众视其检查情况给予必
要的批评帮助(期间,个别群众有借机泄私愤行为,使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对检查和揭发
出来的问题,分别作出经济退赔或其它处理。
社教运动调动了农村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获得大丰收。梅里斯公社大八旗
哈大队,耕种面积7 674亩,比上年增加9.7%;菜豆单产53.5公斤,比上年增加12.6%,商品
量由上年的4 000公斤增加到22 050公斤;土豆单产572公斤,交国家11.25万公斤;粮食亩产5
5公斤,比上年增加124%,总产由上年的7.5万公斤增加到35.3万斤。可少吃国家返销粮10万
公斤;大牲畜发展到252头,比上年增加12.4%;年末生猪存栏378头,比年初增加68%。
全区社教运动从1964年2月下旬开始。根据“全党动员、全力以赴、全民参加”的精神,
区委抽调’70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队,集中40天时间,深入到农村15个公(分)社、150个生产大
队,907个生产队(不含已参加试点的梅里斯公社各大、小队)、6个国营农牧渔场的43个生产队,
开展社教运动。参加面上社教的共77 000多人,占应受教育总人数的92.8%。其中,贫下中农
62 213人,中农9 174人,地富及其子女2 894人,四类分子(含已摘帽的)1 500人。
通过学习、教育,使农村的阶级关系、人们的精神面貌和集体生产面貌都发生了变化,到
处呈现出热爱集体、关心集体、多出勤、多种地、争高产、保稳产的生产高潮。结合社教运动
广泛开展的学毛主席著作、学解放军、“学大寨”等活动,形成队与队、人与人之间比、学、
赶、帮竞赛高潮。通过评功摆好活动,全区涌现出五好生产队132个,五好干部955人,五好社
员4 648人。
1965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
条”)发表。对纠正社教运动中打击面过宽的问题,稳定农村形势,起到一定作用。到1966年6
月,社教运动转入重新核定阶级成份和组织处理阶段。在对各户阶级成份普查核准的基础上,
对20名重点人的阶级成份,根据其土改前家庭经济状况及现实表现,作了重新认定。其中,地
主改为中农1人,贫农、中农改为富农、地主8人;维持原地主、富农、中农成份不变的11人。
根据历史和现实表现,戴富农、地主分子帽子4人;戴坏分子帽子3人;戴历史、现行反革命分
子帽子5人;依法逮捕3人;摘掉地主、富农、历史反革命、坏分子帽子14人;在纠正错案中,
平反3人。受各种组织处理44人。其中:受党纪处分19人;团纪处分6人;行政处分6人;戴贪
污分子帽子4人;免予处分、不戴帽子9人。
八、“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
8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发表,文化大革命运动
在全国范围内开始。
齐齐哈尔市郊区的“文革”运动首先在教育界进行。区委向各中学派出工作组,指导运动
开展。按照《十六条》中的“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要求,学生给教师、教
师给校领导张贴大字报。学生走上街头,宣传“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
惯)、“立四新”(即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让群众在运动中自己教育自己”。
是年8月16日,富拉尔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部分学生给学院领导戴高帽,影响迅速波及到
郊区。全区各中学、机关、企事业单位,以领导为首建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俗称“官办
文革”)。同时,各学校相继建立红卫兵组织。
继各中学学生建立红卫兵组织后,区、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也建立了赤卫队组织,
给领导或群众张贴大字报。8月28日,雅尔塞农场部分机关干部主持、召开“点火大会”,揪
斗农业局主要领导。8月29日,郊区教师暑假培训班对几名因家庭出身等“问题”的教师进行
批斗。哈拉公社召开揪斗公社领导干部群众大会。此后,全区上下相互效仿,相继召开批判本
单位领导、地富反坏右分子、有家庭历史问题、平时有某些错误的人员的群众大会。郊区办事
处办公室主任吴铁华,因生活作风等问题被揪斗后,于10月24日自缢,成为全区“文革”中首
例因被斗而自杀事件。郊区工委副书记关助仁以“阶级异已分子”的“罪名”在区级领导干部
中第一个被揪斗。随后,郊区工委书记王凤翔、办事处主任李景春等领导干部均被揪斗。《十
六条》中虽提出“要用文斗,不用武斗”。但造反派组织对被斗人员仍施用各种体罚。除站立、
