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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第五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1985年,梅里斯区成立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侨联”)工作小组,并先后参加了市侨
联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接待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开展与海外的联谊活动。

  全区有归侨、侨眷、外籍华人亲属及港澳同胞眷属共20户、105人。他们的亲属分布在美
国、苏联、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蒙古等8个国家和1个地区,均有通
信和往来。经区委同意,1989年7月29日,区侨联正式成立。35名归侨、侨眷及其所在单位负
责人参加了成立大会。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区侨联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区归国华侨联
合会组织工作细则》;选举产生区侨联委员会。

  区侨联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归侨、侨眷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
一致。北京平息政治风波后,区侨联开展“向海外发一封信”活动。全区归侨、侨眷向海外亲
人发信30多封,宣传国内大好形势,澄清由于政治风波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一些海外亲人不久
就陆续回大陆探亲。同年10月,在市侨联统一组织下,区侨联开展“侨界宣传月”活动,深入
学习全国侨联联宣字[1989]14号文件,宣传梅里斯区“侨眷”在“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
中的地位和作用;区侨联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协调各方,解决了部
分“侨眷”在住房、子女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区侨联还自筹资金,创办“侨联农副产品经
销站”,为农民的产前、产后提供服务。至1990年底,区侨联共接待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
胞9次,通过联谊活动,激发了爱国爱乡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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