弯腰外,还有拳打、脚踢、罚跪、抹黑脸、剃鬼头、挂牌子、带高帽等,以此方式“触及灵魂”。
面对领导干部的认识态度不同,各造反团之间发生意见分歧。不同观点的互相攻击,唇枪
舌战,大打派性仗;观点一致的,主动联合,壮大力量。被揪斗的领导干部失去人身自由。停
止或隔离反盛交待问题。1967年初,全区64名科级以上干部,有54人靠边,135名公社、农场
主要领导干部有110人靠边。全区党政机关,机构瘫痪,学校停课,社会秩序混乱。
196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派出人
民解放军到地方实行“三支两军”(即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同年4月,郊区人民
武装部进驻郊区机关,介入“文革”运动。驻齐齐哈尔市914、596、3057、3059、3063、3064
部队派出“支农”分队与工人宣传队、贫下中农宣传队一道,进驻农村公社、国营农尝学校、
企事业单位。
工、农、兵宣传队进驻各单位后,通过调查摸底,对“左”派群众组织予以支持,对持不
同意见的群众组织予认定为“保皇派”予以解散。全区10个农村公社、21个国营农、林、牧、
渔场,88个生产大队,15个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造反组织,实现革命大联合。5月22日,
成立齐齐哈尔市郊区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总部。总指挥由区武装部政委崔翊善(军代表)担
任,负责领导全区的“文革”运动。郊区“红卫兵炮打司令部”(简称“红炮司”)、红卫兵代
表大会(简称“红代会”)、工人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贫下中农代表大会(简称“贫代
会”)、妇女代表大会(简称“妇代表”)相继成立,作为郊区机关机构的一部分,负责全区相
应范围内的“文革”运动。
郊区大联合总部成立后,全区学习毛主席著作出现热潮。通过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培
训基层单位干部和造反派负责人。1967年,共举办学习班7期,培训4 000余人。同时开展各种
形式的忆苦思甜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阶级觉悟。大联合总部坚持以大批判开路,发动全区造
反派、批判中国的赫鲁晓夫、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刘少奇并上挂下连,8次召
开有各社、尝造反派和干部参加的揭发批判郊区领导干部大会。结合查证核实,陆续解放一大
批革命领导干部,重新工作。到1967年底,被“打倒”的干部332人被解放,占干部总数的75%。
1967年6月9日,经市革命委员会批准,齐齐哈尔市郊区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成立,
以军代表为主,吸收左派造反团负责人和革命领导干部参加。各基层单位也都建立相应的领导
小组。是年,12月8日,郊区革委会成立。共有委员29人。其中,常委9人,军代表崔翊善任主
任,王金、李朝印任副主任。各基层单位的革委会也相继成立,作为“三结合”的权力机构行
使职能。
1968年1月25日,驻齐部队派出军代表对郊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实行军事管制。在
原公、检、法机关中抽调坚定“左”派组成军事管制小组,组长由军代表尹胜文担任。三机关
其余人员到宛屯,种畜场参加学习班,接受审查。一些干部被诬为“叛徒”、“特务”、“现
行反革命”,受到迫害。郊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在“左”的思潮影响下,违反办案程序,
搞逼、供、信,以致出现冤、假、错案。1970年4月,学习班撤销,人员陆续归队。1972年8月
1日,军代表撤出,解除军事管制,司法机关工作逐步恢复正常。
军队在实行“三支两军”过程中,对于稳定局势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一些消极后
果。由于支一派、压一派,加剧了派性矛盾;在开展“斗、批、改”工作中,支持或纵容打击
革命干部;对群众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上纲上线”,使本不严重的问题变得尖锐、复杂。
是年,进行“清理阶级队伍”。3月,郊区革委会在军事管制小组设清查办公室。发动群
众揭发检举、内查外调,掌握社会基储清除敌伪隐患,深挖革命队伍中的“三特一叛”(即美
蒋特务、日本特务、苏修特务、叛徒)。至1972年6月,全区共立案1 120余起,从中挖出134人。
其中有从外地迁入的地、富、反、坏、右分子,隐藏较深较久的日伪特务、汉奸、国民党军统
特务、恶霸、土匪头子和其他反动分子。哈拉公社哈拉大队挖出一名领取特务活动经费,有潜
伏任务的日伪特务;梅里斯公社大八旗哈大队挖出一名隐藏三十三年、血债累累的土匪头子。
在“清队”工作中,黑龙江省革委会主任潘复生推行极“左”路线,提出“刮十二级台风”、
“挖地三尺,挖出地平线以下的阶级敌人”。致使“清队”听风是雨。对一些缺少证据或已做
过结论的人,当作“阶级敌人”揪出来,“清队”工作出现扩大化。郊区革委会副主任魏玉令,
是刚刚“解放”重新工作的老干部。因外地来人,找魏玉令调查“青山叛变事件”,区革委会
一边派入外调,一边按“叛徒”将魏揪出,审查长达一年之久,查实后方予解除。西卧牛吐小
学教导主任马云,无端按“日伪残余”被揪斗。其女儿看到批斗局面,当即吓疯,久治不愈。
市公安机关军管会根据内蒙古海拉尔市造反派提供的关于“内入党”案件线索,未经核实,即
成立“0六”案件专案组。1968年12月28日夜,秘密拘捕17人,其中郊区9人。审查期间受尽迫
害,家属、亲友也遭株连。
1968年12月,郊区与昂昂溪区合并,立即召开狠反“三右一多”(即右倾思想、右倾翻案、
右倾路线、多中心),大揪“漏网走资派”有线广播大会。已结合进区、社两级革委会的科级
以上干部大部分被戴上“漏网走资派”帽子,清除革委会,再次进行批斗。全区未揪出的科级
干部仅剩2人,其中一人虽未罢官,但还需“交待问题”,另一人降为一般干部。在抓“漏网
走资派”的同时,还到处抓“变色龙”、“小爬虫”,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革委会进行大
清洗、大换班。重新揪斗164人,占结合进各级革委会干部总数的75.8%。
在清理阶级队伍过程中,发生雅尔塞二合大队斗、批、改经验交流现场会事件;雅尔塞公
社哈雅五队“现行反革命政治陷害事件”;哈拉公社田甲山“反革命政治迫害事件”;“内入
党”事件,造成1人非正常死亡,12人被捕入狱。在全区62例非正常死亡中,中共党员6人、共
青团员1人;国家干部2人、教师3人、医生3人、农村大队干部8人、小队干部5人、群众41人。
此外,有33人在受触及期间因患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51人被斗致残。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逃,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事发后,中共中央及时向全党下发文件,
揭露林彪一伙阴谋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谋害毛主席的滔天罪行。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中
共齐齐哈尔市郊区委员会采取先干部后群众的步骤,向全区人民传达中央文件,组织学习《毛
主席在外地视察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谈话纪要》,揭发批判林彪一伙炮制的反革命政变纲
领——《“571”工程纪要》。区、社两级干部认真阅读《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
《反杜林论》和毛泽东主席关于“要搞马克思主义,不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
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基本原则。对林彪事件提高认识,转变思想,端正态度,展开
批判。
对区内“清理阶级队伍”扩大化和2起所谓“反革命阶级报复案件”,经复查,在政治上
予以平反,对因受触及而致伤残人员,支付补助金额近5千元。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依据人民的意愿,一举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
革命集团,挽救了革命,挽救了党,使中国避免了一次大分裂、大倒退。1977年8月12日,中
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正式宣布: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的经历十一年的“文化大革命
”宣告结束。
九、整党整风
①、1969年4月,按照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部署,郊区整党建党工作在雅尔塞公社二合
大队进行试点。是年9月至1970年2月在全区59个党支部中进行整党。占全区163个党支部的36%。
整党建党期间,全区新建立党支部12个,发展新党员47人。
1970年7月郊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召开全区整党建党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盛市整党建
党工作精神,学习毛泽东的建党学说、九大通过的新《党章》、北京“六厂二校”和省整党建
党先进经验;总结前段工作,分析存在的不足。并要求突出思想整顿和思想建设,实行开门整
党;严格按照政策搞好组织上的“吐故纳新”;建立一个好的领导班子。
②、1975年3月,中共齐市郊区区委根据省委部署开展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在梅里斯
公社先行试点。梅里斯公社共有党支部23个,党员333名。其中,农村党员226名,担任大、小
队干部的党员113名。试点工作从3月16日开始,采取调查摸底、集中办班、群众评论党员和组
织建设四个阶段进行,收到预期效果。试点结束后,全区普遍开展基层党的组织整顿工作,区
机关和7个公社党委、72个大队党支部、42个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参加。借鉴试点经验,采取集
中办党员学习班、评论支部、评论党员、民主鉴定、组织建设等过程。于是各支部普遍进行改
眩根据毛泽东提出的接班人五项条件,选拔部分青年干部充实进领导班子。截至7月底,改选48
个支部,充实青年干部78人。其中,女干部26人,少数民族干部29人,担任正、副书记的21人,
实现老、中、青三结合。
1977年11月,全区开展整党整风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是区委和区直机关的2个总支
和15个支部;第二批是各公社党委机关,各生产大队党支部以及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整党整风
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第二阶段:开展大讲“四人帮”横行,党受
其害、国受其害、厂受其害、身受其害;大讲同“四人帮”针锋相对作斗争,讲体会,深入揭
批“四人帮”,分清路线是非;第三阶段:揭摆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第四阶段:搞好
组织整顿。着重解决学大寨真学假学,端正方向路线;批判无政府主义,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
导;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作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鼓革命干劲。第一批整党12月20日
结束;第二批1978年3月末结束。
1985年,根据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统一安排,区、乡、村分别为第二、三、四批整党单位。
全区参加整党的基层党委12个、支部200个、党员2 414人。是年3月8日,区委整党办公室成立,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包玉刚兼办公室主任,抽调工作人员8人,进驻各单位整党联络员10人,
市整党办进驻梅里斯区整党联络组5人。3~6月,为区级整党准备阶段。7月4日,区级整党正
式开始,至1986年3月结束。乡级整党从1985年9月7日进入准备阶段,1986年2月中旬各乡镇整
党陆续开始,至同年7月中旬结束。村级整党从1986年8月5日进入准备阶段,11月1日开始,至
1987年1月17日结束。
区、乡、村级整党准备阶段,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整党决定》,及中央领导
同志有关讲话,引导党员做好思想准备。在对党内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弄清党内存在的主要倾
向性问题,分析原因与危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作全面分析,为正式整党提供
依据。
进入正式整党后,向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彻底否定“文革”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教育、对照检查、群众评议、党员登记、组织处理、后期建设等。同时,由区纪检委牵头,成
立清经济小组,对区、乡、村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部门和村开展清经济工作。使公款吃喝、
拖欠公款、滥发钱物、多占宅基地、多占机动地、挪用公款、贪污盗窃等问题,得到查清处理。
整党过程中,还采取了一步一验收,“回头看”等做法,注意加强整党工作质量,防止走过常
整党结束时,全区有2 321名党员按时登记,占党员总数的96%,有24名党员缓期登记,16名
党员不予登记,48名党员因故暂挂(死亡5人)。延长预备期1人,受党纪处分24人。整党期间,
确定为非党积极分子166人,入党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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